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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0/2017-00060 发布日期:2017-09-19
发布机构: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银川市政府办公厅
名 称:关于对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06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06号建议的答复

张小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相关内容,进一步深入开展电力安全保护工作,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违法犯罪行为,由市公安局、安监局、供电局对银川市辖区电力设施进行清理整顿。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电力安全管理职责 

  市公安局结合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精神,成立了打击电力违法犯罪行为专项领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打击电力违法犯罪行为。各县(市)局、分局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形成了组织严密,决策科学,运转高效,团结务实的指挥体系,为确保我市电力安全提供了扎实的组织保证。 

  二、广泛发动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参与 

  我市加大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的打击防控力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举报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线索的积极性,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市公安局转发了《全国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17年全国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 根据文件要求对宣传工作进行全面布署,并在宣传月工作中对各成员单位提出了充分利用各自掌握的宣传资源优势的要求。以5月17三电宣传日为契机,悬挂宣传横幅和标语,制作展板,运用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加大对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打击防控的宣传力度;各县分局各派出所组织社区民警,深入社区、农贸市场集市,召开群众大会,充分利用社区公示栏、宣传栏举办专题宣传等手段,向人民群众进行宣传;本次宣传月共召开各种会议16场次、参加会议人员230余人、悬挂宣传横幅19条、标语860份,制作展板36块,散发各种宣传资料23142份;市安监局结合第16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印制《公众防灾应急手册》和《安全生产普及知识读本》等安全生产知识教育读本2万余本发放给群众,印制《中小学生安全知识手册》发放给全市中小学生,并在银川晚报刊登公众安全知识专版,其中均用专门篇幅介绍了安全用电有关知识,同时,强化安全生产培训,组织开展的企业特种作业培训、企业安全生产在线教育培训等,广泛宣传施工安全用电、电力设施保护有关政策和知识,有力提升了广大企业、群众安全用电和电力设施保护意识。 

  三、落实防范措施,提升电力设施的防盗效能 

  市公安局将提升电力设施的防盗效能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针对人防措施难以全覆盖的情况,对电力设施实行防范举措,配备电力技防设施,切实提高电力设施防护能力,提升防盗效能。一是加强技防设施建设宣传。把加强技防设施建设纳入平安创建中,积极宣传安装技防措施的重要性,提高投入技防设施必要性认识,指导、督促、引导电力设施企业开展技防措施建设。二是探索建立人防、技防联动制度,建立健全电力内部保卫机制,根据辖区的治安现状,对巡防力量进行优化组合,增加巡防密度,提高发现警情、处置警情时效性;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让群众参与到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安全工作中,促进治安防范工作社会化。 

  四、加强风险防范,开展重要设施风险评估与分级 

  根据公安部、国家能源局共同研究制定的《电力设施治安风险等级和安全防范要求》,要求各县(市)局、分局和相关电力企业全面贯彻落实《安防要求》,加强组织部署,密切协作配合,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抓好措施,积极推进。全面开展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全管理相关岗位人员和治安保卫人员教育、培训,督促指导相关人员熟练掌握操作要领,确保《安防要求》落到实处。通过召开座谈会、专家咨询会、举办专题培训班、发放宣传挂图和手册等形式,利用媒体、网络平台加大教育、培训、宣传、引导力度;各电力企业对全市71家变电所开展电力设施治安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报主管部门备案;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电力设施,严格落实相应安全防范、防护措施,进一步增强电力企业抵御治安风险能力,提高电力设施安全防范整体水平。

  五、加强破案攻坚,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为有效打击和遏制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刑侦、治安部门集中警力实施专项打击,通过警企联防积极落实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上半年,各级公安机关与辖区供电部门紧密配合、通力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巡查工作。对近年来工作掌握的线索逐一梳理,分析规律特点,加强打击力度,对现行案件快速反应、逢立必破,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截止6月份,全市共立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3起(均已破案),为保护电力设施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近几年来,通过各级公安机关和电企部门的协作配合,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立案率大幅下降,破案率稳步上升,遏制了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活动,营造了保护电力设施光荣,盗窃电能违法可耻的舆论氛围。

  六、落实督导检查,强化收购行业整治和布控 

  进一步加强对废旧物品收购站点的管理,对确定的重点地区开展督导检查,每月均组织召开废旧金属物品收购站点业主会议,认真宣传国家的法律政策,讲解《废旧金属收购业务治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灵武市、永宁县公安局向业主发放明白纸、警民联系卡和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定期开展检查督导,在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尤其铜、铝等有色金属)过程中,细致查验单位证明并作好详细登记;派出所定期或不定期对废旧金属收购业进行检查或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七、突出检查重点,开展内部单位安全大检查 

  根据公安部《关于治安系统深化安全大检查大清理大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迅速部署,抓重点、促整改、保安全,组织全市治安系统围绕供电、供气、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等重点单位、重要设施、要害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截止5月底,共检查141家次,发现隐患14处,督促整改11处,为维护企业安全生产和经营创造了优良的环境。

  感谢您对我市电力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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