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水务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 640100-116/2018-0123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水务局 | 成文日期: | 2017-12-28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水务局 | 发布日期: | 2017-12-28 |
名 称: | 银川市水务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
局机关各科室、各单位:
根据中共银川市委组织部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银川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银人社发{2017}735号)、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银人社发〔2017〕750 号)文件精神规定,现将我局2017年度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按照银人社发〔2017〕750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2017年度的考核工作。
二、局属各单位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德,主要考核政治标准、思想政治素质、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业务技术水平及管理能力的运用和发挥、业务知识更新、工作创新等情况。勤,主要考核出勤情况、公益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工作作风、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绩,主要考核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和取得的社会效益,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等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廉洁从业及遵章守纪方面情况。
三、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的优秀等次比例一般不超过事业单位参加年度考核人员总数的15%;(优秀名额见附表),单位的党政一把手由局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其优秀比例在考核人数的15%以内,不占本单位优秀等次名额。对人数在5人及以下的单位,由主管部门集中掌握使用优秀比例。
四、各单位2017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务必于2017年月29日以前结束,同时上报以下材料: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实际聘用岗位类别进行考核,分别填写《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核定备案表》、
《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工勤)人员年 度 考 核 登 记 表》、《事业单位考核结果优秀(管理\专业技术\工勤)人员备案名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备案统计表》、《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工勤)人员考核结果基本合格以下等次情况说明》填写考核登记表必须注重工作实绩,要杜绝缺乏具体工作任务内容的敷衍行为。
(二)考核登记表由局综合处审核并加盖行政印章,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本单位考核并确认考核等次。事业单位总体考核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局属各单位考核小结,包括对基本合格、不合格、不确定等次、不参加考核人员及原因的简要说明。
上述表格纸质材料按一式三份报送,并以光盘报EXCEL格式电子版文件。
附:各单位工作人员的优秀名额分配表
银川市水务局党组
2017年12月26日
2017年度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优秀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职工数 |
优秀名额 |
1 |
银川市银西防洪管理所 |
21 |
3 |
2 |
银川市水电工程处 |
18 |
3 |
3 |
银川市水电勘测设计院 |
14 |
2 |
4 |
银川市黄羊滩防洪管理所 |
8 |
1 |
5 |
银川市桑园沟管理所 |
11 |
1 |
6 |
银川市河道管理所 |
13 |
2 |
7 |
银川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
10 |
1 |
8 |
银川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
19 |
2 |
9 |
银川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 |
||
10 |
银川市水政监察支队 |
||
合 计 |
114 |
15 |
注:优秀名额中不含基层党政一把手11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