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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0/2015-18151 | 发布日期: | 2015-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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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政府办公厅 |
名 称: | 关于对自治区十一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76号建议的答复 |
朱绍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兴庆区学前教育发展问题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对发展学前教育工作非常重视,市政府相关部门在认真执行《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银党发【2010】34号)、银川市人大修订的《银川市中小学保护用地条例》的同时,今年又采取以下措施,推动我市学前教育发展:
一是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管理体制,将幼儿园建设、审批、管理等全部移交辖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管理,做到职责明确,逐步提高幼儿教育的管理和办学水平;
二是将扩张优质教育资源。组建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幼儿教育集团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了推进;启动了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滨河校区建设工程,将阅海第一、第二幼儿园办成幼儿师范学校幼教教育集团,办学层次将得到提高,幼儿师资培养及在职教师培训的工作将得到保障,幼儿师资水平将得到保障;将适合办园的场地移交教育行政部门改造成幼儿园,办成公办园的附属集团园,增加公办园的比例,逐步完善幼儿教育办学体制和机制,提高幼儿教育发展的水平和层次。
三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扶持民办幼儿园的发展,在继续发挥好公办幼儿园示范作为的同时,为吸引社会资金建设普惠性幼儿园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同时对投资建设幼儿园的给予资金及设备补贴,缓解投资人的资金压力,吸引学生到规范幼儿园就读,逐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感谢您对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王文国 6888710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8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