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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6/2021-00117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统计局 成文日期:2021-04-20
责任部门:银川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1-04-20
名 称:银川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建筑业“双随机” 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

银川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建筑业“双随机” 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县(市)区统计局、各统计调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决定对部分建筑业企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双随机”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人员

组 长:宁管记  市统计局四级调研员

副组长:于建亮  市统计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刘 阳  市统计局执法监督科科长

     雷 波  市统计局投资科科长

     张新华  市统计局投资科四级主任科员

二、检查对象及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425-27日,检查对象名单及时间安排见附件1。

三、检查内容

1、统计基础建设情况。包括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等。

2、统计制度执行情况。包括统计指标是否按统计制度要求上报统计数据等。

3、统计数据质量情况。2021年一季度报表中“建筑业总产值”数据。

四、具体要求

(一)做好配合工作。被抽查县(市)区统计局要通知相关被检查单位提前准备好相关检查资料,做好配合工作;单位的统计负责人在检查期间不要外出。

(二)提供相关资料。请被检查单位及时提供原始记录、台账;2021年一季度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报表(表号C204-1),及与之相对应的工程进度单、财务报表等凭证。

(三)监督检查纪律。所有执法检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统计执法检查规范;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严格执行检查执法程序。

联系人:雷 波   6889170

附件:建筑业统计执法检查名单及时间安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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