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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9/2016-04451 发布日期:2016-08-29
发布机构: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责任部门: 市文广局
名 称: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536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536号提案的答复

   曾玉强委员提出的关于申报西夏区老工业制造业工业文化遗产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银川市文广局承办。在接到委员提案后,于48日约见了曾玉强委员,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之后,市文广局组织人员就做好提案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指定由局文化处负责办理落实。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市文广局刘涛局长和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王彦龙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政协委员长期以来对银川市文化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接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提案内容,并开展对原宁夏长城机床厂和原西北轴承厂厂区和厂房建筑群现状实地调研。 

  一、针对原宁夏长城机床厂和原西北轴承厂厂房保护、管理现状和历史、文化等价值因素,更好更大地发挥原厂区土地效益,我局认为不宜将原厂房整体保留。建议保留原厂区保存较好、相对集中的部分厂房,并将其纳入银川市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建筑加以保护。 

  二、为进一步保护好历史建筑和“三线建设”工业遗产,结合《银川市西夏区中部片区控规》,借鉴“801”文化创意园模式,建议将保留下的部分厂房作为公共文化休闲场所,可设为工业遗产实物、图片展示馆,休闲娱乐体育健身(乒乓球、羽毛球馆)等场所加以保护利用。 

  三、我局将积极协调配合银川市规划局和产权使用单位,对原宁夏长城机床厂和原西北轴承厂进行调查、登记、评估和建档,为下一步保护利用原宁夏长城机床厂和原西北轴承厂厂房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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