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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9/2018-23187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成文日期:2018-05-17
责任部门:银川市文广局 发布日期:2018-05-17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宣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宣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

  根据《银川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银消安委发〔2018〕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银川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宣贯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银川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宣贯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等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宣贯工作,根据《银川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银消安委发〔2018〕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文化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按照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要求,通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细则》活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全市文化系统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有效预防和减少消防安全事故,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宣贯工作,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成立银川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宣贯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涛任组长,副局长李银海任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全面负责《细则》宣贯工作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综合处,负责联络协调和具体工作事宜,常刚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标

  通过《细则》的学习宣贯,进一步提升全员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主体责任,推动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预防和减少消防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通过开展《细则》的学习宣贯,增强全体干部职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全面提高消防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安全意识和素质。

  四、宣贯范围及职责分工

  面向全市文化系统党政干部、安全管理人员及职工,文物古建筑看护人员,文化娱乐场所经营业主及职工,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宣贯工作。

  1、银川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负责文化娱乐场所管理中的宣贯及行业消防安全工作。

  2、银川市图书馆、银川市文化艺术馆、银川美术馆、银川文化艺术中心、银川艺术剧院负责本单位及公众的宣贯工作,并指导、监督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剧院等文化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3、新闻出版处、广播影视处负责新闻广播影视机构宣贯及消防安全管理,协助监督管理印刷业、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细则》宣贯及消防安全工作。督促新闻媒体发布针对性消防安全提示,面向社会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4、文物处、文物管理处负责文物保护单位、文化遗产和博物馆的宣贯及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文化处负责组织的演出活动中演职人员的宣贯及消防安全工作。6、综合处负责总体协调文化系统宣贯及消防安全工作。

  五、主要措施

  1、做好动员发动。由各单位主要领导牵头,召开动员会,专题部署《细则》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组织全员认真学习,充分认识《细则》的重要意义。把学习宣贯《细则》作为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设置展板、举办专栏、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传单等形式,使《细则》的宣传活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

  2、结合各自日常工作,创新形式,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宣贯活动,召开专题宣传会议进行部署,通过组织专题讲座、文艺演出、知识竞赛、主题展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细则》的具体内容,掀开学习宣传热潮,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3、抓好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安全管理员、文物古建筑看护人员的学习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宣讲会、座谈会等方式,开展专题培训,帮助全系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领会《细则》精神实质,提升安全生产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认真组织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文物古建筑保护单位、对外开放场馆等人员密集需重点防护的单位开展《细则》的教育培训,将《细则》作为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的重要内容,使其及时了解、掌握《细则》规定的权利义务。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贯彻落实《细则》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学习贯彻实施好《细则》作为今后的重要任务,列入工作计划,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精心策划,做出具体安排,确保学习宣贯工作与整体工作协调一并推进。

  (二)创新方式,丰富载体。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和方式,结合文化系统特点,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宣传面,提高影响力,将新颖快捷的宣传方式与群众喜闻乐见的传统宣传方式结合起来,使《细则》的宣传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广大干部职工、贴近实际。

  (三)全员覆盖,突出重点。对于《细则》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对内容理解领会到位,确保全市文化系统党政干部、安全管理人员及职工、文物古建筑看护人员、文化娱乐场所经营业主和职工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熟悉和运行好《细则》。

  (四)强化监督,力求实效。《细则》的学习宣贯及执行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各单位要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开展学习宣贯工作,对未按要求组织学习宣贯或宣贯不到位的单位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请单位及时报送宣贯信息,本年度宣贯工作信息不少于四则。

  (联系人:马海燕,电话:6889045,电子邮箱:nxycwxg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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