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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6004H/2022-00346 发布日期:2022-07-22
发布机构: 银川市统计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统计局
名 称:银川市统计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银川市统计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统计局、各检查单位:

根据《银川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的通知》(银统通发2022〕26号)安排,市统计局于6月22-23日对金凤区、西夏区4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执法检查基本情况

检查组对抽取的4家单位所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022年1-5月份本年完成投资额进行了实地核查,现场检查批复文件、项目施工合同、工程形象进度单及会计科目余额表等相关统计原始资料,对相关资料进行复印取证。被检查单位统计基础工作较为扎实,企业统计调查工作管理制度比较健全,统计数据来源清晰。经核查:金石机器人银川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属投资项目2022年1-5月份本年完成投资额上报数据与凭证数据一致;银川市富邦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所属投资项目2022年1-5月份本年完成投资额上报数据与凭证数据基本一致。

二、执法检查处理结果

针对检查情况,执法检查组经过集体研究讨论,对金石机器人银川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报表扬;对存在取整进位误差的银川市富邦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宁夏警官职业学院,要求在后续统计报表填报中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规定,准确填报统计数据,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增强依法统计意识。各调查单位要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统计法治意识,坚持实事求是,加强数据审核,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二)保证统计人员稳定。各调查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统计调查工作,保证统计人员相对固定。统计人员有调整变动,要及时做好工作交接,积极参加统计业务培训,熟练掌握统计指标的数据来源、计算方法和计量单位的具体要求。

(三)加大规范化建设力度。各调查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按要求建立健全各类统计基础资料,加强对财务报表、原始凭证、会计账簿等原始资料的归档整理,做到数据来源资料详实,印证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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