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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26/2021-0020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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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1-05-26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统计局 | 发布日期: | 2021-05-26 |
名 称: | 银川市统计局关于开展服务业“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 |
各相关县(市)区统计局、各统计调查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提高服务业企业统计数据质量,严惩统计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银川市统计局决定对部分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人员
组 长:田 辉 市统计局副局长
副组长:于建亮 市统计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刘 阳 市统计局执法监督科科长
张保君 市统计局综合科科长
付海燕 市统计局商贸服务业科科长
张 婧 市统计局商贸服务业科科员
二、检查对象及时间安排
5月31日-6月3日对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通过“双随机”原则抽中的部分企业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具体企业名单和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三、检查内容
1、统计基础建设情况。企业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资料等是否完整规范。
2、统计数据质量情况。企业是否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数据是否真实准确。
四、具体要求
各相关县(市)区负责通知辖区内被检查单位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021年1-3月份收入明细表、利润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会计资料、统计台账等相关检查资料;所有执法检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严格执行统计执法检查程序。
附件:统计执法检查名单及时间安排
联系人:付海燕 6889158
银川市统计局
2021年5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