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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6/2019-00014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统计局 成文日期:2019-03-20
责任部门:普查中心 发布日期:2019-03-20
名 称:银川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银川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各县(市)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十九大后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此次经济普查数据是修正2018年度GDP的重要依据,将影响全国各地历年及今后5年地区生产总值数据。对于准确反映我市经济发展成果、确保地区生产总值数据衔接也非常重要。

当前,我市经济普查现场登记自2019年1月1日全面展开后,已进入关键时期。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银政发[2018]92号)精神,全市经济普查工作采取“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原则,但是相关成员单位未认真贯彻《通知》精神和《银川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银经普组发[2018]2号)中有关“开展部门宣传、协调主管行业单位配合开展普查登记工作”的规定,致使全市普查现场登记工作中普查对象不配合、提供不真实普查数据的情况屡次出现,严重影响了全市普查现场登记工作进度和数据质量。为确保全市经济普查现场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相关成员单位普查工作职责任务进一步明确、细化(见附件)。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都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责任务和时间要求与市统计局相关处室做好资料对接,做好普查宣传、单位核查、数据评估、反馈等工作,确保普查对象应统尽统、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对于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负责人员要追究责任、严肃问责。同时,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遵守普查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普查方案,不得授意、影响普查对象提供不真实数据。

附件:银川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任务表

             银川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2019年3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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