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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MB1853128N/2022-0005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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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 成文日期: | 2022-02-14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 发布日期: | 2022-02-14 |
名 称: | 关于上报文旅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台账资料的紧急通知 |
各县(市)区文旅局、局属各单位,各文旅企业:
为深入推进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加强全市文旅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宁文旅发[2021]166号)、《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A级旅游景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宁文旅发[2021]167号)要求,开展娱乐场所、A级旅游景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确保2021年底达标单位达到50%,2022年全部达标,有效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各县(市)区文旅局按照“属地原则”,督促指导本辖区内所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娱乐场所、A级旅游景区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对标《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指南》及《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评分表》进行自查自评,填写《银川市文旅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达标申请表》,向各县(市)区消防、文旅部门申报验收,市消防、文旅部门将对各地申报验收的单位,组织开展抽查验收。
重点行业领域消防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达标创建工作是国务院安委会对省级政府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重点内容,请各县(市)区文旅局要高度重视,尽快完善相关工作台账资料(申报表、达标名单、评分表、扣分表、有关照片等)报市消防救援支队、文旅局备案,对于不达标的,要根据消防部门整改通知书,限时整改。请各县(市)区文旅局于2月18日前将资料统一报至市文旅局216办公室,电话:6889033,邮箱:zcfg9033@163.com。
附件:1.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宁文旅发[2021]166号)
2.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A级旅游景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宁文旅发[2021]167号)
3.银川市文旅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评分表
4.银川市文旅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达标申请表
5.银川市文旅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考评扣分表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2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