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商务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急管理

索 引 号:640100-118/2019-00008 发布日期:2019-01-31
发布机构: 银川市商务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商务局 银川市财政局 银川市物价局 银川市市场监管局
名 称:关于春节前夕自治区 银川市储备调控肉投放工作的通知

关于春节前夕自治区 银川市储备调控肉投放工作的通知

各肉类投放企业、储备企业:

为确保春节期间肉品市场供应,维护肉品价格稳定,切实保障民生,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2018/2019年度肉类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宁商通〔2018〕150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18年肉类蔬菜应急储备调控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 〔2018〕年 195号)精神,经市商务局、财政局、物价局、市场监管局研究决定,2019年春节前夕在市辖三区进行自治区、银川市储备调控肉投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放商品种类

  计划投放市级储备冷冻肉70吨(其中储备冷冻牛肉30吨、储备冷冻羊肉30吨、储备冷冻猪肉10吨);投放自治区、银川市调控肉462吨(其中新鲜牛肉168.3吨、新鲜羊肉168.3

吨、新鲜猪肉125.4吨)。

二、投放时间

自治区、银川市储备肉和调控肉同时投放,具体投放时间为2019年1月25日—2月4日(共11天)。

三、投放数量

每个投放点计划每天投放调控新鲜牛肉、新鲜羊肉、新鲜猪肉各300公斤。投放网店详见附件。

四、投放价格

(一)市级储备冷冻肉投放价格

冷冻牛肉20元/500g,冷冻羊肉零售价19元/500g,冷冻猪肉零售价8元/500g。

(二)自治区、银川市调控肉投放限定价格

依据市物价局监测的银川市场近期新鲜牛、羊、猪肉平均零售价格,确定本次自治区、银川市调控肉投放限定价格为:新鲜牛肉(去骨)不高于29元/500g、新鲜羊肉(带骨)不高于29元/500g、新鲜猪肉(前、后腿肉和五花肉)不高于9元/500g。

五、投放网点

(一)调控新鲜牛羊肉、新鲜猪肉投放网点共56处(其中新鲜牛羊肉投放网点51处,新鲜猪肉投放网点38处)

1.新鲜牛羊肉、新鲜猪肉投放网点(33处)

新百连超东方红店、老大楼店、胜利店、东城人家店、兴庆府店、良田店、森林公园店、金凤店、大阅城店、宁阳店、西花园店、同心路店;北京华联南门广场店、湖滨街店、悦海新天地店、海悦广场店;华润万家宝湖东路店、解放东街店、正源北街店;聚佰家景墨店、湖畔嘉苑店、亲水苑店、五里湖畔店、居安店、共享店、燕宝店;永辉超市凤凰北街店;民为鲜清湖苑店、阅海万家F1区店;宁夏新生活荣发小区店、大新镇店、五里水乡店;一诺果果中海国际店。

2.投放新鲜牛羊肉网点(18处)

天天鲜石油城店、康居店;民为鲜阅海万家B区店、阅海万家G2区店;涝河桥新世纪冷链店、信义市场店、北环店、会展中心、同心路店;夏华紫薇星座店;王红牛羊肉西塔店;马五牛街店、信义市场店、满春店、紫园市场店;马奇唐徕花园店;华信智富顺源牛羊肉经销部、宁鑫欧陆经典店。

3.投放新鲜猪肉网点(5处)

民为鲜石油城二区店、阅海万家A区店;湖城万头新世纪冷链店、信义市场店、满春宜居店。

(二)市级储备冷冻牛羊肉、冷冻猪肉投放网点共24处(其中冷冻牛羊肉投放网点共18处,冷冻猪肉投放网点共16处)

1.市级储备冷冻牛羊肉、冷冻猪肉投放网点(10处)

新百连超森林公园店、大阅城店、西花园店、宁阳店;北京华联南门广场店、悦海新天地店;聚佰家景墨店、共享店;民为鲜银燕园店;宁夏新生活荣发小区店。

2.投放市级储备冷冻牛羊肉网点(8处)

民为鲜石油城三区店;涝河桥新世纪冷链店、北环店、南门店、新月小区店、良田路店、同心路店;夏华紫薇星座店。

3.投放市级储备冷冻猪肉网点(6处)

民为鲜满春家园店;农垦灵农华润万家宝湖超市店、湖滨超市店、新百正源超市店、万达超市店、农垦硒谷超市店。

注:宁夏涝河桥肉食品有限公司、新百连超及宁夏新生活超市所有网点储备牛羊肉由宁夏涝河桥肉食品有限公司供应;宁夏夏华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宁夏民为鲜农产品流通有限公司、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所有网点储备牛羊肉由宁夏夏华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供应;所有网点储备猪肉由宁夏农垦灵农畜牧有限公司供应。

六、工作要求及规定

各部门、相关企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严格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18年肉类蔬菜应急储备调控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8〕195号)要求,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投放工作。

(一)投放的自治区、银川市储备调控肉每人每次单品限购6斤,不得卖给餐饮企业等“大客户”。

(二)投放的调控新鲜牛羊肉、猪肉必须是自治区活畜储备企业养殖的新鲜牛羊肉、新鲜猪肉;投放肉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供货加工要求,必须是经检疫检验合格的肉品;投放的市级储备冷冻肉必须是2018年12月以后收储的肉品。

(三)各投放点要设置调控肉、储备肉销售专区或专柜,统一悬挂“自治区、银川市调控(储备)肉投放点”标识牌或条幅,在销售专区要悬挂公示牌(公示调控肉或储备肉品名、价格、限购数量、肉品来源、检验检疫证明及举报电话),售完后要悬挂公示牌说明。

(四)各投放点要确保投放的储备肉和调控肉的品质与以市场价格销售的肉品质量一致,不得惜售,不得“一肉两价”,尤其是销售的羊肉不得搭售羊油(每个羊后腿带羊尾油不得超过0.5斤)。

(五)各投放点要安排专人负责调控肉及储备肉的销售投放工作,建立购销电子台账制度,投放的所有肉品销售数据必须真实可靠,有票据可供查询。实现监控、库存管理、订货和交易数据等信息化管理,确保管理规范。

(六)各投放点在调控肉和储备肉投放期间,每天根据销售的数量与价格及时报送报表,报表于次日上午10时前发至邮箱sfc727@163.com,联系人:邓丽娟、纳玉蓉,电话:0951-6889232、6889013;汇总表于2月22日前上报市商务局。

(七)市场监管局负责投放期间肉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各投放点要设立储备肉、调控肉投放举报投诉电话、价格举报投诉电话和服务投诉电话。

市场监管局投诉电话:12315    

商务局举报投诉电话:6889013  6889232    

价格投诉电话:12358

(八)各投放点如有违反以上要求和规定,引起投诉和举报的,一经查实,首次将取消该投放点当日投放补贴资金,三次将取消该投放点投放资格。

附件:1.调控肉投放网点明细表

2.储备肉投放网点明细表           

3.储备调控肉投放汇总表(样表)

4.自治区活畜储备承储企业名单


     银川市商务局   银川市财政局  银川市物价局  银川市市场监管局

                                 2019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