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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9/2018-64947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成文日期:2018-07-27
责任部门:银川市文广局 发布日期:2018-07-27
名 称:银川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对局属单位2018上半年度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银川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对局属单位2018上半年度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2018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局党委决定于2018年7月31日起对局属各单位2018上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局属各单位

二、督查内容

局党委2018上半年度工作任务责任书完成情况,具体为:

1、综合目标任务(分值占60%)


2、业务目标任务(分值占40%按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为督查依据)

3、加分项目(10分)。主要包括:①获国家各部委局或自治区党委、政府表彰的一项加3分;获自治区各厅局委办或地市级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一项加2分;获银川市局委办或县级市委、县级市政府表彰的一项加1分.②突出贡献和工作创新项目每项加1分(指对全市文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或在文化工作中有重大改革、创新,使其经验收到国家、自治区、银川市政府及市文广局党委肯定并推广的由督查对象提出申请,由督查组审定。)工作创新加分累计不超过2分。③同一项目获得多项表彰,以最高级别奖项为主,不重复计算。

三、督查方法

1按照2018上半年度局属各单位业务目标责任书和局2018年工作总体要求,本次重点对基层党建、廉政建设(巡查整改情况)、安全生产、意识形态、综合工作等方面进行督查,并以百分制进行量化评分,督查小组汇总后上报局党委作为年底考核重要依据之一。

2、听取工作汇报

(1)单位(部门)主要领导按照督查细则逐条汇报,时间10分钟以内;

(2)班子成员及参会人员补充;

(3)提交工作总结,主要包括本年度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完成目标任务、执行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及惩防体系建设等方面情况。

3、查阅资料

4、实地检查重点工作、项目实施情况。

四、参会人员

各单位参加督查会议人员为本单位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人员较少单位全员参加。

五、督查小组

郑强、常刚、李小燕、袁少达、马海燕、韩非、聂欣、贾健、张荣、王涛(图书馆支部书记)、张晶(文化馆支部书记)

六、督查安排

7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30--图书馆

7月31日(星期二)上午9:00--文化艺术馆

7月31日(星期二)下午14:00--美术馆、艺术中心、艺术研究室、文物管理处

8月1日(星期三)上午9:00--艺术剧院、执法队

七、工作要求

1、局综合处负责局属单位安排督查工作;

2、被督查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做好各项准备;

3、按照督查安排,工作人员提前做好各项准备。

附件:1、2018上半年度文化系统局属单位廉政工作目标责任督查细则

2、2018上半年度文化系统局属单位党建工作目标责任督查细则(综合目标)

3、2018上半年度文化系统局属单位综合目标责任督查细则

42018上半年度银川市文化局属单位安全生产督查细则

5、2018上半年度银川市文化局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督查细则

                    银川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18年度半年文化系统局属单位目标责任
           督查细则(廉政目标)

考核负责处室

主要工作

工作要求

赋分
           标准

实际

得分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工作计划

年初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

7

 

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

按照银文纪发〔2018〕4号要求建立“三个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问责清单)

   7

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治

开展活动,并给局里报工作总结。

8

开展“三查”“三改”推进“四风”问题集中整治

开展活动情况

6

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开展活动,并给局里报工作总结。

10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年活动

按照银文党发〔2018〕27号开展活动情况

6


开展干部作风大整治暨“学查改”回头看活动

按照银文党发〔2018〕33号开展活动情况

5


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从党支部书记到中层干部,层层签订责任书。

8


“ 强信念、严纪律、转作风 ”纪律作风教育活动

按照银文纪发[2018]14号开展活动情况

5


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按照银文党发〔2018〕47号开展整改情况,并给局里报相关资料

15


节假日期间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情况

5


有公车的单位公车使用管理自查情况

开展活动,并给局里报工作总结。

8


工作纪律。

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执行请销假、重大事项报备制度、考勤等制度情况。

10

 


单位和个人被上级部门处理情况

扣分项


附件3:

2018上半年度文化系统局属单位综合治理
           督查细则(综合目标)


督查负责处室

主要工作

工作要求

赋分
           标准

实际

得分


综合

治理

落实市局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重要会议和文件,工作有部署、有措施、有成效,及时上报落实情况。能落实市局安排的会议、讲座、活动,能按照要求按时上报各类材料等。

10

 


党务政务公开

按照有关规定,推行党务政务公开,落实公开项目,遵守公开方式和程序,健全各项制度。公开内容和信息完整、准确、更新及时。

10

 


政务服务。开展政务窗口服务和为民办实事活动

开展规范的政务服务,落实向社会公开承诺事项。无因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被群众投诉事件。

8

 


应急管理落实情况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应急工作部署,健全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全面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5

 


工作纪律

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请销假、重大事项报备制度,考勤制度。

5

 


统战工作

1、排查化解民族宗教不稳定因素。2、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3、民主党派对口联系。

6

 


综合

治理

文档、保密工作

有机构,日常保密管理;计算机保密情况;保密宣传月开展情况;保密要害部位登记情况。日常收发文管理及协同办公收文;归档文件、照片、声像、实物档案、电子文件整理;完善归档范围一览表及保管期限表。

8

 

信息工作

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归纳工作,信息要合理有序,将文件层层分类存放;图书馆、文化艺术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艺术剧院有限公司每月上报2篇信息材料;其他单位每月上报1篇信息材料。

5

财务、固定资产

管理工作

做好日常财务,手续完备,日清月结。做好预决算编审,按时报送相关报表资料,保证人员基本支出。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工作,按照一物一卡、资产报废程序,加强资产管理

5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各项安全、综治工作情况。无重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件。及时报送计划、方案、总结、信息.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及时报送计划、方案、总结、信息。

6

依法

治理

依法治理

有计划、有重点的部署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任务,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和载体,开展各类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能特点,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

10

 

老干部工作

关心慰问老干部、热心服务老干部,配合局里完成老干部工作。

5

 

督办信访、政民互动平台、
           微博投诉工作

及时办理信访督办件,不发生越级上访;信访、政民互动平台、微博投诉件办结率、满意率100%。

6

 

工会

工青妇工作

工会组织、制度建设,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丰富职工文体生活;工会常规性工作;关心职工生活,为职工排忧解难;落实女职工工作;财务管理规范。

5

 

团委

加强团组织建设,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等活动。组织参加各类文艺演出、植树、座谈等活动。

6

 

附件4:

2018年银川市文化系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督查细则

督查项目

分值

督查内容

评分细则

得分

扣分原因

(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5分)

3

1.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明确党委、政府各分管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未建立“一岗双责”制度的扣1分,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未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的扣1分,未明确各分管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扣1分。

2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分解工作任务,与下级负有安全生产责任部门签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书,明确各部门、各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分工。

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扣1分;未明确职责分工扣1分。

(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制度建设

(10分)

3

3.制定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未制定规章制度扣2分,规章制度不完善扣1分。

2

4.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干部业绩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相挂钩制度,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未制定制度规定的,扣2分。

2

5.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工作,并建立相关考核制度。

未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工作扣1分,未建立相关考核制度扣1分。

3

6.建立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制度或细则,并开展相关工作。

未建立并开展相关工作的扣3分。

(三)宣传、教育、培训工作(8分)

2

7.制定并实施公众安全教育行动方案。

未制定实施方案的扣2分;实施成效不突出的扣1分。

2

8.年内组织开展全体干部职工、古建筑看护人员、文化娱乐场所经营业主等各层次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培训不少于2次。

少一次培训扣1分。

3

9.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周等宣传活动,并有计划、有总结等台账。

一项活动未开展扣2分;开展了活动,但无相关台账的扣1分。

1

10.组织学习宣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未组织学习宣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扣1分

(四)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14分)

2

11.建立和完善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未建立相关制度的扣2分。

8

12.对重大事故隐患、危险源和风险点进行全面登记、建档、分级和动态监控,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组织整改,形成隐患清单、风险点清单。

对重大隐患和危险源未进行登记,建档、分级的扣3分;未实施动态监控的扣2分;未形成清单的扣2分;未制定整改方案的,发现一起扣0.5分;未及时整改的,发现一起扣0.5分。

4

13.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和双重预防机制,制定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规范,指导、推动系统内各单位和企业加强安全风险评估、管控。

没有推进方案和标准,且在辖区各行业领域没有开展的,缺1项扣1分。

(五)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常规检查

(20分)

8

14.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促检查不少于4次,且每次督查检查有安排、有总结、有督查通报。

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一次扣2分;检查无计划、无总结、无通报的一次扣1分。

4

15.自查或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并报送市文广局。

未按要求及时整改报送的一次扣1分,最高扣4分。

8

16.对文化市场、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娱乐场所和营业性演出、文化艺术经营活动所、本系统企事业单位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文物保护单位、公共体育设施等文化单位、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印刷企业开展安全检查每年少于4次。

每少1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扣2分。

(六)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20分)

5

17.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未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扣2分,无总结,扣2分,自查自改工作不落实,被上级通报或媒体曝光的,发现1处扣1分;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不认真整改治理的,发现1处扣1分。

3

18.落实《2017年度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部署要求,组织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未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是实施方案,未形成总结,没有开展的,缺1项扣1分,直至扣完。

3

1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未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是实施方案,未形成总结,没有开展的,缺1项扣1分,直至扣完。

3

20.制定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并上报检查总结。

未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是实施方案,未形成总结,没有开展的,缺1项扣1分,直至扣完。

6

21.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未分别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是实施方案,未形成总结,没有开展的,缺1项扣1分,直至扣完。

(七)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管理

(5分)

3

22.定期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每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活动并形成演练记录

未根据具体情况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扣2分;未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的扣1分。

2

23.建立安全生产应急联动机制,应急救援装备、物质保障得力。

2.未建立联动机制扣1分;装备和物资保障不力扣1分。

(八)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基础工作

(15分)

4

24.每年至少2次对本系统、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

未开展研究部署的,缺1次扣1分。

3

25.按要求及时报送安全生产动态信息,全年不少于6篇。

每少报送一篇安全生产信息扣0.5分,最高扣3分。

3

26.健全并规范安全生产档案管理。

安全档案、安全会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教育培训记录、隐患排查整治记录等每有一项不健全或不规范的扣1分,最高扣3分。

2

27.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扣2

3

28.半年、年终分别向市文广局报送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未报送总结的一次扣1分。

(九)现场检查

(5分)

3

29.检查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等。

物料乱堆乱放、通道拥挤的,扣1分;安全通道及消防通道不畅的,扣1分;电源线路私拉乱接的,扣1分。

2

30.检查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上墙等工作。

电工等未持证上岗扣1分;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未张贴至明显区域的扣1分。

加分项

5

1.受到国家、自治区及地市级政府通报表扬的,每次加4分、3分、2分。

2.区、市召开现场会推广其特色工作、先进经验的加3分、2分。

3.加分项总计不超过5分。

扣分项

5

发生一般生产经营性安全责任事故,每起扣5分;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实行一票否决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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