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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6/2020-00153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统计局 成文日期:2020-06-24
责任部门:能源科 发布日期:2020-06-24
名 称:银川市统计局关于“双随机” 能源统计专业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银川市统计局关于“双随机” 能源统计专业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统计局、各统计调查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统计调查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能源专业统计数据质量,严惩统计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按照《关于推进优化营商环境 加快落实“双随机 一公开”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银川市统计局联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双随机 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和节能监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人员

组  长:刘晓天  市统计局副局长

副组长:于建亮  市统计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刘  阳  市统计局执法监督科科长

        孟德平  市统计局一级主任科员

        马  成  市工业信息化局节能中心主任

     马  芊  市工业信息化局节能中心工程师

     张新华  市统计局投资科四级主任科员

     郝睿婕  市统计局能源统计科科员

二、检查单位及时间

6月29日 上午 宁夏博永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下午 宁夏小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宁夏沃福百瑞枸杞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6月30日 上午 宁夏银和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下午 宁夏美邦寰宇化学有限公司

          宁夏振启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三、检查内容

1、企业2019年年报和2020年1-5月电力消费数据是否和上报数据一致。

2、企业统计基础工作是否扎实规范,台账健全,计算方法准确。

四、具体要求

1、县区统计局通知辖区企业。

2、被检查企业提前准备营业执照复印件,2019年年报、2020年月报能源消费统计报表和电力消费缴费单据、抄表记录及其它相关证明电力消费数据的财务资料等。

联系人:郝睿婕    联系电话:6889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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