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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9/2019-00067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成文日期:2019-06-14
责任部门: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发布日期:2019-06-14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经营性演出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经营性演出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旅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市旅游执法队)、各文旅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经营性演出市场,确保全市经营性演出市场规范有序,根据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经营性演出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演艺活动的监管,努力构建健康良好的文化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全面摸清全市经营性演出市场基本情况,依法取缔无证经营行为;加强对经营性演出市场的检查监督;依法从严从快查处违法演出行为,坚决杜绝低俗、色情、淫秽表演行为的发生,确保不发生重大事件,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治理无证演出行为。认真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工作要求,把规范经营性演出市场秩序作为市场管理的重点工作,对全市进行全面排查,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的演出团体。

(二)大力加强演出市场管理。加强对演出团体的宣传教育,强化演出活动的审批管理,重点排查虚假宣传、炒票倒票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参加演出的演艺团体手续齐全、经营规范、演出内容健康向上。

(三)严厉打击色情低俗演出行为。积极发挥县、乡文化馆站的作用,建立村、乡(镇)、县三级联系机制,及时发现查处低俗演出行为。要建立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做好工作衔接,从严从快打击违法行为。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0日前)。各县(市)区文旅局要制定经营性演出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大造舆论,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本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1日至7月30日)。对全市进行不间断地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进行集中执法,对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该取缔的取缔,该处罚的处罚。对涉嫌存在色情淫秽表演的,联合公安机关进行强力打击,决不迁就。

(三)巩固提高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开展整治“回头看”行动,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证照的演出团体和演出机构,是否存在未经批准的演出活动,是否存在低俗、色情、淫秽表演,长效管理机制是否建立,群众是否满意。对存在上述问题的地区,再次联合有关部门进行深入整治,确保全市经营性演出市场平稳有序。

五、工作要求

(一)各负其责,形成合力。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文旅局要组织实施好牵头负责的工作任务,积极与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系,形成工作合力,把非法经营性演出活动的势头坚决打下去。

(二)摸清底数,培训引导。对全市文艺表演团体开展集中摸底排查,全面掌握演出市场基本状况。要对文艺表演团体负责人进行培训,教育引导文艺表演团体熟悉政策法规,守法经营。

(三)严查快办,重拳打击。要充分运用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手段,依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强大的法律威慑力。要根据群众的举报和案件办理中获得的线索,追溯根源,从快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四)强化监管,着眼长效。要加强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及时将违规企业及其法人代表的违规情况记录在案,建立健全警示制度和“黑名单”制度,依法明确相应责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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