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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9/2020-00023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成文日期:2020-03-13
责任部门: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发布日期:2020-03-13
名 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文化旅游行业春季防火及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文化旅游行业春季防火及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旅局、局属各单位、各文旅企业:

为做好全市文化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文化旅游行业安全,防止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现就进一步做好文化旅游行业春季防火及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疫情期间文旅行业安全工作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阶段性胜利,但形势依然严峻。各县(市)区文旅局、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的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形势的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工作。要针对防控的各个环节、各类情况细化完善防控方案,切实提升防控能力。同时,抓好文旅市场各项安全工作,切实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位职工,深入细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最大限度抓好文化旅游行业的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是最近发生的两起火灾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因为其中一起火灾是旅游景区发生的,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必须引以为戒,把春季防火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对待。

二、突出重点,全力落实疫情期间文旅市场行业工作举措

(一)严格文旅市场安全管理。各县(市)区文旅局、各单位要定期常态化加强疫情期间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监管巡查,定期开展消毒灭菌处理,组织文化旅游市场、涉旅企业业主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加强用电、线路、消防通道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文化旅游市场业主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内部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加以整改。对暂时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周密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二)加强文物安全监管。文物管理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建设和人员消防管理能力培训,进一步完善消防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加强演练;注重消防设施装备及应急救援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技术状况,保证火灾灭火系统等设施有效;严格火灾隐患排查和治理,重点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设施设备安全以及可能引发火灾的其他隐患和问题进行排查整改,消灭安全隐患。

(三)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管理。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美术馆等文化活动场馆要抓好火灾防控工作,要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保证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疏散通道、疏散楼梯要保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要齐备、完整;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制度,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预案。

(四)加强自我防控管理。各县(市)区文旅局、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内部环境卫生治理,定期对电梯、办公室等关键部位开展消毒处理,及时为干部职工配发口罩等防护设备。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宣传,引导干部职工提高认识,强化自我防护措施,自觉做好家庭通风卫生,带动家人、亲人、朋友自觉防范。

三、落实责任,全力确保疫情期间文旅行业安全稳定有序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层层压实责任主体,凝聚工作合力,切实把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要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源头管控、安全监管、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抓好重点领域的安全检查,强化隐患排查和整改,确保措施落实,严防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要做好疫情期间文化旅游市场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遇到突发情况,按相关程序逐级上报。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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