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统计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640100-126/2020-0012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统计局 成文日期:2020-06-12
责任部门:商贸服务业科 发布日期:2020-06-12
名 称:银川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商贸企业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

银川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商贸企业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县(市)区统计局、各统计调查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提高商贸企业统计数据质量,严惩统计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银川市统计局决定对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人员

组  长:刘晓天  市统计局副局长

副组长:于建亮  市统计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刘  阳  市统计局执法监督科科长

      付海燕  市统计局商贸服务业统计科科长

      张保君  市统计局农业科科长

      刘  丽  市统计局商贸服务业科科员

二、时间安排

6月17日—6月18日对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通过“双随机”抽中的部分企业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具体企业名单和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三、检查内容

1、企业2019年年报及2020年1-5月份月报表中销售额数据是否准确;

2、企业统计基础工作是否扎实规范。

四、具体要求

各相关县(市)区负责通知辖区内被检查单位提前准备好相关检查资料,检查资料明细见附件2。

联系人:付海燕   6889158

附件:1、统计执法检查名单及时间安排

   2、统计执法检查资料明细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