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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5541882361/2023-0011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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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11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3-07-11 |
名 称: | 银川市体育局关于印发《银川市体育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县(市)区文体局、教体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体育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根据《银川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银安委发〔2023〕5号)和《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银安委发〔2023〕8号)相关精神,结合自治区体育局《体育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具体要求及实际情况,特制定《银川市体育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请认真抓好落实。
市体育局将组成督察组不定期对各单位各部门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各单位各部门要于11月中旬报送工作总结。
银川市体育局
2023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体育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
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自治区、银川市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以及银川市安委会2023年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银川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动员部署会工作要求,持续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自治区体育局《体育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区、市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二十条、银川市五十五条具体措施,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坚持“三管三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压紧压实体育领域主体责任,增强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体育领域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住安全发展底线。
(二)工作目标。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围绕赛事活动组织、场馆设施设备、运动枪弹管理、建筑施工、大型维修、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企业经营活动等领域,突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等核心,聚焦体育场馆运营、体育赛事和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开展精准排查整治。督促体育领域各类主体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体育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底数;加强行业监管能力建设,聚焦体育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全市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增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提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体育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提高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体育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和问题隐患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体育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内容
(一)落实经营主体责任,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量
1.设立安全员岗位。按照《安全生产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各单位、经营主体要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按规定履行相关职责。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重点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技能、事故应急处理措施以及隐患排查方式方法等岗位知识,提高一线人员安全制度执行力,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落地见效。(局机关办公室、直属各单位负责市本级安全员岗位设立,各县区体育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辖区各经营主体安全员设立)
2.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各类演练。认真组织编制本单位各类应急预案,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主体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市体育局负责督导“两场两馆”、市体校和金凤全民健身中心,各县区体育部门负责督导各自辖区)
(二)围绕重大风险隐患,提升行业监管能力水平
1.明确细化排查整治标准要求。
(1)动态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根据《体育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第一版)》(附件1),结合银川市体育领域规律特点,细化完善体育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局机关办公室负责)
(2)聚焦重点严格监管。突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等核心,聚焦体育场馆运营、体育赛事和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等重点行业领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谁审批、谁负责”“谁主办承办谁负责”“谁靠近谁负责”的原则,市体育局担负所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所辖县(市区)直管及社会场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体育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各县区体育部门分工负责)
(3)明确检查主要内容。对体育场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所在地、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所在地、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地、健身场所所在地,重点督查火、电、水、气、消防及疏散通道等问题。
体育场馆“7个必须有”:安全员必须有;各类安全生产制度和预案必须有;消防设施设备必须有;逃生通道必须有;运动设施、看台围网及相关保护设备设置必须有;安全警示标识必须有;救援设备及医疗设备必须有。(附件3)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6个必须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必须有;场地救助人员(持证)必须有;安全员必须有;各类预案及制度必须有;醒目位置安全警示标识必须有;救生器材、急救药品、急救用品必须有。(附件4)
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8个必须有”:办学许可证必须有;营业执照必须有;教练员资格证或专业技能证必须有;安全员必须有;各类安全生产制度和预案必须有;消防安全等警示标识必须有;涉动火的,防火分隔必须有;安全疏散通道必须有。(附件5)
体育赛事活动“7个必须有”:四方案一机制(安全办赛方案、安保工作方案、观赛保障方案、应急预案和“熔断”机制)必须有;安全风险分析研判或评估报告必须有;场地安全保护设备必须有;现场安全救助人员必须有;赛事安全员必须有;临建物搭建安全检查记录必须有;参赛需知必须有(对身体条件、技术水平等特殊要求作出真实解释和明确警示)。(附件6)
体育枪弹库管理“6个必须有”:单位基本情况必须有;许可资质必须有;配置管理规定必须有;安全员必须有;安全防范要求必须有;涉枪从业人员管理台账必须有;检查台账必须有。(附件7)
健身场所管理“7个必须有”:营业执照必须有;教练员资格证或专业技能证必须有;安全员必须有;救援设备及医疗设备必须有;各类安全生产制度和预案必须有;消防安全等警示标识必须有;安全疏散通道必须有。(附件8)
(4)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以体育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排查、整治等防范措施为重点,围绕监督检查、隐患排查、行政执法等工作环节,开展专题培训。增强对体育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辨识能力,提高法治素养和专业技能,增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各县区体育部门分工负责)
(三)加强活动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1.成立体育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专班
组 长:陆 斌 市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 昆 市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宏刚 市体育局副局长
成 员: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
丁晓晶 市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杨 亮 市体育局群体科科长
张学文 市体育局产业科负责人
李 申 市体育局竞体科负责人
金志宏 市体育中心副主任
张晓军 市体育中心副主任
武 振 市体育运动场地管理所所长
陈加泽 市体校校长
文晓明 市体育局办公室干部
具体职责:专班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负责本次专项行动日常协调、督查指导、经验总结、材料上报等工作。成立六个专班小组,陆斌局长带领局办公室、湖滨场管所负责兴庆区;孙宏刚副局长带领竞体科、产业科、市体校负责金凤区;陈昆副局长带领群体科、体育中心负责西夏区;二级调研员秦建忠带领局办公室、湖滨场管所负责贺兰县;四级调研员李洪江带领产业科、市体校负责永宁县;陈昆副局长带领群体科、体育中心负责灵武市。
2.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建立健全体育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倒查机制,对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情节严重的要承担相应责任。市体育局组成督导组进行专项督导。(局机关办公室负责)
3.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各县(市)区要将体育行政执法事项纳入综合执法机制,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联合执法、信用监管等工作方式提高监管质量,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效率,强化对重点企业的精准有效监管。大力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着力解决监管执法队伍“人少质弱”问题,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各县区体育部门分工负责)
三、阶段安排
(一)自查自纠 (2023年6月中旬至7月下旬)。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体育部门结合市体育局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按安全责任清单任务,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切实消除重大事故安全隐患。
(二)督导检查 (2023年8月至10月)。通过督导调研、座谈交流、明察暗访等方式,督促专项行动的开展,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帮扶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高(2023年11月至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提高体育领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请各科室、各县市区体育部门于12月10日前上报活动总结及《体育行政部门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
四、几点要求
(一)各县(市)区体育部门要迅速研究制定本单位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
(二)各县(市)区体育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理顺新行业、新领域、新业态的安全监管职责,坚决杜绝因责任不清导致漏管失控情况发生。
(三)各县(市)区体育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按照"一竿子插到底"随机暗访抽查要求,带队到属地暗访抽查体育场馆、高危体育项目、体育竞技枪弹库等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对辖区重大安全风险做到心中有数、应对有方,进一步提高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
(四)各县(市)区体育部门分管负责同志要落实"一岗双责",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五)各县(市)区体育部门要于7月20日前提供所在辖区体育类经营业者监管名目,监管名目包括体育场馆、健身场所、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体育类枪弹库等。监管名目必须经审核盖章后,通过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宁政通(银川市体育局收文员)或邮箱(ycstyjgf@163.com)报市体育局。
附件: 1.体育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第一版)
2.体育行政部门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3.银川市体育场馆检查记录表
4-1.银川市游泳场所体育设施现场检查表
4-2.银川市攀岩场所体育设施实地检查表
4-3.银川市滑冰场所体育设施实地检查表
4-4.银川市滑雪场所体育设施实地检查表
4-5.银川市潜水场所体育设施实地检查表
5.银川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检查记录表
6.银川市体育赛事活动检查记录表
7.银川市枪弹库配置使用监督检查登记表
8.银川市健身场所检查记录表
附件1
体育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第一版)
一、体育赛事及群众性体育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未结合实际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办赛方案、安保工作方案、观赛保障方案、“熔断”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要求报批在银举办的国际体育赛事、未经批准违规举办国际体育赛事的;
(三)未经批准举办健身气功、航空体育等竞赛活动的;
(四)未经许可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
(五)没有对天气状况、活动场所自然环境等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开展跟踪监测和预警的;
(六)没有对赛事活动举办过程中可能引发观众冲突、恐慌、踩踏等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和分类管理的;
(七)赛事筹办过程中存在层层转包,大量使用无相关专业资质或工作经验的人员,办赛程序不规范等导致赛事组织管理风险不可控的;
(八)赛事活动场馆场所基础设施验收不合格、检查不到位的;没有针对赛事活动特点查验场所通道容载率、动线合理性的;没有对周边临时搭建物进行安全检查和合理规划的;
(九)办赛过程中所必需的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特种设备等存储使用管理不规范,安保措施和应急预案不充分的;
(十)办赛过程中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未对参赛年龄、身体条件、技术水平等特殊要求作出真实解释和明确警示的;
(十一)未制定紧急救治工作方案,未按要求配备必要数量且符合规定的安全救助人员的;
(十二)食宿、交通、景观搭建、医疗救援等赛事活动配套服务管理不规范、资质不全、质量不达标的;
(十三)以多种业态综合或模式创新等形式开展相关赛事活动的;
(十四)拒不配合体育行政部门监管行为的;
(十五)赛事活动开展过程中所必需的运动设施、保护设备、救援设备及医疗设备等存在配置不足、安全系数不够、管理不规范、超期使用等情况的。
二、体育场所设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重大事故隐患
(十六)建筑物存在违法违规建设或改造行为,验收不合格或存在质量问题,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且安全性鉴定为C级或D级的;
(十七)运动设施、看台围网及相关保护设备设置不合理、运维不规范、未按要求定期进行检修或超期使用的;
(十八)运动场地、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人员聚集位置,未落实消防、水电、燃气、防灾减灾等安全保障和应急措施的;
(十九)安全警示标识、安全提示公告、消防通道和安全疏散指引等未设立或不明显的;
(二十)开展的运动项目所必需的运动设施、保护设备、救援设备及医疗设备等存在配置不足、安全系数不够、管理不规范、超期使用等情况的;
(二十一)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特种设备的管理制度不完善、使用不规范的,未定期开展检查的,安保措施和应急预案不充分的。
(二十二)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所未经许可经营的。
附件2
体育行政部门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单位: 时间:2023年 月 日
总体 情况 | 1 | 体育企业自查发现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 2 | 体育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已完成整改的(个) | ||
3 | 体育部门检查发现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 4 | 体育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已完成整改的(个) | |||
5 | 政府挂牌督办的与体育相关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 6 | 挂牌督办的与体育相关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 |||
对企业 自查自 改进行 抽查检 验情况 | 1 | 体育部门抽查检查的企业总数(家) | 2 | 体育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家) | ||
3 | 体育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带队检查(家) | 4 | 体育企业未制定 分管责任人职责清单(家) | |||
5 | 体育企业未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家) | 6 | 未按要求配合格且充足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家) | |||
7 | 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混乱(家) | 8 |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家) | |||
重点 帮助 与 精准 严格 执法 情况 | 1 | 帮扶指导重点县(市)、区(个数) | 2 | 帮扶指导重点企业(家次) | ||
3 | 行政处罚(次,万元) | 4 | 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 “一案双罚”(次) | |||
5 | 移送司法机关(人) | 6 | 责令停产整顿(家) | |||
7 | 曝光、约谈、联合惩戒 企业(家) | 8 |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个),其中危险作业罪案例(个) | |||
9 | 责任倒查 追责问责(人) | 10 | 约谈通报 有关地区及部门(次) | |||
体育部门组织领导情况 | 1 |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同志现场督导检查(次) | 2 |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同志专题研究(次) | ||
3 |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到企业宣讲(次) | 4 | 是否在县(市)、区主流媒体播放体育领域安全生产专题栏目 | |||
5 | 举报奖励(万元),其中匿名举报查实奖励(万元) | 6 | 组织开展体育领域考核巡查督导检查(次) |
附件3
银川市体育场馆检查记录表
检查日期:
机构名称 | 所在属地 | |||||
详细地址 | 所在层数 | |||||
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
面向群体 | ¨学龄前(3-6岁) ¨义务教育阶段 ¨高中阶段 ¨成人群体 | |||||
场地规模 | 场地面积: 从业人员数量: | |||||
消防 控制 室检 查 | 1 | 消防控制室门牌明显,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开向建筑内的门是否采用乙级防火门并保持完好有效 | □是□否 □立□限 | 2 | 值班员持证上岗;(初级、中级、高级构造员) | □是□否 □立□限 |
3 | 有设备检查记录和每日值班记录,记录完整准确 | □是□否 □立□限 | 4 | 有外线电话;有应急照明 | □是□否 □立□限 | |
5 | 有事故广播设备,且能正常使用;有应急电话号码表 | □是□否 □立□限 | 6 | 有火灾报警编码图(表)或者电脑显示 | □是□否 □立□限 | |
7 | 检查值班员掌握《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和操作消防控制设备情况;(遇火灾处置情况,必须先打119电话) | □是□否 □立□限 | 8 | 检查消防控制设备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检查能否正确打印 | □是□否 □立□限 | |
9 | 检查消防控制设备主备电能否正常切换 | □是□否 □立□限 | 10 | 检查报警系统隔离情况;了解系统故障情况、联动控制形式和远程启动情况 | □是□否 □立□限 | |
11 | 有相应管理制度和软件资料,《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 | □是□否 □立□限 | ||||
消防 资料 检查 | 1 | 消防控制室应有建(构)筑物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重点部位位置图等 | □是□否 □立□限 | 2 | 消防控制室应有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急灭火预案、应急疏散预案等 | □是□否 □立□限 |
3 | 消防控制室应有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职、义务消防人员等内容 | □是□否 □立□限 | 4 | 消防控制室应有员工消防安全培训记录、应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 □是□否 □立□限 | |
5 | 消防控制室应有值班情况、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及巡查情况的记录 | □是□否 □立□限 | 6 | 消防控制室应有消防设施一览表,包括消防设施的类型、数量、状态等内容 | □是□否 □立□限 | |
7 | 消防控制室应有消防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系统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等 | □是□否 □立□限 | 8 | 消防控制室应定期保存和归档设备运行状况、接报警记录、火灾处理情况、设备检修检测报告等资料 | □是□否 □立□限 | |
消防 水泵 房检 查 | 1 | 检查消火栓泵和喷淋泵进、出水管阀门以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管道上的阀门是否保持常开(是否明确标识) | □是□否 □立□限 | 2 | 检查配电柜上控制开关是否标示消火栓泵、喷淋泵、稳压(增压)泵、是否在自动(接通)位置;通知消控室分别启动,检查运行情况 | □是□否 □立□限 |
3 | 配电柜上控制开关拨到手动位置,检查员分别手动启动,检查运行情况; | □是□否 □立□限 | 4 | 检查湿式报警阀前后压力表压力情况;压力一般相等 | □是□否 □立□限 | |
5 | 打开湿式报警阀放水试验开关放水,检查水力警铃是否动作,是否起泵,消控室有无信号反馈 | □是□否 □立□限 | 6 | 检查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的水量是否达到规定的水位(水位计或水位测量,合用水池要有保证不被他用的措施) | □是□否 □立□限 | |
7 | 检查泵房内部环境和应急照明。(如排水是否到位,是否堆放杂物等) | □是□否 □立□限 | ||||
火灾 自动 报警 系统 检查 | 1 | 检查故障报警功能。摘掉一个探测器,控制设备能正确显示故障报警信号 | □是□否 □立□限 | 2 | 检查火灾探测器报警功能。任选一个探测器进行吹烟或加温,控制设备能正确显示火灾报警信号 | □是□否 □立□限 |
3 | 检查火警优先功能。摘掉一个探测器,同时给另一探测器吹烟,控制设备能优先显示火灾报警信号 | □是□否 □立□限 | 4 | 检查手动报警功能,测试一个手动报警按钮 | □是□否 □立□限 | |
5 | 检查是否存在应设未设报警探测器或手报现象 | □是□否 □立□限 | 6 | 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后单位处置情况。检查值班员或专(兼)职消防员是否能正确组织实施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微型消防站的建设情况及训练情况。 | □是□否 □立□限 | |
消火 栓系 统检 查 | 1 | 检查消火栓有无被圈占、遮挡,消火栓箱门有无明显标识,是否开启灵活,门是否能打开120度 | □是□否 □立□限 | 2 | 检查室内消火栓箱内的水枪、水带等配件是否齐全,水带与接口绑扎是否牢固 | □是□否 □立□限 |
3 | 检查系统功能。利用消火栓测压接头测量静水压力,也可直接出水检查。 | □是□否 □立□限 | 4 | 检查消火栓箱内的启泵按钮,将消防泵房控制设备设置在自动位置,按下按钮,消火栓泵启动,检查时应在消控室停泵(或人工停泵),消控室控制设备能正确显示启泵信号。 | □是□否 □立□限 | |
自动 喷淋 系统 检查 | 1 | 检查是否存在应设而未设喷淋的现象 | □是□否 □立□限 | 2 | 检查喷淋头的选型是否正确,安装高度是否符合规定; | □是□否 □立□限 |
3 | 检查末端试水压力表压力:末端试水处一般为该楼层喷淋系统最不利点处,要求工作压力(动压)不小于0.05MPa。 | □是□否 □立□限 | 4 | 末端放水,检查喷淋泵是否启动,控制设备能否正确显示水流报警信号。 | □是□否 □立□限 | |
5 | 水系统检查时,有高位消防水箱的,还应检查水箱储水量和补水设施。 | □是□否 □立□限 | ||||
灭火 器的 检查 | 1 | 查灭火器配置类型是否正确(凡有固体可燃物的场所均应配能扑灭A类火灾的灭火器,常见为ABC干粉和清水泡沫灭火器) | □是□否 □立□限 | 2 | 检查储压式灭火器压力是否符合要求(压力表指针应在绿区) | □是□否 □立□限 |
3 | 检查灭火器数量(可按50平方米1只概算),一个配置点不少于2只,不多于5只 | □是□否 □立□限 | 4 | 检查单具灭火器灭火级别(或单具灭火器重量,一般不应低于5A或2公斤) | □是□否 □立□限 | |
5 | 检查灭火器是否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 | □是□否 □立□限 | 6 | 检查灭火器定期维护检查情况,看是否应维护或更换 | □是□否 □立□限 | |
7 | 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各类常用灭火器维修期限及报废年限 | □是□否 □立□限 | ||||
防火 分区 的检 查 | 1 | 防火分隔墙是否封堵严密;(竖向、水平) | □是□否 □立□限 | 2 | 防火卷帘下方无障碍物。自动、手动启动防火卷帘,卷帘能下落至地板面,反馈信号正确 | □是□否 □立□限 |
3 | 是否按规定安装防火门,防火门有无损坏,闭门器是否完好 | □是□否 □立□限 | 4 | 厨房、配电室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位是否与周围其他场所采取严格的防火分隔。 | □是□否 □立□限 | |
5 | 当消防报警主机处于自动状态时,卷帘两侧报警器报警后,卷帘自动下降 | □是□否 □立□限 | 6 | 管道井、电缆井,以及管道、电缆穿越楼板和墙体处的孔洞封堵密实 | □是□否 □立□限 | |
检查 加压 送风 系统 | 1 | 通过消控室启动加压送风机,相关送风口开启,送风正常,反馈信号正确(送风口低位) | □是□否□立□限 | 2 | 检查排烟系统。通过消控室启动排烟系统,相关排烟口开启,排烟风机启动,排风正常,反馈信号正确(排烟口高位)。 | □是□否 □立□限 |
各项 制度 检查 | 1 | 检查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 □是□否 □立□限 | 2 | 检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定期演练记录 | □是□否 □立□限 |
3 | 检查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 □是□否 □立□限 | 4 | 检查员工消防知识及技能掌握情况 | □是□否 □立□限 | |
5 | 检查火灾危险部位管理措施 | □是□否 □立□限 | 6 | 检查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开展情况 | □是□否 □立□限 |
注:1.“立”表示“立查立改”,“限”表示“限期整改”。
2.自动喷淋系统检查:第2项,喷淋头的安装高度:《喷规》7.1.6条:除吊顶型喷头和吊顶下安装的喷头外,直立型、下垂型喷头,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75mm,不应大于150mm。要注意有格栅的天花,一般做下喷时,要配置集热挡水盘。喷淋头安装高度超过5米的以上的。
3.灭火器的检查:第七项,(1)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满3年,首次维修后每满1年;(2)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满5年,首次维修后每满2年。(3)报废年限:水基型灭火器6年、干粉灭火器10年、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附件4-1
银川市游泳场所体育设施现场检查表
游泳场所名称: 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证: 从业人员数量:
法人姓名: 法人身份证:
实际经营者: 实际经营者身份证:
开业时间: 年 月 日
场所 | 主要内容说明 | 是否 合格 |
游
泳
场
所 | 游泳池壁及池底光洁、不渗水、呈浅色 | |
无视线盲区 | ||
带出发台的游泳池,从出发端开始延伸至少6米的范围内,水深应不小于1.35米 | ||
池面有明显的水深度、深浅水区警示标识,或标志明显的深、浅水隔离带 | ||
水面面积500㎡以下至少2个,500㎡以上(含500㎡)至少4个出入水池扶梯 | ||
扶梯应经过光滑倒角处理,不应有粗糙或锐角部位 | ||
游泳池池岸、卫生间、淋浴间及更衣室地面应防滑,在湿润状态下地面静摩擦系数不少于0.5 | ||
游泳池内的排水设施应设置安全防护罩 | ||
游泳池区域的水面水平照度不低于2000w | ||
开放夜场有足够的应急照明灯 | ||
儿童游泳池不应配备戏水设备 | ||
有广播设施 | ||
游泳池水面面积250㎡以下的,应至少设置2个救生观察台,水面面积在250㎡及以上的,应按面积每增加250㎡及以内增设1个救生观察台 | ||
救生观察台高度不小于1.5m | ||
有救生圈、救生杆和护颈套等救生器材 | ||
有急救药品、氧气袋等急救用品 | ||
在醒目位置悬挂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游泳救生员的姓名、照片、职业资格证书编号等信息 | ||
在醒目位置悬挂“游泳人员须知”、“严禁跳水”、“严禁追跑打闹”、“防滑”、“佩戴泳帽”等必要安全警示 | ||
在醒目位置悬挂溺水抢救操作规程及溺水事故处理制度等 |
检查人: 检查单位(盖章): 检查单位签章:
附件4-2
银川市攀岩场所体育设施实地检查表
攀岩场所名称: 地 址:
组织机构代码证: 从业人员数量:
法人姓名: 法人身份证:
实际经营者: 实际经营者身份证:
开业时间: 年 月 日
场所 | 主要内容 | 是否合格 |
人工岩壁 | 上端锚点最大受力不小于816.33kg力 | |
保护挂片最大受力不小于816.33kg力 | ||
岩板耐受静压力不小于408.16 kg力 | ||
岩板的最大受耐冲击力不小于612.24 kg力 | ||
支点孔最大抗拉力不小于306.12 kg力 | ||
保护绳直径不小于10mm,抗拉力不小于1700kg力,且采用单绳保护状态 | ||
丝扣安全铁锁的横向抗拉力不小于918.33 kg力,纵向抗拉力不小于2244.90kg力 | ||
安全铁锁的横向抗拉力不小于714.29 kg力,纵向抗拉力不小于2244.90 kg力 | ||
制动器(下降器)的抗拉力不小于2248.98 kg力 | ||
安全扁带的抗拉力不小于1734.69 kg力 | ||
有效垂直高度不超过5m的人工岩壁,应配备表面平整、无明显缝隙、水平方面密度均匀、厚度不小于0.4m的保护垫,保护垫覆盖范围的外侧距离岩壁纵向投影外延不小于2.5m | ||
制动器、扁带等装备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 ||
有清晰、醒目的危险区域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 ||
紧急疏散通道符合建筑规范,并有相关证明 | ||
在醒目位置悬挂社会体育指导员(攀岩)姓名、照片、职业资格证书编号等信息 | ||
在醒目位置悬挂“攀岩人员须知”及安全警示 | ||
急救药品和器械应摆放在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 | ||
自然岩壁 | 上端锚点最大受力不小于816.33 kg力 | |
保护挂片最大受力不小于816.33 kg力 | ||
保护绳直径不小于10mm,抗拉力不小于1700kg力,且采用单绳保护状态 | ||
丝扣安全铁锁的横向抗拉力不小于918.33 kg力,纵向抗拉力不小于2244.90kg力 | ||
安全铁锁的横向抗拉力不小于714.29 kg力,纵向抗拉力不小于2244.90 kg力 | ||
制动器(下降器)的抗拉力不小于2248.98 kg力 | ||
安全扁带的抗拉力不小于1734.69 kg力 | ||
制动器、扁带等装备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 ||
有清晰、醒目的危险区域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 ||
在醒目位置悬挂社会体育指导员(攀岩)姓名、照片、职业资格证书编号等信息 | ||
在醒目位置悬挂“攀岩人员须知”及安全警示 | ||
急救药品和器械应摆放在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 |
检查人: 检查单位(盖章) 被检查单位签字:
附件4-3
银川市滑冰场所体育设施实地检查表
滑冰场所名称: 地 址:
组织机构代码证: 从业人员数量:
法人姓名: 法人身份证:
实际经营者: 实际经营者身份证:
开业时间: 年 月 日
场所 | 主要内容说明 | 是否合格 合格 | 备注 |
滑冰场所安全检查事项 | 应在醒目位置公示“滑冰人员须知”,对涉及安全的事项和特殊要求做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
| ||
应在醒目位置公示“冰场导览图”,至少包括应急出入口,应急逃生路线,冰场分区等。
| |||
应在滑冰场地入口处等醒目位置设置“严禁追跑打闹”、“注意安全”等必要的安全要求及警示, 滑冰场内应标识滑行方向。 | |||
室外滑冰场所应公示当日天气、冰面情况报告。
| |||
各类公共标识应齐全、醒目。 | |||
应有广播设备,并覆盖整个滑冰场所。
| |||
在滑冰场同一时间开展两项及以上运动项目时,各运动项目之间应设置连续性隔离带。
| |||
应在滑冰场地等重点区域设置符合 DB11/T 384(所有部分)的摄像头。
| |||
紧急安全疏散通道和出口应有标识并保持通畅。
| |||
急救药品和器械应摆放在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
| |||
滑冰场所提供的冰鞋和冰车应取得产品合格证明,并保证其正常使用。
| |||
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应有不少于 1 名滑冰技术指导人员。
| |||
室内冰场开放期间每块冰面至少有1名冰上安全员,室外冰场开放期间每 500平方米至少配备1名冰上安全员,应有不少于1名救护人员。
| |||
应在醒目位置公示滑冰技术指导人员、冰上安全员和救护人员的姓名及照片。 | |||
不应向滑冰人员出售含酒精的饮料。
| |||
宜投保公共责任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
| |||
场地四周地面应设防滑垫,并设有座椅、扶栏。
| |||
冰面光滑、平整、洁净,不得有影响滑行的裂缝。
| |||
应设置清晰、醒目的危险区域警示标识。
| |||
应设有医务急救点并设置明显标识。
| |||
无自然采光的滑冰场所和开放夜场的滑冰场所应有不间断电源或应急照明灯。
| |||
宜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并设置明显标识。
AED),并设置明显标识。
| |||
室外滑冰场每天应分别在早、中、晚不同时段测量冰层厚度,并形成记录。
| |||
滑冰场所应配备专用冰面平整设备及冰鞋维护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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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滑冰场所在恶劣天气(刮大风、下大雪、重度雾霾)应采取公示、关停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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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有楼梯路段及通往滑冰场地的过道等公共区域应有防滑措施。
| |||
应及时对出租用的滑冰器具、冰鞋和护具、公共卫生间、存放衣物的设施等公共区域定期进行消杀。
| |||
服务人员应每年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取得身体健康证明后上岗。
| |||
应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至少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生产安全事故等内容。
| |||
各类上岗人员应佩戴明显标识,冰上安全员应按区域划分做好巡场工作,救护人员应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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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和电气安全要求 应符合 GB/T 34280—2017 中 5.4.1 的要求。
应符合 GB/T 34280—2017 中 5.4.1 的要求。
|
检查人: 检查单位(盖章) 被检查单位签字:
附件4-4
银川市滑雪场所体育设施实地检查表
滑雪场所名称: 地 址:
组织机构代码证: 从业人员数量:
法人姓名: 法人身份证:
实际经营者: 实际经营者身份证:
开业时间: 年 月 日
场所 | 主要内容说明 | 是否 合格 | 备注 |
人工滑雪场所 | 室外滑雪道总面积应不小于6000㎡。室内滑雪道总面积应不小于3000㎡。 | ||
雪层压实之后的厚度应不小于30㎝,雪面上不得有裸露的土石等杂物,雪层表面不得形成冰状。 | |||
每条滑雪道终点停止区地势平缓。室外滑雪道终点停止区面积应不小于1000㎡,室内滑雪场终点停止区面积应不小于500㎡。终点停止区末端应加装安全防护设施。 | |||
索道的使用和管理应符合特种设备管理要求。 | |||
在滑雪道的危险地段设有安全网、保护垫等安全防护设施,并在明显位置设立警示标识。 | |||
配备滑雪道平整专用机械设备。 | |||
设有急救室,配备专用急救器材。 | |||
配备滑雪器材维护、修理的专用设备。 | |||
滑雪场所提供的设施、设备器材应取得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 |||
应有衣物存储柜。 | |||
有男、女卫生间。 | |||
有广播、通讯设备。 | |||
公共指示用标识应符合GB/T10001.1的要求。 | |||
室外滑雪场应提供当日天气预报。 | |||
公共卫生区域应保持清洁。 | |||
提供夜场滑雪服务的滑雪道灯光的水平照度应不低于2001x。 | |||
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安全管理与救护制度,以及设备设施维护制度,卫生环境管理等制度。 | |||
应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
应在公共活动区域内的醒目位置设有“滑雪人员须知”、“滑雪者行为与安全守则”和各种滑雪道、提升设施分布图示。对涉及安全的事项和特殊要求做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 | |||
公共区域地面应有防滑措施。 | |||
滑雪场所应配有救护人员。 | |||
专用急救设备应放在滑雪区内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 | |||
滑雪场所应有不少于5名的滑雪技术指导人员,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滑雪技术指导人员名录及照片。 | |||
滑雪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应佩戴明显标识。 |
检查人: 检查单位(盖章) 被检查单位签字:
附件4-5
银川市潜水场所体育设施实地检查表
潜水场所名称: 地 址:
组织机构代码证: 从业人员数量:
法人姓名: 法人身份证:
实际经营者: 实际经营者身份证:
开业时间: 年 月 日
场所 | 主要内容 | 是否合格 |
人工潜水场所 | 池壁和池底光洁、呈浅色 | |
池壁和池底的建筑质量符合国家建筑规范要求,并有合格证明 | ||
潜水用池四周地面的静摩擦系数不小于0.5 | ||
沉淀吸污设备或自动水循环过滤、消毒、吸底设备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 | ||
潜水用池水面水平照度不低于80lx | ||
潜水器材取得符合法定条件的专业技术组织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 ||
气瓶每两年应经过符合法定条件的专业技术组织检测合格 | ||
有广播、通讯设备 | ||
紧急疏散通道符合建筑规范和消防规范,并有合格证明 | ||
潜水场所所在地应有减压舱设施的定点医院 | ||
潜水场所应有救生圈、救生杆、救护板 | ||
急救药品和器械摆放在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 | ||
在醒目位置悬挂社会体育指导员(潜水)姓名、照片、职业资格证书编号等信息 | ||
在醒目位置有“潜水人员须知”及安全警示 | ||
在醒目位置悬挂溺水抢救操作规程及溺水事故处理制度 | ||
固定的天然潜水场所 | 有清晰、醒目的危险区警示标志 | |
有能够监视整个潜水区域的指挥(了望)台或船只 | ||
潜水器材取得符合法定条件的专业技术组织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 ||
气瓶每两年应经过符合法定条件的专业技术组织检测合格 | ||
有广播、通讯设备 | ||
有救生船 | ||
潜水场所所在地应有减压舱设施的定点医院 | ||
潜水场所应有救生圈、救生杆、救护板 | ||
急救药品和器械摆放在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 | ||
在醒目位置悬挂社会体育指导员(潜水)姓名、照片、职业资格证书编号等信息 | ||
在醒目位置有“潜水人员须知”及安全警示 | ||
在醒目位置悬挂溺水抢救操作规程及溺水事故处理制度 |
检查人: 检查单位(盖章): 被检查单位签字:
附件5
银川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检查记录表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机构名称 | 所在属地 | |||||||
详细地址 | 所在层数 | |||||||
是否纳入 监管平台 | □是 □否 | 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
培训类别 | □学科类 □科技类 □文化艺术类 □体育类 □其他类 | |||||||
面向群体 | □学龄前(3-6岁) □义务教育阶段 □高中阶段 | |||||||
培训规模 | 场地面积: 班数: 学生数: 从业人员数: | |||||||
公示信息 | 办学 资质 | 办学许可证(设立核准书)原件 | □是 □否 □立 □限 | |||||
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 | □是 □否 □立 □限 | |||||||
全流程监管码原件 | □是 □否 □立 □限 | |||||||
符合先证后照 | □是 □否 □立 □限 | |||||||
收费 标准 | 培训科(课)目、每课(次)时长及收费标准、预收费银行托管专用账户、预收费有关规定 | □是 □否 □立 □限 | ||||||
退费 规定 | 具体可操作的退费流程 | □是 □否 □立 □限 | ||||||
培训 内容 | 具体培训课程、项目 | □是 □否 □立 □限 | ||||||
从教人员资质 | 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能证(包括照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及其他任教资质证明) | □是 □否 □立 □限 | ||||||
平台使用流程 | 校外培训家长端APP下载二维码及平台操作流程指南 | □是 □否 □立 □限 | ||||||
消防 管理 | 消防管理九项规定 | □是 □否 □立 □限 | ||||||
制度 法规 文件 | 《自治区九部门公告》《致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告知书》《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培训机构财务管理办法》《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办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等 | □是 □否 □立 □限 | ||||||
监督举报渠道 | 监督举报电话 | □是 □否 □立 □限 | ||||||
安全生产 & 消防安全
|
安全生产管理 | 机构选址安全,进行住建、消防前置审批及后续年检程序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 □是 □否 □立 □限 | |||||
具有必要的预防伤害事件发生的“三防”设置(人防、物防(“八大件”)、技防) | □是 □否 □立 □限 | |||||||
具有安全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预案 | □是 □否 □立 □限 | |||||||
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和安全检查 | □是 □否 □立 □限 | |||||||
各类安全制度、安全注意事项、地理位置图、装修平面示意图、疏散通道指示图及“消防安全九项规定”等张贴悬挂在场所显著位置 | □是 □否 □立 □限 | |||||||
在培训场所配备无死角的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音、视频图像采集装置(可保存至少90天记录) | □是 □否 □立 □限 | |||||||
培训场所配备常规医疗急救药品及设备,配备不少于1名专(兼)职安保人员 | □是 □否 □立 □限 | |||||||
安全疏散方面 | 疏散逃生通道数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 □是 □否 □立 □限 | ||||||
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 | □是 □否 □立 □限 | |||||||
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 | □是 □否 □立 □限 | |||||||
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 | □是 □否 □立 □限 | |||||||
用于紧急逃生和应急救援的窗口是否被障碍物遮挡 | □是 □否 □立 □限 | |||||||
防火分隔方面 | 住宿与生产、经营、仓储部分之间是否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 □是 □否 □立 □限 | ||||||
管道井、电缆井是否落实防火封堵要求 | □是 □否 □立 □限 | |||||||
管道井、电缆井是否堆放可燃物 | □是 □否 □立 □限 | |||||||
明火厨房与其他区域是否采用防火隔墙、防火门(窗)进行分隔 | □是 □否 □立 □限 | |||||||
建筑装修装饰方面
| 建筑结构和用途是否发生改变 | □是 □否 □立 □限 | ||||||
建筑结构和用途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是 □否 □立 □限 | |||||||
建筑构件、建筑材料是否使用不燃材料 | □是 □否 □立 □限 | |||||||
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 □是 □否 □立 □限 | |||||||
是否使用泡沫彩钢板 | □是 □否 □立 □限 | |||||||
消防设施器材 方面
| 是否按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 | □是 □否 □立 □限 | ||||||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 □是 □否 □立 □限 | |||||||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损坏、挪用、遮挡 | □是 □否 □立 □限 | |||||||
是否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 □是 □否 □立 □限 | |||||||
用火用电用气 方面
| 是否擅自私拉乱接电线 | □是 □否 □立 □限 | ||||||
是否超负荷用电 | □是 □否 □立 □限 | |||||||
是否在建筑首层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室内等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拆卸的蓄电池)充电 | □是 □否 □立 □限 | |||||||
燃气使用区域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 | □是 □否 □立 □限 | |||||||
营业期间是否进行电气焊动火等危险作业 | □是 □否 □立 □限 | |||||||
应急处置方面 | 从业人员是否熟悉安全操作规程 | □是 □否 □立 □限 | ||||||
是否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 | □是 □否 □立 □限 | |||||||
是否掌握疏散逃生技能 | □是 □否 □立 □限 | |||||||
是否熟练使用消防设施、器材 | □是 □否 □立 □限 | |||||||
是否具备处置初起火灾的能力 | □是 □否 □立 □限 | |||||||
资金监管 | 是否开立预收费资金银行托管专用账户 | £是 □否 □立 □限 | ||||||
是否开通平台支付宝、微信、银联等支付渠道 | □是 □否 □立 □限 | |||||||
培训课程是否在平台上架 | □是 □否 □立 □限 | |||||||
培训课程是否在平台有订单 | □是 □否 □立 □限 | |||||||
培训课程是否在平台有消课记录 | □是 □否 □立 □限 | |||||||
是否通过监管平台收费 | □是 □否 □立 □限 | |||||||
学科类是否按照政府指导价收费,非学科预收费是否一次性不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不超过5000元 | □是 □否 □立 □限 | |||||||
预收费是否全额纳入银行托管专用账户 | □是 □否 □立 □限 | |||||||
从业人员 | 是否符合相应资质 | □是 □否 □立 □限 | ||||||
是否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 □是 □否 □立 □限 | |||||||
是否为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 □是 □否 □立 □限 | |||||||
是否签订规范劳动合同 | □是 □否 □立 □限 | |||||||
从业人员是否有下列情形(从业禁止情况): 1.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损害国家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3.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4.歧视、侮辱学生,存在虐待、伤害、体罚或变相体罚未成年人行为; 6.在教学、培训等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7.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存在猥亵、性骚扰等行为; 8.向学生及家长索要、收受不正当财物或利益; 9.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吸食毒品等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行为; 11.违法传教或者开展宗教活动; 12.宣扬或从事邪教。 | □是 □否 □立 □限 | |||||||
培训材料 | 培训材料是否内部自查并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 □是 □否 □立 □限 | ||||||
培训材料是否具有非正式出版物或者境外教材 | □是 □否 □立 □限 | |||||||
培训材料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播科学精神,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2.内容科学准确,容量、难度适宜,与国家课程相关的内容应符合相应课程标准要求,不得超标超前; 3.符合学生成长规律,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学习需求,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鼓励探究创新。 | □是 □否 □立 □限 | |||||||
培训材料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 2.污蔑攻击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损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4.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有反华、辱华、丑华等内容; 5.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侵犯民族风俗习惯; 6.宣扬宗教教理、教义、教规以及邪教、封建迷信思想等; 7.含有暴力、恐怖、赌博、毒品、性侵害、淫秽、教唆犯罪等内容; 8.不符合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9.植入商业广告或者变相的商业广告; 10.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 11.含有误导中小学生产生不良行为的内容; 12.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 □是 □否 □立 □限 | |||||||
检查小结 | 属地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累计检查次数 次; | |||||||
本次市级检查共发现问题 个,要求立查立改 个,限期整改 个; | ||||||||
整改责任人(签字): | ||||||||
检查人(签字): |
说明:“立”表示“立查立改”,“限”表示“限期整改”;
附件6
银川市体育赛事检查记录表
检查日期:
赛事名称 | 举办属地 | |||
详细地址 | ||||
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
面向群体 | ||||
赛事规模 | 参赛人数: 从业人员数量: | |||
1 | 是否未结合实际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办赛方案、安保工作方案、观赛保障方案、“烙断”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 □是 □否 | ||
2 | 是否未按要求报批在华举办的国际体育赛事、未经批准违规举办国际体育赛事的 | □是 □否 | ||
3 | 是否未经批准举办健身气功、航空体育等竞赛活动 | □是 □否 | ||
4 | 是否未经许可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 | □是 □否 | ||
5 | 是否未对天气状况、活动场所自然环境等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开展跟踪监测和预警 | □是 □否 | ||
6 | 是否未对赛事活动举办过程中可能引发观众冲突、恐慌、踩踏等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和分类管理的 | □是 □否 | ||
7 | 是否赛事筹办过程中存在层层转包,大量使用无相关专业资质或工作经验的人员,办赛程序不规范等导致赛事组织管理风险不可控 | □是 □否 | ||
8 | 是否赛事活动场馆场所基础设施验收不合格、检查不到位; | □是 □否 | ||
9 | 是否未针对赛事活动特点查验场所通道容载率、动线合理性; | □是 □否 | ||
10 | 是否未对周边临时搭建物进行安全检查和合理规划 | □是 □否 | ||
11 | 是否存在办赛过程中所必需的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特种设备等存储使用管理不规范,安保措施和应急预案不充分的; | □是 □否 | ||
12 | 是否办赛过程中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未对参赛年龄、身体条件、技术水平等特殊要求作出真实解释和明确警示的 | □是 □否 | ||
13 | 是否未制定紧急救治工作方案,未按要求配备必要数量且符合规定的安全救助人员 | □是 □否 | ||
14 | 是否食宿、交通、景观搭建、医疗救援竿赛事活动配套服务管理不规范、资质不全、质量不达标 | □是 □否 | ||
15 | 是否以多种业态综合或模式创新等形式开展相关赛事活动 | □是□否 | ||
16 | 是否存在拒不配合体育行政部门监管行为 | □是 □否 | ||
17 | 是否存在赛事活动开展过程中所必需的运动设施、保护设备、救援设备及医疗设备等存在配置不足、安全系数不够、管理不规范、超期使用等情况。 | □是 □否 |
附件7
银川市枪弹库配置使用监督检查登记表
序号 | 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配置单位类别 | |||
单位地址 | ||||||
单位负责人 及电话 | ||||||
检查内容 | ||||||
检查项目 | 符合 | 不符合 | 具体问 题备注 | |||
1 | 许可资质 | 资质审查 | 应具有配置许可证件或批准文件且有效 | |||
2 | 配置管理 | 枪弹配置 | 无未开配购证购买枪支弹药(除彩弹、BB弹外,下同) | |||
3 | 无来源不明、去向不明、超标配置的枪支弹药 | |||||
4 | 枪证办理 | 应当全部依法办理民枪持枪证件,枪、证信息一致 | ||||
5 | 登记情况 | 枪支弹药型号、数量、枪号、弹药编号应与台账一致且全部上传民枪服务网站转录公安机关枪支管理信息系统 | ||||
6 | 展览枪支 | 展览枪支应符合去功能化要求并将枪支信息上传民枪服务 网站转录公安机关枪支管理信息系统 | ||||
7 | 道具枪支 | 道具枪支应符合安全要求并将枪支信息上传民枪服务网站转录公安机关枪支管理信息系统 | ||||
8 | 大口径枪弹 | 营业性射击场如配置大口径枪弹应由公安机关封存 | ||||
9 | 报废销毁 | 报废枪支应按规定上缴公安机关,过期报废的弹药应按要求 移送有资质的单位销毁,不能私自改装和销毁枪支 | ||||
10 | 安全防范 要求 | 检测验收 | 枪弹库室应符合《枪支(弹药)库室风险等级划分与安全防范要求》(GA1016-2012),应经国家主管部门认证资质的社会专业安防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 |||
11 | 枪弹库室应经所在地公安部门组织检查验收,应对安全防范 工程进行定期(不超过3年)复检 | |||||
12 | 保管设施 | 风险等级划分和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应符合GA1016-2012 标准要求 | ||||
13 | 枪支(弹药) 专用柜或保险柜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 |||||
14 | 入侵报警器、视频监控应完备可用且正常运行 | |||||
15 | 营业性射击场枪支靶道应加装枪口限制装置 | |||||
16 | 制度落实 | 应建立以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 ||||
17 | 应建立健全枪支弹药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按规定上墙 | |||||
18 | 枪弹库室柜应双人双锁、枪弹分开存放、24小时专人值守 | |||||
19 | 枪支弹药领用、审批、消耗、清退、归还、保管等各个环节应如实登记 | |||||
20 | 营业性射击场、狩猎场、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等应落实射击活动人员的身份登记,并确保人证合一 | |||||
21 | 枪支被盗、被抢或者丢失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 |||||
22 | 使用规定 | 无出租、出借、超出限定区域携带及违法违规使用枪支弹药等情形 | ||||
23 | 枪支被盗、被抢或者丢失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 |||||
24 | 涉枪从业 人员管理 | 背景审查 | 从业人员应经过背景审查,政治可靠、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 |||
25 | 安全教育 | 应定期对涉枪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 | ||||
26 | 签订责任书 | 应逐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 ||||
27 | 人员登记 | 应建立涉枪从业人员信息台账,定期更新人员信息并全部上传民枪服务网站转录公安机关枪支管理信息系统 | ||||
28 | 现实表现 | 应对涉枪从业人员定期开展日常摸排审查、谈心谈话及现实表现的综合评估 | ||||
29 | 应对债务纠纷缠身、经常酗酒滋事、赌博、吸毒、患有精神类疾病等不适合从业情形的调离涉枪工作岗位 | |||||
检查情况 | 检查时间 | |||||
检查单位 | ||||||
整改意见 | ||||||
整改完成期限 | ||||||
被检查单位负费人(签字): 检查负责人(签字): | ||||||
说明: |
附件8
银川市健身场所检查记录表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机构名称 | 所在属地 | |||||||
详细地址 | 所在层数 | |||||||
是否纳入 监管平台 | □是 □否 | 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
面向群体 | □青少年 □成人 | |||||||
培训规模 | 场地面积: 会员数: 从业人员数: | |||||||
公示信息 | 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 | □是 □否 □立 □限 | ||||||
全流程监管码原件 | □是 □否 □立 □限 | |||||||
符合先证后照 | □是 □否 □立 □限 | |||||||
收费 标准 | 培训科(课)目、每课(次)时长及收费标准、预收费银行托管专用账户、预收费有关规定 | □是 □否 □立 □限 | ||||||
退费 规定 | 具体可操作的退费流程 | □是 □否 □立 □限 | ||||||
培训 内容 | 具体培训课程、项目 | □是 □否 □立 □限 | ||||||
从教人员资质 | 教练资格证或专业技能证(包括照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教练资格证及其他任教资质证明) | □是 □否 □立 □限 | ||||||
监督举报渠道 | 监督举报电话 | □是 □否 □立 □限 | ||||||
安全生产 & 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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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 | 机构选址安全,进行住建、消防前置审批及后续年检程序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 □是 □否 □立 □限 | |||||
具有必要的预防伤害事件发生的“三防”设置(人防、物防(“八大件”)、技防) | □是 □否 □立 □限 | |||||||
具有安全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预案 | □是 □否 □立 □限 | |||||||
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和安全检查 | □是 □否 □立 □限 | |||||||
各类安全制度、安全注意事项、地理位置图、装修平面示意图、疏散通道指示图及“消防安全九项规定”等张贴悬挂在场所显著位置 | □是 □否 □立 □限 | |||||||
在培训场所配备无死角的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音、视频图像采集装置(可保存至少90天记录) | □是 □否 □立 □限 | |||||||
培训场所配备常规医疗急救药品及设备,配备不少于1名专(兼)职安保人员 | □是 □否 □立 □限 | |||||||
安全疏散方面 | 疏散逃生通道数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 □是 □否 □立 □限 | ||||||
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 | □是 □否 □立 □限 | |||||||
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 | □是 □否 □立 □限 | |||||||
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 | □是 □否 □立 □限 | |||||||
用于紧急逃生和应急救援的窗口是否被障碍物遮挡 | □是 □否 □立 □限 | |||||||
管道井、电缆井是否落实防火封堵要求 | □是 □否 □立 □限 | |||||||
管道井、电缆井是否堆放可燃物 | □是 □否 □立 □限 | |||||||
建筑装修装饰方面
| 建筑结构和用途是否发生改变 | □是 □否 □立 □限 | ||||||
建筑结构和用途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是 □否 □立 □限 | |||||||
建筑构件、建筑材料是否使用不燃材料 | □是 □否 □立 □限 | |||||||
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 □是 □否 □立 □限 | |||||||
是否使用泡沫彩钢板 | □是 □否 □立 □限 | |||||||
消防设施器材 方面
| 是否按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 | □是 □否 □立 □限 | ||||||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 □是 □否 □立 □限 | |||||||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损坏、挪用、遮挡 | □是 □否 □立 □限 | |||||||
是否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 □是 □否 □立 □限 | |||||||
用火用电用气 方面
| 是否擅自私拉乱接电线 | □是 □否 □立 □限 | ||||||
是否超负荷用电 | □是 □否 □立 □限 | |||||||
是否在建筑首层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室内等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拆卸的蓄电池)充电 | □是 □否 □立 □限 | |||||||
燃气使用区域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 | □是 □否 □立 □限 | |||||||
营业期间是否进行电气焊动火等危险作业 | □是 □否 □立 □限 | |||||||
应急处置方面 | 从业人员是否熟悉安全操作规程 | □是 □否 □立 □限 | ||||||
是否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 | □是 □否 □立 □限 | |||||||
是否掌握疏散逃生技能 | □是 □否 □立 □限 | |||||||
是否熟练使用消防设施、器材 | □是 □否 □立 □限 | |||||||
是否具备处置初起火灾的能力 | □是 □否 □立 □限 | |||||||
资金监管 | 是否开立预收费资金银行托管专用账户 | □是 □否 □立 □限 | ||||||
是否开通平台支付宝、微信、银联等支付渠道 | □是 □否 □立 □限 | |||||||
培训课程是否在平台上架 | □是 □否 □立 □限 | |||||||
培训课程是否在平台有订单 | □是 □否 □立 □限 | |||||||
培训课程是否在平台有消课记录 | □是 □否 □立 □限 | |||||||
是否通过监管平台收费 | □是 □否 □立 □限 | |||||||
预收费是否全额纳入银行托管专用账户 | □是 □否 □立 □限 | |||||||
从业人员 | 是否符合相应资质 | □是 □否 □立 □限 | ||||||
是否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 □是 □否 □立 □限 | |||||||
是否签订规范劳动合同 | □是 □否 □立 □限 | |||||||
检查小结 | 属地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累计检查次数 次; | |||||||
本次市级检查共发现问题 个,要求立查立改 个,限期整改 个; | ||||||||
整改责任人(签字): | ||||||||
检查人(签字): |
说明:“立”表示“立查立改”,“限”表示“限期整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