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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4/2020-00154 发布日期:2020-09-14
发布机构: 银川市体育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体育局体育产业科
名 称: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05号“关于规范银川市游泳馆安全管理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05号“关于规范银川市游泳馆安全管理提案”的答复

陈蕴丹等4名委员:

感谢您对银川市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关于规范银川市游泳馆安全管理的提案》的提案由市体育局主办,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协办,经领导审核,现回复如下:

经实地调查,银川市现有41家游泳场所,主要分布在酒店、商圈等地,其中正常营业33户,关闭停业8户。银川市体育局立足职能,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银川市游泳馆的安全管理。

一、建立部门联动机制

银川市体育局将在今后工作中,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试点综合监管,推动部门联动机制。与市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委、公安局、审批局、医保局、生态环境局8部门联合制定《银川市开展“信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试点工作方案》(银卫健发〔2020〕143号),将游泳场所作为综合监管试点领域,推动事前信用承诺与诚信教育、加强事中信用分级监管、完善事后信用惩戒,构建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

二、完善行业安全管理

要求各游泳场所认真落实《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7号),必须持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件,做到亮证经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安全意识,配足救生器材,在细节上抓落实;按要求配齐救生人员数量,且做到持证上岗,并积极做好救生应急预案和组织救生应急预案演练,加强游泳场所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增强人员卫生管理意识,提高游泳场所整体卫生管理水平,完善监控设备和广播设施,按照规定为泳客购买人身意外险,积极为游泳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创造条件。

三、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严格游泳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落实,持续加大游泳场所监管力度。推行游泳场所水质及卫生管理状况公示制度,对游泳场所设施设备、卫生许可、工作人员健康证、教练安全员资质证书等信息进行公示,便于游泳爱好者监督。通过公示让消费者对游泳场所的卫生状况更加了解,有利于促进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也促进游泳场所卫生管理者自律意识的提高。同时,要求各游泳场所经营者进一步规范游泳场所水质循环净化、消毒处理工作,有效促进游泳场所卫生检测合格率的提高。继续推进游泳池水水质在线检测系统的实施,提高对池水卫生质量的监控水平。积极推进引进和培育第三方检验机构,提高监测能力,逐步推行游泳场所委托社会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水质检测机制,及时发现水质问题作出积极整改。


联系人及电话:李洪江 13895119030


                                              银川市体育局               

                                              2020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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