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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0/2018-88612 发布日期:2018-10-07
发布机构: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银川市政府办公厅
名 称:对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523号“关于利用声光电高科技元素重修银川凤凰碑的建议”的答复

对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523号“关于利用声光电高科技元素重修银川凤凰碑的建议”的答复

陈贵贞委员:   您提出

的《关于利用声光电高科技元素重修银川凤凰碑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民族团结碑是银川

市的标志性构筑物,位于解放街与凤凰街交汇处,建于1984年。碑体由立柱式拱体和钛合金雕塑凤凰组成。碑身高19米,呈拱券状,弯拱形碑体截面尺寸为1.7米×0.9米,跨度为3米。碑上有不锈钢凤凰塑雕,呈展翅欲飞状,寓意银川市“凤凰城”的传说。碑体上部有两位回汉少女手托象征“宁夏五宝”寓意的红黄蓝白黑五色宝石,意为民族团结共建美好家园,故名“民族团结碑”。碑体立于直径为37米的圆形花坛环绕的喷泉及绿化带中间。近年来,市政府对喷泉进行了亮化,池中彩灯与水珠相映成辉,成为该路口夜色中的一个亮点,给首府银川的夜景增添了不少亮色。因为承载着老一辈银川人很多美好的记忆,银川人民亲切地称作“凤凰碑”,现在已成为银川市老城的重要地标。民族团结碑向西有自治区政府、银川警备区、财政厅、水利厅等党政机关;往西300米为唐徕渠;南侧 20 米处是沿凤凰街的开放式公园—凤凰园;北距中山公园约 500 米。   2016年,银川市编制了《银川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经自治区

人民政府批复。在该规划中,明确了包括凤凰碑、中山街红柱子、宁夏展览馆、迎宾楼、银川电厂厂房、银川火车站候车大厅、长城机床厂厂房、银川第二毛纺厂厂房、801创意产业园(银川涤纶厂厂房)、宁夏大学“拐角楼”等历史建筑列为保护重点。2017年,编制了《银川市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规划》,凤凰碑作为重点保护等级的历史建筑被列入了19处历史建筑。2017年11月6日,银川市政府对民族团结碑等共16处历史建筑进行公开挂牌。2017年12月,经自治区住建厅推荐,我市已有22处历史建筑报国家住建部备案,民族团结碑列入其中。《银川市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规划》明确了民族团结碑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同时规定整体原址保护民族团结碑,不得改变、损害构筑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一是不得改变碑体顶部不锈钢塑雕等外部造型、饰面材料和色彩;二是不得拆除或改建碑体以及喷泉水池等附属构筑物,不得破坏、挖掘原有构筑物,除特殊需要外不得添建、新建建(构)筑物或其他工程;三是保护范围内进行相关的建设活动,不得破坏原有风貌,而且建筑物外观造型、体量、色彩、材质均应与保护对象相适应,高度不超过历史建筑的主体高度。   鉴于凤凰碑为我市确定并公布的历史建筑之一,在今后的修缮工作中,将坚持保留现状

“城市标志性景观”使用功能的原则,具体方案由自治区住建厅和文化厅审核,力争体现我市城市规划发展理念。   衷心感谢您对银川市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银川市政府督查室:柴鹤

忠  6888577   银川市住建局:林  琳  6899862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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