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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0/2018-88518 | 发布日期: | 2018-1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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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政府办公厅 |
名 称: | 对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12号“关于对银川市老城区新华商圈部分老旧危楼进行拆迁的建议”的答复 |
马 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银川市老城区新华商圈部分老旧危楼进行拆迁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接到代表的建议后,市住建部门主动与代表进行了沟通联系,对代表在建议中提出的居安巷3号楼南北楼及平房、工农巷4号药材楼进行了实地调研。从实地调研情况来看,上述D级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应予拆除。市住建部门于2016年进行了鉴定,并以《关于银川市老旧危房排查鉴定结果的通报》(银住建发〔2017〕473号)通报了三区人民政府。
根据现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涉及的政策,要对上述危房拆迁,可以执行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土地收储三类。由于房屋所在位置区域建筑密度较高,且因鼓楼周边对建筑物规划限高的影响,进行旧城更新改造的可能性较小;如果进行土地收储,实施难度会较小。依据国务院《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条例》和《银川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办法》,兴庆区政府是兴庆区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主体,兴庆区政府倾向于以土地收储方式,先行解决危房问题。2018年4月24日市住建部门再次主动联系马丽代表,将现场勘察情况及进行改造可能涉及的方案和政策向马丽代表当面进行了沟通。
结合上述办理情况,2018年5月10日,市住建部门专门行文至兴庆区政府,请其进行测算,并将测算情况上报市政府进行研究。至今兴庆区政府还未测算出来,待测算结果出来后,市政府将研究对D级房屋进行拆迁。
衷心感谢您对银川市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银川市政府督查室:柴鹤忠 6888577
银川市住建局:马 林 5064491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