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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26/2019-0002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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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19-04-15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统计局 | 发布日期: | 2019-04-15 |
名 称: | 关于开展商贸及服务业企业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 |
各相关县(市)区统计局:
为确保在库企业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银川市统计局决定对兴庆区、金凤区部分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和服务业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人员
刘晓天 市统计局副局长
于建亮 市统计局法建办主任
刘 阳 市统计局服务业处主管
付海燕 市统计局商贸处主管
陈铁华 市统计局服务业处副主管
张新华 市统计局商贸处科员
刘 丽 市统计局商贸处科员
二、时间安排
4月16日—4月17日对金凤区抽取部分企业进行统计数据执法检查,4月23日—4月25日对兴庆区抽取部分企业进行统计数据执法检查,具体企业名单和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三、检查内容
1、对企业2018年年报及2019年一季度报表相关指标进行检查;
2、企业统计报表数据填报口径是否准确;
3、企业统计报表数据与财务报表数据是否衔接;
4、是否符合纳入企业一套表统计的标准和条件。
附件:统计执法检查名单及时间安排
联系人:刘 阳 6888681 付海燕 6889158
银川市统计局
2019年4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