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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9/2020-00127 | 发布日期: | 2020-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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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
名 称: | 关于做好2020年今冬明春全市文化旅游领域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
各县(市)区文旅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文旅企业: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推进全市文化旅游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开展,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系列重大活动和“两节”两会期间全市文化旅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文旅厅、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相关工作要求,市文旅广电局决定自2020年11月至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文化旅游领域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动员辖区文旅企业、文旅经营场所,采取“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集中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杜绝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为“两节”及全国、自治区两会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集中开展文化经营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及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一是企业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及防火、防爆、防踩踏等安全措施并进行演练;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二是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整治,重点督查场所消防设施运行管理、检查及保养记录是否完整;消防安全标志、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是否良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存在使用明火及电炉等电器、存放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吸烟等情况。
2.印刷复制企业、书刊批销店等文化经营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一是企业单位及时开展安全生产自查,确保安全手续齐全、安全管理及责任制度健全,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及防火、防爆、防踩踏等安全措施并进行演练;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二是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整治,重点督查场所消防设施运行管理、检查及保养记录是否完整;消防安全标志、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是否良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存在使用明火及电炉等电器、存放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吸烟等情况。
(二)集中开展旅游市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旅行社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一是加强旅行社在服务游客吃、住、行、游、购、娱等环节中的安全监管工作,签订规范的旅游包车包机合同。严格审查车辆及驾驶员的资质,并与消防救援部门联合开展旅游包车火灾隐患排查,依法查处旅游包车中涉防火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重点做好经营场所和游客出行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加强对导游人员消防安全宣传管理,做好游客出游期间消防安全提醒工作,并提示游客购买意外险。在行程中,提醒司机安全驾驶,注意防火,提醒游客安全乘车、出游。
2.A级旅游景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一是深入排查A级旅游景区森林草原火灾隐患,严防火灾发生。认真开展景区办公和购票场所、游客参观游玩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用电安全排查,加强巡逻检查。山区景区还要着力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严防因道路堵塞而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发生。二是开展悬崖护栏、游乐设施、水上游乐救生配备、食品销售等安全自查。对景区特种设备工作人员要求持证上岗,并对设备按时检测。三是制定应急预案特别是《重大节假日期间应急预案》,针对“两节”、两会等关键节点,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和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工作。根据景区最大承载量做好限制和预约工作,定期维修更换安全警示标识牌,确保清晰醒目。
3.星级宾馆饭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一是重点做好宾馆饭店特种设备、电器设备、易燃易爆物品定期检测,确保酒店安全监控系统有效,监控室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抓好厨房、客房、员工宿舍等重点部位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二是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巡查制度,加强火灾隐患整改落实。相关消防设备性能良好,疏散通道畅通,并将消防安全纳入星级宾馆饭店评定及标准指导内容。三是完善消防安全应急措施和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杜绝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从业人员、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三)公共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一是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签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管理目标责任书》,加强消防档案管理,制定安全生产事故救援预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安全应急救援演练(一年至少两次),落实防火、防盗、防水、防意外事故和治安事件安全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及宣传工作,确保本单位从业人员培训率达到100%。二是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场所电梯、消防控制室、配电室、监控室运行是否正常;消防通道和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门、消防水源等设施是否良好;安保人员值班值守、巡查交接及登记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存在使用明火及电炉等电器、存放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吸烟等情况。三是加大安全投入,不断提高公共博物馆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四是建立与公安、消防等社会公共安全专业部门的联合检查,确保博物馆展厅、图书馆阅览室、书库、数字网络机房及各类设备机房安全,确保文化馆舞台、楼梯间、燃气管路、电气线路、中控室等的安全。
(四)强化重点文保单位及文物古建筑安全生产责任
一是继续贯彻执行《国家文物局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物督发[2019]19号),进一步明确文物消防安全责任,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二是定期开展集中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场所消防设施运行、安全疏散通道等情况,确保管理、检查及保养记录完整。三是配齐配强专职消防队、消防器材及微型消防站,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重点岗位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防范系统效能;逐步实现与当地公安机关的报警联动,实现一键报警。
三、工作步骤
全市文化旅游领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自2020年11月至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1月)。对全市文化和旅游领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部署,下发通知,广泛发动,逐级动员。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至 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各县(市)区文旅局,局属各单位,各文旅企业、场所按照工作目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分析问题、推动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后)。各县(市)区文旅局,局属各单位,各文旅企业、场所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文化旅游管理部门、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旅游消防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今冬明春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消防安全。
(二)各县(市)区文化旅游管理部门、局属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和研判辖区文化和旅游防火安全生产形势,针对本地实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对存在重大隐患和问题的企业,要加大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力度,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成效。
(三)各县(市)区文化旅游管理部门、局属各单位和文旅企业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切实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演练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全国、自治区两会和元旦、春节期间,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要完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立即启动预案,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11月起,请各县(市)区文旅局,局属各单位每月20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全国两会结束后 2日内报送工作总结报告。
联系电话:0951-6889033
电子邮箱:zcfg9033@163.com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0年11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