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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26/2019-0020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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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19-12-31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统计局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
名 称: | 银川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节假日值班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各科室(中心、队):
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放假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局2020年节假日值班安排和卫生安全生产工作做如下安排,请遵照执行。
一、做好办公场所卫生安全检查工作
1、各科室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主要责任。
2、各科室(中心、队)节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一次卫生大扫除活动,彻底清扫一次办公室内外的卫生。
3、各处室要认真检查用电器情况,放假后主动切断电源开关。空调温控器要调整到低温档,不得设置为“停止”档,以防止水管冻裂。
4、财务室、档案室等重点部位要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归类整理重要物品,合理放置,认真清理废纸等易燃物品,并远离电源等,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确保安全。
二、值班工作
值班工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任务中的重要内容,局内干部职工(含聘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不得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诿,特别是重大法定节假日(春节、国庆节等)。
1、局内值班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办公室根据上级要求安排值班工作,值班表年度内编排一次,如无特殊原因,在不做更改。凡是不按照值班表安排,出现问题的由科室负责人全权承担相应责任。
2、值班人员必须按照上下班时间准时到岗值班,并在门卫处签到,不得中途脱岗离岗,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有关情况。
3、值班人员要按照要求,及时到岗,认真做好值班记录,遇到重大或者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和市政府应急办报告(6888080)。
4.节后,必须按照要求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旷工,凡是不能准时上班的均按照旷工处理;凡是上班期间不在状态的,局内通报批评。
5、值班人员每天要认真巡查我局办公区域门窗是否完好,室内外有无漏水、漏电等情况发生,若出现意外情况要及时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报告,电话:6889412 13995097972(梅刚),妥善解决。
6、没有值班任务,节日期间外出的干部职工要注意出行安全,确保自身和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外出前要向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通报相关情况。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