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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1/2018-81840 发布日期:2018-11-15
发布机构: 银川市审计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审计局
名 称:银川滨河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及综合配套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银川滨河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及综合配套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相关规定2017年11月24日至12月21日,银川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银川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的银川滨河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及综合配套(景城区一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景城公租房项目)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5年6月、2016年3月,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分别以《关于滨河新区公共租赁住房(景城片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关于滨河新区公共租赁住房(景城一期)综合配套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批准市代建局、银川滨河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建设景城公租房项目。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专项资金、自治区配套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景城公租房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滨河新区长河大街以东,唐和街以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9层住宅楼3栋,11层住宅楼7栋,2层商业楼1栋,总建筑面积61352.96平方米,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建筑总面积57046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2550平方米。

该项目参建单位有:勘察单位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宁夏城乡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其中: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主体工程于2015年7月开工建设, 2017年8月进行了竣工验收。该项目财务核算工作由市代建局实施,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该项目合同开工时间为2015年7月,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10号楼)补办时间均为12月,晚于项目开工时间。

(二)项目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建设成本归集不正确,账务处理不规范。单位在财务核算中,将应在待摊投资中归集的“三通一平”通电施工费用77.45万元列入建安投资。

(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资产管理不规范,国有资产游离于单位管理之外。景城公租房项目10kv临时线路供电工程(“三通一平”通电施工)结算审定值为77.45万元。截至2017年10月31日,该临时供电线路已拆除,市代建局对其中应回收可再利用的价值为33.39万元的熔断器、低压配电箱、高压开关站等国有资产,未按规定履行处置处理审批手续,未设置相关回收台账,造成国有资产游离于单位管理之外。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银川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审计建议。被审计单位对存在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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