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医疗卫生

索 引 号:11640100MB163606X7/2022-00115 发布日期:2022-11-01
发布机构: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部门: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名 称:银川市全面有序恢复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卫生服务工作

银川市全面有序恢复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卫生服务工作

随着银川市“9.20”疫情防控疫情即将收尾、转入常态化防控阶段,为科学有序应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切实满足群众紧迫的日常就医需求,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已全面要求各县(市)区卫健局在统筹做好全员核酸筛查下,逐步恢复基层医疗机构正常诊疗工作。重点指出以下几点:一是要求各县(市)区基层医疗机构扎实落实预检分诊流程,规范做好“一扫、三查”流程,充分发挥哨点监测作用。二是重点加强落实机构内院感防控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专人负责,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内部风险防控、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医疗废物管理等各项院感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医源性感染。三是组织开展药品盘点,主要对本机构老年人、慢性病的常用药品,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开展盘点,药品种类和数量短缺及时补充。四是主动摸排辖区儿童疫苗接种及老年人健康需求状况,组织动员,对辖区有日常就医需求人员进行错峰就医。

截至目前金凤区、西夏区、贺兰县、灵武市4个县(市)区基层医疗机构在统筹安排正常防疫防控工作的同时已逐步开展了基层医疗机构日常诊疗、慢性病管理、预防接种、健康指导等工作。兴庆区、永宁县结合目前自身疫情等级风险逐步开展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内容,切实把基层医疗机构卫生健康服务网底兜实、兜牢,保障城乡居民能够及时就近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