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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6/2018-00036 发布日期:2018-01-02
发布机构: 银川市水务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水务局
名 称:银川市2017年度河长制工作总结

银川市2017年度河长制工作总结

   2017年,银川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自治区关于河长制工作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报告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全力落实“生态立区”战略和打造西部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的部署要求,在自治区河长办的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下,围绕“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建设目标,全面建立和着力推进河长制工作,加快落实“四个到位”和推进“六大任务”,河长制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效,现将2017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实现河长工作全覆盖 

  2017年1月17日,自治区水利工作会议召开,安排部署河长制工作,银川市开始编制河长制实施方案,3月上旬组织人员赴外省考察学习河长制工作经验,4月初完成河长制实施方案送审稿,4月20日经银川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原则通过,6月29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行文印发了《银川市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7月14日由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银川市委书记、银川市总河长姜志刚主持召开了银川市总河长第一次会议,明确提出“全市河湖面积只增不减,只退不占;河湖水质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岸线两侧景观带只能加宽不能变窄,只能填景不能减绿”三条底线和市县乡村四级河长要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三项要求,对银川市全面推进河长制进行了动员部署。同时举行了河长制新闻通气会,率先在银川日报、晚报上将23位市级河长认领65条沟道进行了社会公示,确定了36个责任单位;结合银川河湖管理保护实际,进一步完善细化工作方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银川市《全面推进河长制扎实推进水环境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紧盯入黄排水沟水质提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企业园区污水达标排放、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人工湿地建设、水源地保护、水系景观建设等18项重点水环境治理工作,明确2017年至2020年各年度治理任务和考核指标,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压实责任,狠抓源头治理。各县(市)区也加快制定出台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出台县级工作方案6个,乡级工作方案40个,召开专题会、现场会进行安排部署,落实河长制责任段至县、乡、村。目前全市共落实市级河长23名,县级河长192名,乡级河长372名,村级河长780名,河长制工作覆盖河湖245条,其中:干沟43条,支沟112条,湖泊46处,水源地9处,饮水安全工程3处,水系11处,湿地2处,水库19个。 

  (二)、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各级河长守河尽责 

  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总河长、市长任副总河长、21名市级领导任河长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推进全市河长制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制,落实县、乡、村级河长,确保全市主要河湖建立从市级至乡级的四级河长;实行党政领导、部门联动,落实市级责任单位36个,县区责任单位144个,成立市级河长制办公室1个,县级河长制办公室6个,启用了河长制办公室印章,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均由市、县级分管领导兼任,市、县级水务局局长兼任常务副主任,落实到岗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39名,其中:市县编办解决编制7名,抽调其它部门人员32名。在完善河长制工作组织体系的同时,层层压实各级河长责任,由市长主持召开了银川市河长制工作第一次推进会议,与三区两县一市以及河长制工作主要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中;市财政解决资金100万元,按照统一样式制作市县级河长制公示牌261块,向群众公布河长信息、河湖责任段、工作目标、举报电话等;开通河长通、巡河通 56人次,市级河长巡河达到96次,召开总河长会议4次,召开市委专题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设议题讨论研究5次,加快推进黄河银川段、艾依河等主要河湖工作进程,带动全市河长制工作高位推进。 

  (三)、完善制度办法促长效,配套政策措施抓实效 

  按照出台六项制度工作要求,及时制定并印发了银川市河长工作制度、河长会议制度、河长制工作督查考核办法、河长制工作监督投诉受理办法、河长制信息公开报送办法、河长制工作验收暂行办法等六项制度,县区六项制度也全部出台并完成上墙。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安排市财政资金677万元,用于市县级河长公示牌安装、工作车辆采购、水质检测站点建设和河长制基础工作费用等,由市编办批文在市河道管理所增挂“银川市河长制办公室”牌子,增加全额预算事业编制7名;结合水环境治理工作需要,实行县区交接断面水质检测机制,已设置县区间水质检测点45个,艾依河水质环境自动监测系统2套,实现至少每月检测公布一次水质结果。自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已出具水质检测数据2397份,建立以水质结果倒逼县区落实水环境治理的工作机制;严格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并作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 

  (四)、加强监督与考核,全市河长制工作均衡推进 

  结合河长制阶段性重点工作,组织开展河长制工作市级督查3次,县级督查18次,配合自治区开展督查1次,重点对工作方案、出台六项制度、公示牌设立、一河一策编制等基础工作以及自治区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将督查结果向市级河长汇报,监督各县(市)区认真进行整改;开通市长热线和环保投诉等受理平台,受理并按时处理群众投诉143件,做到了件件有回音;积极搭建智慧银川+河长制工作平台,利用无人机完成河道巡查、问题发现等日常工作,提升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按时开展河长制年度考核工作,结合实际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如期完成市级对县区的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黄河杯”竞赛活动评比当中;认真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期自评估工作,按照评分细则从六个方面客观赋分,最终自评分为98.5分。通过开展督查与考核,及时向下传导压力,形成人人有责、人人担责、人人尽责的工作氛围,确保全市河长制工作均衡推进。 

  (五)、全面开展水环境治理,水生态得到持续改善 

  围绕改善水生态这一核心,我市全面发力,多措并举,全面开展水环境治理攻坚战。一是开展铁腕治污,狠抓源头治理。封堵企业园区入黄排污口13个,取缔沿河沿沟小作坊8家,督促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有限公司废水全部回用,杜绝废水、污水直排污染水环境;开展工业园区污水处理专项督查,加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提标改造进程,全市8个工业集聚区,7个实现了污水集中处理,4个达到了一级A排放;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放等级,银川三区8座污水处理厂,年底前7座可达到一级A排放,剩余的第一污水处理厂年底前完成土建工程主体建设,力争在2018年5月投入试运行。贺兰、永宁、灵武两县一市年底前全部实现污水处理厂一级A排放;采取截污纳管、清淤疏浚、护坡整治等治理方式,现已完成第二排水沟、银东干沟、城市四排、银新干沟、满城街东侧沟、西大沟、陈家圈沟、平伏桥四清沟、挡浸沟等9条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作,同步开展沟道生物治理试点工作初见成效。二是实施生态修复,加快湿地建设。在6条承接城镇污水处理厂、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放水的入黄沟道,建设人工湿地7处,进一步提升入黄水质,确保2018年底所有入黄排水沟水质达到Ⅳ类,目前1处完工,4处在建,2处筹建;围绕银川“双创园”建设,开工建设银川市西北部水系建设,分三年实施逐步完善,目前正在组织实施高家闸沟水系扩整土方开挖工程。三是加强水质监测,严格环境监管执法按照国家地表水监测规范,对纳入国、省、市控的161家重点污染企业进行监督性监测。自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已实施监测3次,深入开展“碧水蓝天”、“百日攻坚”活动,组织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水环境安全突击检查等专项行动,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关停非煤矿山30家,拆除砂厂、砖窑52处,关停企业自备井55眼。四是开展骨干沟道整治,做好“河畅”基础工作。利用今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有利时机,组织对永二干沟、第二排水沟等排水不畅的骨干、主干沟道清淤整治158条528公里,在解决农田排水“肠梗阻”的同时,为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奠定基础。 

  二、亮点工作及典型经验 

  我市河长制工作自开展以来,领导高度重视,部门认真履责,县区全面施策,河长制工作起步较快,初现成效。亮点工作及典型经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领导高位推动,逐级压实责任。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河长、副总河长,形成了党政牵头、部门联动、县区发力、群众参与的齐抓共管治水责任链,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成为共识,各级河长认河、巡河、治河形成常态,各级河长责任层层压实到人,工作任务逐级落实到位。 

  二是坚持源头治理,水中的问题岸上治。坚持问题导向,从根本上解决影响水环境安全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污水直排封堵、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黑臭水体综合治理等项工作,研究探索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中水回用等亟待解决的问题,把水污染问题解决在岸上,解决在污染前。 

  三是自加压力提标准,制定三年方案抓落实。体现首府责任、首府担当,高标准、严要求制定了银川市全面推进河长制扎实推进水环境治理三年行动方案,争取2018年艾依河水质达到Ⅲ类水,2020年入黄排水沟达到Ⅲ类水,黄河银川段水质保持在Ⅲ类水以上,以实际行动保护母亲河。 

  四是勇于先试先行,探索治水新方法。灵武市整合治水资金,开展河湖水系综合整治,河湖功能得到全面提升,推广农村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使乡村环境有了良好改观;永宁县、兴庆区试点开展沟道生物治理,筹措资金投放生物试剂,永二干沟、第二排水沟黑臭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贺兰县污水处理厂排放水直接进入人工湿地进行二次净化,提升人工湿地降解提标效果。金凤区、西夏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落实艾依河等河湖水系保洁责任,河湖卫生保洁做到了专业化、规范化。 

  五是创新巡河新模式,建立智慧金凤+河长制工作平台。研制开发了金凤区“河长制”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金凤区各河湖沟道基础数据、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等信息化、数字化。目前平台已于10月30日正式启动,已与自治区数据终端进行对接,形成了上下联动、资源信息共享机制。 

  三、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市各级河长制工作体系已经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框架形成,河湖治理工作正在深入推进,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村镇级河长制工作方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工作任务和治理措施不够细化,影响到河长制工作的深入推进。 

  二是部分县区河湖保洁经费筹措困难,河湖保洁任务一并纳入到乡村环境保洁范围当中,并未增加保洁人员薪酬,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河湖保洁效果。 

  三是“一河一策”编制工作专业性强、任务量大,目前各县市区“一河一策”编制工作基本收尾,方案正在审定中。 

  四是联合执法机制还需进一步加强。按照开展“清河专项行动”安排部署,我市将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借此形成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四、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生态立区战略,围绕“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建设目标,全面深化河长制,科学有序整治水环境,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水生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投入运营第一、四污水处理厂,三区内8座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全部达到国家一级A 排放标准;关停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企业自备井68眼。 

  二是完成永二干沟、银新干沟、四二干沟、第二排水沟人工湿地建设,开工建设中干沟和灵武东沟人工湿地建设,力争入黄排水沟水质达到Ⅳ类。 

  三是持续做好艾依河等城市水系水环境治理,实施平二支沟综合治理,确保艾依河永宁段水质保持在Ⅲ类,艾依河城市段水质争取达到Ⅲ类;加快实施银新干沟带状公园、西大沟金阳花园人工湿地公园和西北部水系后续水系连通扩整等项目,进一步提升建成区水环境。 

  四是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明确地理坐标,设立界桩、标示牌,依法依规管理保护好河湖水系。加强水资源保护利用,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和资源性“两高一资”行业发展和项目准入。 

  五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控。从现在开始分年度递增,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肥料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养殖园区废弃物处理设施率达到75%以上;农田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六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网络,加强对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不断增强公众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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