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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6/2019-00297 发布日期:2019-12-16
发布机构: 银川市水务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水务局
名 称:银川市2019年河湖长制工作总结

银川市2019年河湖长制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宁夏回族自治区总河长令(第 1 号)》文件要求及黄河银川段2019年第一次总河长会议部署,按照“生态立市”发展战略和“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不断健全“党政领导、河长主导、跨界统筹、部门联动、系统治理、齐抓共管”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以“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建设美丽河湖”、“河湖违法陈年积案清零行动”等专项行动为抓手,推动岸上与岸下齐抓、治标与治本并举,扎实完成各项河湖长制工作任务,全面打响“新时代黄河保卫战”。现将银川市2019年河湖长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完善组织体系,压实河长责任

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及领导职务调整,及时更换了市级河湖长7名、县级河湖长30名,更新了河长公示牌159块,并完善了河湖简介及河湖长信息。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794名,其中市级河湖长17名,县级河湖长114名,乡镇级河湖长243名,村级河湖长420名。四级河湖长全年巡河次数34531次,巡河时长15013小时,巡河里程72468公里,上传巡河问题工单197条,受理河湖投诉43条办结率88%;二是编制《银川市河湖长制2019年工作要点》、《银川市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银川市河长办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河湖管理的通知》,明确了2019和2020年行动目标,细化了河湖长制各责任单位职能分工,有效统筹各责任单位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三是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银川市委书记姜志刚主持召开典农河2019年总河长会议和黄河银川段2019年总河长会议,听取了典农河主要入黄排水沟治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河湖长制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四是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市河长办结合河湖长制重点工作进行了31次明查暗访,就督查中发现的水环境问题下发督办单18份,督促相关县区落实责任,及时整改。同时配合市县(区)两级政协委员开展沟道监督调研,通过4个月4个阶段的调研工作,形成黄河银川段入黄排水沟治理情况专题调研报告,其中涉及的重点问题同步列入政协提案当中予以督办。目前督办的河湖环境问题已全部得到整改,有效推进各级河湖长守河尽责。

着力推进重点工作,加大水环境治理

一是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全面升级完成银川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开工建设银川市第一再生水厂完成兴庆区掌政镇、通贵乡、月牙湖万亩奶牛养殖园区、月牙湖滨河家园4个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实施良田镇生活污水并网工程、丰登镇和丰村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实施西夏区平吉堡镇、南梁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实施永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伊品集团、紫荆花纸业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工程;完成灵武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及第四污水处理厂土建设备安装工程。二是河湖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全面实施实施美丽河湖样板河湖建设,完成河水系生态绿化种植水体净化工程罗家湖阅海万家G2区南侧湖泊湿地恢复整治工程完成银新干沟城市段和西大沟清淤净化工程完成典农河(永宁段)南段水系连通工程;实施了四二干沟三丁湖水系开挖,湿地建设明春实施;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西南部防洪排水工程,完成进度90%实施灵武东沟、西大沟、排水总干沟连通工程。是河湖湿地生态补换水有序推进。今年以来,我市积极优化水资源配置和管理,完善水量调度方案,持续开展地典农河等河湖沟道生态补换水工作,目前已完成5100多万方补换水任务

(三)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助力美丽河湖建设

一是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共排查出河湖“四乱”问题85件(兴庆区44件,金凤区4件,西夏区1件,贺兰县10件,永宁县19件,灵武市7件),涉及乱占问题18件,乱堆问题5件,乱建问题62件,检察机关通过专项活动立案66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6。截至目前,各县(市)区通过约谈、通报、挂牌督办、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等多种方式落实整改,已销号河湖“四乱”问题82件(兴庆区销号44件,金凤区销号4件,西夏区1件,贺兰县销号7件,永宁县销号19件,灵武市销号7件)。专项行动过程中共出动执法车次316次、人员4242人次,清除废物153.34万吨,恢复水域面积14.812km2,恢复岸线长度18.2km。二是积极开展河湖违法陈年积案“清零”行动,共排查出陈年积案7件(西夏区3件,永宁县4件),涉及乱占乱建问题3件,非法取水问题4件。截至目前,已经销号陈年积案3件(西夏区销号2件,永宁县销号1件)。三是按照水利部关于复核黄河干流银川段14个疑似“四乱”问题的工作要求,我市迅速组织沿河县(市)区逐一进行核查,同时主动配合黄河水利委员会开展“四乱”问题复核工作,最终14个问题中认定“四乱”问题6件。目前6件问题已经全部完成销号。

二、亮点工作

)坚持综合治理,探索科技治理模式

一是加大沟道水体净化综合治理。通过清淤拓宽第二排水沟河道19.8 千米,建设石笼生态驳岸2.93km,构建高效植物浮岛31575m2,种植挺水和沉水植物31600m2,构建起功能完善、自我维持的水生态系统,起到良好稳定的水质净化和景观美化作用;二是积极摸索建立银川地区的水体净化新模式。通过在芦草洼表流湿地铺设石墨烯光催化网膜、投撒石墨烯改性生物滤石、构建沉水植物-微生物-水生动物系统,有效提高芦草洼滞洪区的生物多样性,提升水体自净能力,确保水质达标;三是构建银川市入黄沟道水体净化新体系。充分利用现有银川滨河大道东侧0.8万亩的水域,通过扩挖、连通南起永宁县中干沟,北至贺兰县北大沟的水系,截流中干沟等主要入黄排水沟水体汇入水系,配套控水建筑物,调配使用黄河湿地公园、滨河湿地公园、长河湾湿地,新建补充人工湿地,形成南北贯通,长度约50km,面积约1.1万亩的滨河水系,利用湿地生态净化的作用,提高入黄沟道水质。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清四乱专项行动成果

为巩固“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推进河湖生态保护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衔接,市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并下发了《银川市“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河湖生态保护长效机制》,明确了线索发现及移送、信息共享、联席会议、工作配合协作、生态修复、“河湖长+检察官”联动等工作机制,成立了银川市人民检察院-银川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联络室,有效搭建了检察机关、河长制办公室及河湖长制责任单位沟通协作平台,共同构建我市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治理有效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河湖生态保护长效机制。

(三)创新工作方式,提升全市水环境治理成效

一是建立了河长+警长制,由警长负责河湖沟道治安巡逻,直接参与涉水案件处置,保障相关河湖沟道基础设施安全;二是建立了“智慧银川+河长制”信息平台,使用无人机或监控探头采集河湖乱堆、乱建等乱象,实时上传信息平台,在平台上实现任务派单、整改销号、评议打分等流程管控,实现“实时监测、源头管控、定向治理”,大幅提升河湖管理水平;三是建立了“三员合一”工作法,将“巡河员、保洁员、护林员”三员职责合并履行,实现河湖区域内卫生保洁权责统一、责任明确,杜绝“三不管”和“胡扯皮”现象发生。

三、2020年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领会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治理黄河,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工作要点,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加强各县(市)区、各部门协同配合,开展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统筹谋划,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保障黄河长治久安。

二是统筹各县(市)区全面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加强与各级自然资源部门的协作配合,严格把握划界的底线要求和技术标准,准确划定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边界,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产权制度,为我市建立水生态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全面强化河湖长制工作,压紧压实责任,提高各级河湖长履职能力:定期向市级河湖长上报巡河湖提示函,包括所管辖的河湖近几月水环境概况、近期发现的河湖问题、应该组织解决的事项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帮助市级河湖长便捷、快速、有效开展河湖治理管护工作;定期对县区、乡镇街道、村级河湖长巡河履职情况及所管河湖突出问题进行通报,做到问题到人,督促河湖长认真开展巡河、管河、治河工作,确保河湖问题早发现、早协调、早解决;开展全市河湖长培训工作,按照“每个河湖长都要参与”的要求,逐批逐个对河湖长进行培训,明确河湖长应该承担的职责,树立河湖长积极履职尽责的意识,提高河湖长对河湖长制工作的认识,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真正落实河湖长管理长效机制,推动河湖长制走深走实,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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