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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26/2020-0031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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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0-10-22 |
责任部门: | 投资科 | 发布日期: | 2020-10-22 |
名 称: | 银川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建筑业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 |
各相关县(市)区统计局、各统计调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决定对部分建筑业企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双随机”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人员
组 长:宁管记 市统计局四级调研员
副组长:于建亮 市统计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刘 阳 市统计局执法监督科科长
雷 波 市统计局投资科科长
张新华 市统计局四级主任科员
二、检查对象及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10月27-28日,检查对象名单及时间安排见附件1。
三、检查内容
1、统计基础建设情况。包括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等。
2、统计制度执行情况。包括统计指标是否按统计制度要求上报统计数据等。
3、统计数据质量情况。2020年三季度报表中“建筑业总产值”数据。
四、具体要求
(一)做好配合工作。被抽查县(市)区统计局要通知相关被检查单位提前准备好相关检查资料,做好配合工作;单位的统计负责人在检查期间不要外出。
(二)提供相关资料。请被检查单位及时提供原始记录、台账;2020年三季度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报表(表号C204-1),及与之相对应的工程进度单、财务报表、凭证等。
(三)监督检查纪律。所有执法检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统计执法检查规范;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严格执行检查执法程序。
联系人:雷 波 6889170
附件:建筑业统计执法检查名单及时间安排
银川市统计局
2020年10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