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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32/2019-0000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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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8-12-28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发布日期: | 2018-12-28 |
名 称: | 全面推行“综合受理、集成办理”服务模式改革的通知 |
各业务处室:
为巩固提升第二轮改革成果,按照“一件事、一次办”的要求,再减流程,再优节点,精益管理,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改善群众和企业办事体验,提升政务办事便捷度和满意率,全面推行“综合受理、集成办理”服务模式改革,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集成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模式,依托“宁夏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平台(银川旗舰店)”,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实现集成高效审批。
二、实施时间、范围、窗口数
时间: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范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全部业务( 对市场服务二处部分专业性强、办理难度高的事项,暂时保留“专业窗口”,4月底全部实行综合窗口)。
窗口数:市场服务一处综合窗口7个(含绿色通道)、档案查询1个
市场服务二处窗口10个(含咨询窗口)
立项审查处综合窗口4个(含一书两证窗口)
施工许可处综合窗口4个(含咨询窗口)
勘查验收处综合窗口1个
三、责任分工
(一)业务处室职责
1.明确本处室综合窗口统一受理的事项,形成各处室综合窗口统一受理事项目录清单。
2.根据综合窗口统一受理要求,以“适材适所”、“精简节约”为原则,配置窗口工作人员。
3.分析改革前后数据提炼改革经验。
4.制作“容缺承诺受理事项清单”,注明实行容缺受理的材料、时限及失信惩戒。
5.更新导办及咨询服务流程,优化服务资源配置。
6.业务督办处负责对综合窗口统一改革前后窗口办事效率进行对比跟踪,负责制定《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综合受理、集成办理工作制度》,关注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满意度、改革认同感,根据事项办理情况,及时向业务处室提出流程、材料优化建议。
(二)综合处室职责
1.综合处负责制定综合窗口岗位绩效考核制度。
2.运行监管处负责指导综合窗口统一受理事项的标准化建设。
3.网络技术处负责继续完善融合审批系统的使用;更新、升级自动叫号系统、显示屏等相关设施设备。
四、操作规程
(一)前台综合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对提交的申请材料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按照“六严格六严禁”进行受理,受理时限:即办件控制在10分钟以内,单项承诺件根据材料份数控制在30分钟以内。
(二)后台集成审批
后台审批人员对受理材料的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实质审核,并在规定时限内按程序完成办理,对于形成的电子证照或结果文件,归集传入审批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符合“容缺承诺”条件的事项,应按正常程序依法办理,作出容缺承诺事项的主体有义务在约定时间内补齐材料,若发生违约失信行为,由受理处室按失信惩戒处理。
(三)前台统一出件
综合窗口核对办理结果文书或证件所载信息与受理信息,确认无误后办结,并按要求办理交接签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明确快递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处室要充分认识施行“综合受理、集成办理”改革的重要意义,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改革后运行顺畅。
(二)精益化探索。各业务处室鼓励全员探索精益化管理,按照分钟、小时计件的模式及时改善工作中出现的业务量不均、工作强度不均等问题,详细收集窗口工作人员关于解决具体问题的相关建议。
(三)加强培训。各业务处室依照“综合受理、集成办理”的改革要求,加强人员培训,夯实全员基础,依靠窗口工作人员的素质提升完成改革任务。
(四)确保进度。2019年1月1日起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业务处室全面开始施行综合受理,待形成综合受理的成熟经验后,进行复制推广。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8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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