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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8/2018-2838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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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18-06-12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商务局 | 发布日期: | 2018-06-12 |
名 称: | 关于征集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示范储备项目的通知 |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完善银川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示范项目建设,储备一批特色鲜明、带动性强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示范项目,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225号)、《关于开展自治区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宁商发〔2017〕32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7〕1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银川市实际情况,现就征集银川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示范储备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及重点
重点支持枸杞、牛羊肉、粮油、瓜菜等特色产品追溯体系、乳制品全过程信息追溯体系、追溯技术与追溯模式创新和打造重要产品追溯示范区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示范项目建设。
二、具体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在自治区内注册满三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在本地注册有分支机构满五年,有独立、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近年来企业运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建设内容应符合《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7〕155号)有关要求。
(三)申报项目必须于2018年11月底前建设完成,实现与自治区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的数据对接和上传;并出具会计师事务所的项目投资审计报告。
(四)项目建设经费以企业承担为主,对符合标准和要求的项目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给予专项资金支持,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40%,单个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400万元。
请各商务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开发区企业按照注册地)按照上述要求,于6月25日前经辖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后,以正式文件报市商务局,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示范项目申报书
2.宁夏回族自治区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示范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联 系 人: 吕文亮 江 洋
联系电话: 0951-6889244 0951-6889234
银川市商务局
2018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