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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8/2019-0012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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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19-11-22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商务局 银川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19-11-22 |
名 称: | 关于组织对2019年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等项目评审的通知 |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加快实施2019年农产品市场体系等项目建设的通知》(宁商通〔2019〕20号)精神,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下发了《关于申报2019年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银商局发〔2019〕92号),各县(市)区、企业积极申报“菜篮子”连锁超市、乡镇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和移民区生活超市、农产品品牌培育宣传及展示展销等市场体系建设项目36个,经我局审核并实地查验,符合评审项目18个。经研究决定,拟定于11月26日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2019年11月26日09:00—12:00。
二、评审地点
银川市行政中心主楼七楼大会议室。
三、评审方式
参评企业代表简要陈述项目实施情况,评审组专家现场质询并打分。
按照“地区分布、功能协调、优势互补”原则,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农产品市场体系项目予以支持。
(一)“菜篮子”连锁超市。
支持条件具备的地区在棚户改造区、城市居民聚居区统筹建设“菜篮子”连锁超市,满足城镇居民日常生产生活需求。
(二)乡镇或移民区农贸市场、生活超市提升改造或新建。
支持条件具备的乡镇和移民区提升改造活新建农贸市场、生活超市等,改善乡镇和移民区居民消费环境,促进城乡市场协调发展。
(三)农产品品牌培育宣传及展示展销。
1.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利益紧密连接、产销密切协作的新型农产品产销关系。
2.支持订单农业、产销一体、股权合作等较为稳定的农产品流通模式。
3.支持开展农批、农超等多种形式产销对接活动。
五、评审材料要求
(一)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项目建设方案;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新建农贸市场规划用地的批准或备案文件;
(五)项目建成后起到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六)项目自有(自筹)资金的证明材料;
(七)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声明;
(八)承诺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时,积极配合政府开展稳控物价等各项应急保障相关工作的承诺书。
(九)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请各参加评审的企业按上述要求将评审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按时参加评审。
六、评审要求
(一)参加评审企业需提前一小时到达评审现场,未能按时参加评审会的项目实施企业,视为弃权,评审组可直接取消其评审资格,不再受理。
(二)参加评审的企业代表如果陈述项目时需要播放PPT,须提前将PPT文件交工作人员统一试播。
(三)参加项目评审的企业代表应按照《关于申报2019年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银商局发〔2019〕92号)申报条件、支持方向、支持内容、项目实施期限等规定,简明扼要陈述项目实施情况,陈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
(四)参评企业向评审组提交项目申报材料一式5份,每家企业参评人员不得超过3人。
(五)评审组专家根据相关评审标准向参评审企业现场提问,现场赋分,工作人员现场计算核实分数。
(六)参评企业依次按照评审时间安排的预定时间顺序入场。
附件:银川市2019年农产品市场体系等参评项目一览表
银川市商务局 银川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吴金海 6889244 胡明晖 688882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