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水务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河湖管理保护

索 引 号:11640100010086071F/2022-00056 发布日期:2022-02-18
发布机构: 银川市水务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河长办
名 称:银川市河长办就滨河水系水质不稳定 实地追根溯源、推进整改

银川市河长办就滨河水系水质不稳定 实地追根溯源、推进整改

“一江清水映蓝天,一潭污水照人心”,2月16日接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2021年12月份河湖长制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显示,12月份主要入黄排水干沟贺兰县北大沟水质为劣类(总磷超标),占比5.6%,接到通报后,我局高度重视,以开展“改进作风提升质效”活动为契机,将马上就办作为抓整改落实的根本保障,银川市河长制办公室立即会同贺兰县水务局、贺兰县环保局到北大沟入黄口寻源找因,经查发现造成北大沟水质劣类的主要原因是去年12月5日前后有人在北大沟入黄水质监测站点上游100米处下药毒鱼,毒死的鱼腐烂造成水体污染。

为了坚决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生命线,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银川市河长办以深化河湖长制为己任,以重在保护、要在治理、强在监管为重点,积极与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紧密对接,快速通过水质自动监测信息平台掌握银川市水质时实监测数据,抢先抓早从源头治理,依据水质检测数据分析原因、寻找根源,及时采取有力措施阻止污染物的排放,做到科学研判、精准治污。

同时加强河湖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河长+检察长+警长”联合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协作,协调解决银川市河湖管理和水污染等事件,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河湖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统一到河湖长制工作上,全力打造“安全、清澈、美丽”河道,为加快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奋力推进美丽新宁夏建设。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