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统计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决算公开>部门预算

索 引 号:640100-126/2017-01708 发布日期:2017-02-08
发布机构: 银川市统计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统计局
名 称:银川市统计局2017年部门职责及预算单位构成说明

银川市统计局2017年部门职责及预算单位构成说明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批复2017年银川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银川市公安局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 

  银川市统计局设有银川市统计局机关(行政)、银川市统计普查中心(事业参公)、银川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事业参公)、银川 

  未独立,财务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收支、统一预决算制度。银川市统计局内设综合处、核算和投资统计处、工业和能源统计处、农业服务业和社会统计处等四个职能处室,银川市统计局主要从事银川市重大国情国力、市情市力、经济、农业、人口、投入产出及其他专项调查和典型调查。统一核算、管理、公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人员情况 

      (二)机构人员编制情况 

       银川市统计局行政编制23名,工勤人员2人,现实有23名;银川市统计普查中心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参公编制11名,现实有10名;银川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参公编制4名,现实有3名;银川市统计数据管理中心是纯事业单位编制5人,现实有5人,统计局系统共有编制45人,实有人数41人,离休1人。 

      (三)车辆情况: 

       2016年银川市统计局有车辆4辆,2016年4月公车改革将我单位3辆车调拨给机关事务管理局,1辆公车进行公开拍卖,2016年末我局公车为0 

  二、部门收支预算情况: 

     银川市统计局2017年预算总收入750.19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银川市统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0.1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826.22元,减少76.03元,9.21%。 

  三、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529.1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1.7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2.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57万元。 

  四、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项目经费支出263.7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项目42.7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款用于统计专项工作经费117万元,专项统计业务用于专项统计调查经费104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我单位因公出国经费与2016年一样均为0;2016年公车运行维护费为16万,2016年4月公车改革我局公务车3辆调拨给机关事务管理局,1辆拍卖,故2017年公车运行维护为0 ;公务接待2016年我局公务接待费为公务费的2%应为1.2万元,实际支出仅为0.7万元,2017年我局公务接待费为公务费的2%应为0.86万元,比上年减少了0.34万元,公务接待减少幅度28.3%。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预算公开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因本单位不涉及该项业务,本表无数据。 

  七、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三)上年结转: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五)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六)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九)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二)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银川市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