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解读

解读方式:图文方式 生成日期:2019-05-06
来源: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解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政策解读三:《银川市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解读


政策原文: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构建一体化集成审批服务模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九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政策介绍

通过减税降费、提速增效、整合升级、协同共治,进一步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营商环境和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决策部署,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持续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企业税收服务,降低企业信贷成本。

4月中旬,按照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挥部的通知要求,我局与市金融局一道,围绕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进一步细化2类7项46条行动内容,各项具体措施的主要责任人为单位主要负责人。经两家单位会签,并于4月29日统一发文。

二、专项行动相关责任单位

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专项行动责任单位是:国家税务总银川市税务局、银川市金融工作局。

三、起草思路

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银川市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专项行动工作组认真研究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中关于纳税和获得信贷的各项细分指标,吸纳试点省份先进经验,对标试点省份先进水平。从减少纳税次数、压缩纳税时间、减轻税费负担、优化税后流程、促进信贷信息共享、降低信贷成本7个方面提出46条具体措施,方便银川市各县(市、区)税务局和银川市辖内各金融机构对标、对表有条不紊推进各项措施落实。

四、工作目标

2019年底之前实现:精简25%以上涉税资料报送,实行涉税资料清单管理,清单之外原则上不得要求纳税人报送;70%以上涉税事项实现一次办结;审核办理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实现7个工作日;完成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基本实现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年审贷”、“税收贷”等信贷产品有效服务小微企业,提高商业银行运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移动终端等新渠道受理企业申贷业务的比重。

2020年底前需要实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安排,复制推广试点地区成功经验,年度纳税次数减少至7次;主要涉税服务事项90%实现网上办理;纳税基本信息80%可共享;不断引导小微信贷业务审批权逐步下放,不断整合完善信息数据,完成全市企业主体信用建档。

五、具体内容

(一)优化企业税收服务

一是减少纳税次数。简并印花税税目税率;实行主税附加税合并申报。

二是压缩纳税时间。优化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管理;简化出口企业退(免)税备案信息采集;清理涉税(费)证明;推行“二手房”交易自然人纳税人应缴纳相关税种“免填单”服务;精简涉税资料报送,2019年底前对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再精简25%以上;取消《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为新办纳税人提供“套餐式”服务,一次性办结多个涉税事项,切实为纳税人节省时间、节约成本;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等。

三是减轻税费负担。切实落实减税降费措施,大幅放宽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同时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对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扩展初创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范围等。

四是优化税后流程。提速退税办理。确保审核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在7个工作日以内,实现申报、证明办理、核准、退库等业务网上办理。

五是规范税收执法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推行税收权力和责任清单。

六是促进信贷信息共享。建立多元化信贷服务平台,促进信贷信息在银行间充分共享,开展公共竞争认购,为企业提供更快捷、更便利、更低成本的融资服务。

七是降低信贷成本。进一步优化信贷流程;完善融资担保体系;降低各类金融成本费用;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指导力度。

六、要点解读(税务注销、降低企业信贷成本)

(一)税务注销前后对比

改革前

改革后

单位及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应当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具体包括:
1.因解散、破产、撤销等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
2.按规定不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但经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的。
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
4.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
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驻在期届满、提前终止业务活动的。
6.境外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项目完工、离开中国的。
7.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终止居民身份的。

一、实行清税证明免办服务
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一)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二)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二、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
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一般注销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在为其办理税务注销时,进一步落实限时办结规定。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优化即时办结服务,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即: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一)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二)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三)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四)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五)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纳税人应按承诺的时限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若未履行承诺的,税务机关将对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纳入纳税信用D级管理。
三、简化税务注销办理的资料和流程
(一)简化资料。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予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和个人身份证件。
(二)开设专门窗口。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注销业务专门服务窗口,并根据情况及时增加专门服务窗口数量。
(三)提供“套餐式”服务。整合税务注销前置事项,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套餐式”服务模式。
(四)强化“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注销时,首次接待的税务人员应负责问清情况,区分事项和复杂程度,分类出具需要办理的事项告知书,并做好沟通和辅导工作。
(五)优化内部工作流程和岗责分配。对纳税人办理注销业务涉及多事项的,要创新工作方式,简并优化流程、岗责,实现联动、限时处理。

(二)降低企业信贷成本

一是从政策层面提出:配合人民银行完成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盘活企业存量资产。督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执行 “七不准”、“四公开”、“两禁两限”等工作要求。通过督导银川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实现机构、业务县域全覆盖,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持续增长,破解小微企业、“三农”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年化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2%。

二是从服务层面提出:加强协同,不断提高融资质效。配合自治区搭建“金融+”联席会议平台,突出统筹协调、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和资金对接的服务优势,发挥部门联合、机构联动、银企联手的协同作用,定期开展融资对接活动,引导金融机构为企业设计开发适合的信贷产品,提高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全方位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增强企业信贷获得感和满意度。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均可申请通过参加“金融+”融资对接活动,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对接联系,通过金融机构间的合作和产品创新组合,获取融资机会。引进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先进技术团队搭建征信平台,为银川市提供“一库三用”征信平台的技术开发、部署和维护服务,促进信贷信息在银行间充分共享,开展公共竞争认购,为企业提供更快捷、更便利、更低成本的融资服务。

三是从操作层面提出:多措并举,合力降低融资成本。配合人民银行完成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盘活企业存量资产。督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执行 “七不准”、“四公开”、“两禁两限”等工作要求。督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压缩获得信贷时间,降低信贷综合成本,提高信贷服务便利度和中小企业申贷获得率。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通过创业板、新三板、股权交易市场等渠道进行直接融资。

政策问答:您还可通过“市长信箱”栏目提交咨询留言,相关责任部门会为您详细解答。

点击提交留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