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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9/2019-00040 发布日期:2019-04-15
发布机构: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名 称: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广(文体)旅游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2019年全市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报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要点、总结及信息。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19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全市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全市文化旅游系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安全发展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统领,压实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及依法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在夯实基础上下功夫,从创新中求突破,持之以恒深化文化旅游系统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实现我局安全生产持续稳定,为全市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注重体制机制建设,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强化领导,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局属各单位、各文化旅游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成立由法人或企业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有专门机构、专管领导、专职人员。重点文化旅游企业必须组建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本单位生产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强化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一岗双责”制。贯彻落实《银川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根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必须五到位”的总要求,督导全市文化和旅游企业明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承担具体责任,形成“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责任体系。

(三)强化责任目标考核,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过程管理,完善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暗访暗查力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一票否决”制度。

(四)严格生产安全事故报送和查处。全面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完善生产安全事故通报信息机制。严肃查处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行为。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规范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和专项整治

(一)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完善机构,明确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把消防安全贯穿于文化旅游工作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积极配合公安、应急等部门,对旅游景区、星级宾馆饭店、网吧、游戏机室、歌舞娱乐场所、印刷企业等场所消防安全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齐备、完好有效,确保用火用电用气设备符合消防安全标准,消除火灾隐患;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管理,保持通道和出口畅通无阻。推进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协作组织建设,督促企业修订完善消防应急演练方案,确实开展演练活动,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重要时段安全监管。针对黄金周、旅游旺季、汛期灾害天气、暑期漂流以及重大节日等重点时段,充分发挥行业部门联动机制作用,积极协调、联合公安、交通、应急、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对车辆、电梯等游客运载工具,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旅游项目,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及群体事件的星级饭店和旅游景区内的饮食摊点进行重点排查,保持重点时段良好的旅游安全环境和秩序。重大文化旅游活动期间,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安排专人督办落实安全防范设施设备和管理措施到位,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三)实施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完善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分级和属地管理监管办法,督促指导各类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实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结合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组织开展整体评估,确定单位安全风险等级,进行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确定不同的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精准化动态监管。

(四)实施文物安全专项整治。加大文物安全保障投入。将文物安全工作所必需的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证,加大古建筑消防安全建设和安全规范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坚持定期开展文物安全检查。按照狠抓落实,常抓不懈,严抓不怠的工作要求,坚持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全年检查不少于6次。依法规范文物安全标准化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文物局对文物安全的标准化要求,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强化重点安全巡查。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文物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日常检查、隐患整治、事故防范、看护人员培训、安全投入等相关制度和工作程序,把落实文物安全规章制度与开展文物安全专项整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结合起来,构建文物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五)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严格“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化旅游景区、星级宾馆饭店、歌舞娱乐场所、网吧、印刷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安全管理,完善消防设施设备,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应急演练处置到位。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应急等相关部门在人员密集场所、水上交通、地质灾害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整治力度,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停产整顿;停产整顿未达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触犯法律的,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要求,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六)强化日常巡查执法力度。坚持局机关主要负责人每年带队开展两次安全督查、分管领导每季度带队开展一次安全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开展一次安全检查的工作制度,实行一季度一例会、一月一巡查、半年一通报的安全生产巡查通报制度。重点督查各文化旅游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一天一巡查,分管安全负责人一周一巡查,主要负责人一月一巡查制度及巡查台账、各项制度等建立情况,盯紧盯牢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薄弱环节。

三、夯实基层基础,提高思想认识

(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督促企业抓好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普通职工等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治和自我保护意识。有计划地组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文物古建筑看护人员、文化娱乐场所经营业主、旅游企业负责人等进行安全生产专题知识培训、消防安全演练等,全年不少于2次。积极组织参加各级安全监管业务培训,重点开展消防、防汛及应急处置方面专项培训和演练。强化培训执法和责任倒查力度,做到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

(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全体干部职工及服务对象的安全意识。在系统内采取张贴标示或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力开展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学习和宣传。有效利用图书馆、文化馆、惠民演出、电影院、文化娱乐场所、送电影下乡等时机进行安全生产、消防、突发性事故应急等知识和现场处置办法的宣传和培训,引导群众参与安全监管、参与安全宣传,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

(三)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常识宣传。加强基层安全宣传阵地建设,结合“防灾减灾日”、“消防日”、“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活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常识教育“进公共场所、进企业、进校园”等“七进”活动。在电影院、KTV、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安全宣传横幅、标语,在电子显示屏播放安全宣传片和安全警示提示。组织公共场所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防地震、火灾、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电影院等场所要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普及消防、应急避险、灾害风险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等,着力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营造共同关注公共安全、共同承担社会责任、共同参与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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