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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8/2020-00019 发布日期:2020-04-01
发布机构: 银川市商务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商务局
名 称:2020年度银川市商务局加油站油气 回收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0年度银川市商务局加油站油气 回收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2020年度全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安排》《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银政发〔2018〕163号)等文件要求,持续做好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国家、自治区和银川市确定的各项指标任务,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空气质量目标

2020年空气质量考核指标全面达到自治区考核要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8.8%;PMio、PM2.s年均浓度分别控制在74ug/m’、33ug/m'以下;S02、NO,年均浓度控制在国家空气质量标准二级限值以下;城市0,年均浓度下降3%;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巩固。

二、主要任务

加强油气回收监管。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每季度开展油气回收专项检查不少于1次,切实巩固油气回收治理成果。对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对不正常使用油气回收治理设施的加油站依法责令停产并限期整改,并对设施损毁的限期维修。确保2020年全市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率稳定达到100%。

三、保障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各有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根据《2020年度银川市商务局关于加油站油气回收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抓紧制定本部门、本企业实施方案,将油气回收治理项目列出清单,实施清单制管理。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管发展管环保、管生产管环保、管行业管环保”的要求,细化本部门、本企业分工任务,制定配套措施,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二)强化督查考核。我局将加强督导检查,采取随机抽查与精准定位相结合的方法,定期组织检查,不定期开展抽查,及时发现并通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进度滞后的部门和企业直接通报辖区政府。各类问题实行“挂账”式管理,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逐一对账销号,对督查督办中发现的工作推诿扯皮、多次通报仍不整改的单位和责任人上报市政府进行问责。

(三)加大舆论宣传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报纸、电视及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油气回收治理成果。畅通监督渠道,健全举报、听证、舆论和公众监督等制度,引导公众主动参与,并对群众举报的问题限时查处和反馈。积极推进绿色采购,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强化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国有企业要带头引导绿色生产。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普及,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自本方案下发后10日内制定各自工作方案,并报市商务局市场运行科。

 

联系人:任鹏飞

 箱:109589747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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