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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6/2019-00043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统计局 成文日期:2019-06-10
责任部门:银川市统计局农业科 发布日期:2019-06-10
名 称:关于农业农村统计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农业农村统计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根据银川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农业农村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银统通发〔2019〕10号)的要求,5月29日至31日,市局开展了农业农村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对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的农业农村统计工作进行了检查,共重点检查了6个乡(镇)、1个区属农场,分别为梧桐树乡、郝家桥镇、胜利乡、李俊镇、洪广镇、金贵镇、黄羊滩农场。从检查情况看,各乡(镇)、农场对统计工作重视程度有所加强,依法统计意识提升明显;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各乡(镇)、农场明确了统计负责人和专(兼)职统计人员,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统计工作规章制度,统计管理更加规范;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抽查的报表指标数据和上报县(市)统计局数据一致,数据来源可靠、数据质量真实可信。

二、存在的问题

(一)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乡(镇)和村级统计员以兼职为主且更换频繁,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直接影响了源头的数字质量;部分乡(镇)、村忽视统计培训工作,未按照要求参加统计培训,对指标理解不到位,造成数据偏差;部分村级统计员计算机水平较低,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联网直报率较低。

(二)统计台账设置不够规范。个别乡(镇)、农场存在统计

台账设置不够完整,原始记录保存不完整、采用已过期、失效统计报表,部分村本级上报的统计资料没有统计负责人签字盖章等现象。

(三)统计资料交接不够规范。个别乡(镇)、村未严格按照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履行统计资料交接手续,导致交接不及时,或因档案管理不规范出现断档、缺失统计资料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依法开展统计工作,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二)强化学习培训,提升业务水平。针对基层统计人员工作的薄弱环节,组织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深入学习《意见》《办法》及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统计法律法规等,真正做到学法、懂法、用法,强化统计人员的法治意识,做到依法统计。

(三)强化基础建设,聚焦问题整改。各单位要做到统计机构健全,分管领导明确,减少统计人员流动频率,确保统计队伍的稳定性;加强统计原始资料管理和归档工作,做好工作交接,切实做到数出有据;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此次统计执法检查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认真整改到位。

  

  

  

  

  

  

  银川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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