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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32/2018-4698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成文日期:2018-07-27
责任部门: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日期:2018-07-27
名 称:关于全面深入开展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和“放管服”问题清单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关于全面深入开展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和“放管服”问题清单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 

  按照《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自查工作的通知》(银政办明电发〔2018〕36号)和《关于做好国务院“放管服”改革专题调研反馈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结合7月15日市政府专题研究“放管服”改革推进情况会议要求,为全面落实自查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1.根据银川市落实2018年国务院及自治区督查工作自查整改责任分工,形成了我局大督查自查整改工作任务分工表。(附件1 

  2.根据国务院研究室梳理出的“放管服”改革82个问题清单,形成了我局“放管服”问题清单自查整改工作任务分工表。(附件2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潘灵胜同志为组长、齐文胜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整改工作组,全面做好自查整改工作。 

  (二)认真自查整改 

  1.认真开展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自查整改工作。各处室要按照任务分工,深入总结梳理工作落实情况、典型经验做法,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确保大督查之前按进度整改到位。各责任处室要紧紧围绕督查重点形成自查报告,不涉及的工作不纳入起草内容。自查报告要充分总结在工作落实方面好的做法及取得成效,准确反映共性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实事求是地对国家层面提出意见和建议,篇幅控制在700字以内。 

      2.认真开展国务院“放管服”改革专题调研反馈问题自查整改工作。各处室要高度重视,对照国务院反馈的问题情况,实事求是认真梳理,逐条梳理自查我市是否存在的相应问题。发现存在相应问题的,属于市级层面的要立即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予以解决,并研究制定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属于国家、自治区层面,说明情况逐级向上反映。没有发现问题也要说明情况。 

      (三)及时报送资料。分工涉及多个处室的,每个处室都要自查整改;分工涉及牵头处室的,由牵头处室负责统筹相关问题的汇总,形成总体材料。 

  1.国务院大督查自查整改报告。各处室于8月10日将督查内容整改到位,并于14日前将自查整改报告送业务督办处。业务督办处统筹汇总形成局内自查整改情况汇报,于8月16日前送运行监管处。运行监管处汇总我局牵头的全市各部门自查整改情况,于8月20日前形成整体自查整改材料。综合处负责撰写自查整改报告报市政府督查室。 

  各责任处室根据“五个为”“六个一”任务分工形成典型经验材料(2000字)于2018年8月10日前送综合处,其中,“企业开办 一日办结”改革情况(市场服务一处)、“1+N多证联办改革”(市场服务二处)、投资项目报批改革(施工许可处牵头,立项审查处、勘查验收处配合)报局长审定后上报政府督查室。 

  2.国务院“放管服”改革专题调研反馈问题自查整改报告。书面自查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于2018年8月10日前送业务督办处,业务督办处将局内自查情况汇总后,于8月14日前送运行监管处,运行监管处汇总我局牵头的全市各部门自查整改情况,于8月20日前经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市政府。 

  (四)做好档案收集。各相关处室要按照工作任务分工,提前做好相关台账资料、档案资料和相关现场准备。 

  (五)严肃追责问责。接受国务院大督查、完成“放管服”整改是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局各领导、各处室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所提交的数据、材料要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凡是在督查过程中发现与上报结果不相符的,责任自负。 

    

    附件:1.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自查整改工作任务分工表 

         2.“放管服”改革问题清单自查整改工作任务分工表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8727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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