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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9/2019-0004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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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 成文日期: | 2019-04-16 |
责任部门: | 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9-04-16 |
名 称: | 银川市文物局关于做好2019年五一期间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 |
各县(市)区文旅(文体)局、市属各文博单位:
为深刻吸取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银川市安委会议要求,为切实加强2019年五一期间文物安全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做好节日期间文物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
各单位要提高对文物安全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明确领导责任制,认真组织落实各项文物安全保护措施,要逐个环节,逐个部位实行目标管理。五一期间,务必坚持全天24小时值班巡逻和领导带班制度,
进一步完善处置突发文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问题,要做到反应迅速、处置妥善,并向相关部门迅速上报相关信息。
二、采取措施,认真开展文物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各县(市)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及各文物管理(使用)单位要针对春节前全市文物安全检查情况通报中指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组织专人进行全面细致的拉网式排查。对当下能整改、却拖延未整改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对短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有难度的,必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效果。
三、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要严格遵守《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禁文物库房和展室内外堆放易燃易爆品,建立健全用火用电制度,非正式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的古建筑禁止焚香、烧纸和燃放鞭炮。
四、完善制度,加强文物安全防范体系建设
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和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等工作,严格执行文物安全管理、值班巡逻、文物库房进入批准登记等各项规章制度,并使之长效化。
为确保文物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文物安全自查工作。节前我局检查组将对全市博物馆、文物库房、古建筑等重点部位安全情况进行抽查。对多次督促仍不重视,仍不整改的,我局将专题函告各县(市)区政府,请各县(市)区政府督查督办。
联系人及电话:董薇 6889029
电子信箱:43240090@qq.com
银川市文物局
2019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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