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商务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双随机一公开”

索 引 号:640100-118/2017-64128 发布日期:2017-11-30
发布机构: 银川市商务局 责任部门: 市商务局 市物价局
名 称:关于对2017年11月份社区蔬菜直销店专项整治督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对2017年11月份社区蔬菜直销店专项整治督查情况的通报

 三区政府有关部门、各社区蔬菜直销店经营企业:

为贯彻落实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社区蔬菜直销店经营管理办法>的通知》(银政办发﹝2017179号)精神,确保三区社区蔬菜直销店按要求保质、保量供应,发挥惠民便民的良好作用。根据《关于开展三区社区蔬菜直销店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银商局发﹝2017234号)相关要求,20171128日、29日,市商务局、市物价局联合三区政府有关部门对三区天天鲜公司、小任果业、籽润公司、领鲜公司、民为鲜公司、运财果业、鼎峰农业合作社、弘泽公司等八家企业所属的19家社区蔬菜直销店进行专项整治督查(兴庆区:领鲜公司民运村店,小任果业金马华庭店,天天鲜公司阳光丽景店,民为鲜公司阳光丽景B店,籽润公司春雅苑店,运财果业康怡园店;金凤区:天天鲜公司香溪美地店、紫檀水景店、颐和城府店,鼎峰公司平伏桥店,民为鲜公司湖畔嘉苑店,领鲜公司林湖左岸店,籽润公司长城花园店;西夏区:运财果业二民院店、学明园店,籽润公司共享店,小任果业西轴店,领鲜公司鲁祥苑店,弘泽公司舜天嘉园店),现将专项整治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管理及设施情况。检查过程中,各直销店配置货柜、货架、收银台等设施设备完善,执行统一标识、统一价格、统一计量、统一编号情况较好。

2、平价政策执行情况。大部分蔬菜直销店销售菜品能做到明码标价,张贴菜品价格监测日报表,大部分直销店严格执行政府当日限价,蔬菜销售品种齐全。如弘泽公司舜天嘉园店。

3、环境及安全情况。大部分蔬菜直销店及时公示农残检测,落实安全生产职责。蔬菜陈列、摆放整齐有序,分区明显且有标识,店内及周边环境卫生较好。如领鲜公司林湖左岸店。

4、优质经营情况。在检查过程中大部分蔬菜直销店经营情况良好,能够严格按照政府规定经营,销售蔬菜品种齐全、质量好。如领鲜公司民运村店。

二、存在问题

1、运财果业二民院店长期关门不营业,未能发挥社区蔬菜直销店功能,根据《银川市社区蔬菜直销店经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项有关规定,检查组责令企业现场摘除此店门牌,并要求西夏区政府有关部门将其予以取缔和在媒体公示。

2、天天鲜公司颐和城府店,鼎峰公司平伏桥店,运财果业康怡园店,部分蔬菜销售价格高于当日政府公布价格,具体为天天鲜公司颐和城府店6种蔬菜(豆角、蒜苔、绿豆芽、菜花、平菇、西兰花)销售价格高于当日政府公布价格,鼎峰公司平伏桥店6种蔬菜(油菜、青萝卜、豆角、大葱、冬瓜、平菇)销售价格高于当日政府公布价格,运财果业康怡园店2种蔬菜(油菜、大葱)销售价格高于当日政府公布价格,检查组联合三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改正,现场恢复当日政府公布价格。

3、鼎峰公司平伏桥店3种蔬菜(绿豆芽、菜花、茭瓜)无价格标签,天天鲜公司阳光丽景店1种蔬菜(绿豆芽)无价格标签,检查组联合三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改正,现场贴上价格标签。

4、领鲜公司鲁祥苑店,小任果业西轴店,籽润公司长城花园店,鼎峰公司平伏桥店未达到政府规定的28种蔬菜要求,其中领鲜公司鲁祥苑店1种蔬菜(冬瓜)没有上架,小任果业西轴店1种蔬菜(冬瓜)没有上架,籽润公司长城花园店1种蔬菜(生笋)没有上架,鼎峰公司平伏桥店1种蔬菜(西兰花)没有上架,店内人员告知检查组没有上架的蔬菜已经销售一空,检查组联合三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求企业必须达到政府规定的28种蔬菜,且要保证28种蔬菜全天供应。

5、天天鲜公司紫檀水景店、香溪美地店因变压器问题,目前处于歇业状态,检查组责成金凤区政府有关部门通知企业尽快检修变压器恢复营业,并在门头张贴醒目告示。

三、几点要求

1、落实属地责任。随着气温逐渐下降,社区蔬菜直销店要切实发挥平抑和稳定市场蔬菜价格的作用,三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问题整改不放松,强化对社区蔬菜直销店的日常监管。同时要按照《银川市社区蔬菜直销店经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调动辖区相关部门工作积极性,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责,坚持每周一检查,半月一通报、一月一总结,通过有效监管和主动协调服务促进有序经营。

2、强化督促检查。市商务局、市物价局等部门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一月一检查、一月一通报,同时将每月抽查情况上报市政府督查室。以此督促三区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责,力求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严格管理,务求实效。

3、完善监督体系。发挥多渠道监督作用,三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在社区蔬菜直销店显著位置张贴《银川市社区蔬菜直销店经营管理办法》及公示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创新评价机制,组织开展社区蔬菜直销店群众满意度测评。同时加大新闻媒体的监督力度,督促企业加强管理,诚信经营。

4、加强整改落实。三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梳理,举一反三。按照《银川市社区蔬菜直销店经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要迅速责成相关企业立即进行整改,该停业整顿的要停业整顿,该取缔的要坚决予以取缔,绝不手软,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171210日前上报市商务局、市物价局。

                                           银川市商务局            银川市物价局

                                                          20171130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