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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0/2017-0135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7-02-20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7-02-20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银川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2月20日          

     

  银川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全民健身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是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快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构建符合市情、覆盖城乡、设施完备、组织健全、指导有力、活动经常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创建“全国健康城市”,依据《全民健身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37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年—2020年)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9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把增强人民体质、提高身心健康水平作为目标,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提高公共体育服务保障水平,着力在生态体育转型过程中的政府履职、均衡服务、融合发展、补齐短板上取得突破,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体育需求,为银川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贡献力量。 

  二、目标任务 

  (一)促进群众经常性体育锻炼。不断创新全民健身活动形式和方法,引导和鼓励市民经常参加全民健身活动。市民体育意识、健身知识和健身能力明显提高,体育健身成为基本生活方式。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80万人以上,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的人数占总人口35%以上(不含在校学生),在校学生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明显提高。定期举办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人群的全民健身体育竞赛活动和健身展示活动,突出健身性、参与性、趣味性,打造一批群众参与性强的全民健身品牌活动。各县(市)区保证每年组织开展综合性全民运动会2次以上(不少于5个项目),单项体育活动4次以上,每年至少开展1次冰雪运动会项目。 

  (二)加强国民体质测定工作。加强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工作,积极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健身指导等,推荐健康、新兴的健身项目,建立全民健身指数评价体系。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活动,建立互联网+智慧体育网络,促进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与全民健身相结合,提升场馆预定、健身指导、运动分析、体质监测、交流互动、赛事参与等综合服务水平。推动“阳光体育运动”,发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传统体育项目学校的作用,建立“青少年体育活动中心”,完善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定期进行体质监测,使在校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国民体质测定合格标准的城乡人数比例(不含在校生)达到90%以上。通过ppp等方式投资建设100个覆盖全市的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在各县(市)区政府体育场馆、社区设立国民体质监测点。 

  (三)完善公共体育设施管理。拓展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体育健身规模和功能,所有具备条件的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健身设施以及健身步道全覆盖。确保全市社区公共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95%,村(居)覆盖率达到85%,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5平方米以上。到2020年形成布局合理、互为补充、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实现“四个全覆盖”,即:健身设施在街道、社区、行政村全覆盖,乡镇农民健身工程全覆盖,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在县(市)区全覆盖,全民健身站点在乡镇、社区全覆盖。各县(市)区实现“四个一”,即:1个生态体育场、1个体育馆、1个体育公园、1个全民健身中心,100%建成15分钟健身圈。公共体育场地开放率达到100%,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加大对外开放力度。 

  (四)注重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成立市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完善和创建管理机制与志愿服务体系。市级体育主管部门每年培训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200名以上,各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每年培训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500名以上。到2020年,社会体育指导员总数达到6600名以上,占全市户籍总人口数的3‰以上。形成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科技工作者、体育教师、体育专业学生和热心人士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和志愿者队伍。 

  (五)强化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推动“一校一特色”计划,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和重要评价内容。做到人人有项目,班班有团队,校校有特色,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全校性的综合运动会,每名学生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户外徒步远足活动,通过自然教育主题探索,满足青少年户外健身、开阔眼界的身心需求。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其中达优秀标准的人数比例超过20%以上,学生体能素质明显提高。 

  (六)提升少数民族体育水平。培养少数民族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和高水平体育人才。在少数民族相对集中的县(市)区,开展以民族优秀体育项目为主要内容的体育竞赛和展示活动,在学校体育课和课外活动中设置与优秀民族体育项目相关的教学内容。建立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培训基地,打造“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之乡”,积极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七)推进健身休闲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健身休闲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培育壮大各类市场主体,丰富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健身休闲产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不断满足大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身休闲需求,提升幸福感和获得感,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转变发展方式提供有力支撑和持续动力。在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徒步、路跑、骑行、棋牌、台球、钓鱼、体育舞蹈、广场舞等普及性广、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运动项目上,给予更多的公共服务供给投入,引导项目运动会、俱乐部职业化、专业化发展。在完善组织机构建设的基础上,加大政府采购力度。围绕“山地户外运动”项目为主体的产业格局,着力推广冰雪运动、登山、攀岩、皮划艇、徒步、露营、定向越野、青少年户外营地等山地户外运动项目,在山地户外运动场地、设施建设项目上,给予政策支持,积极倡导各户外运动组织机构,着力开发各级各类山地户外运动赛事及活动;加强户外运动指导员队伍建设,积极推动和完善山地户外运动安全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依托阅海水域和黄河等水域资源,建设阅海水上运动基地,发展帆船、赛艇、皮划艇、摩托艇、潜水、滑水、漂流等水上健身休闲项目;继续开展汽车摩托车运动,促进汽车露营营地和青少年户外营地建设相结合;推动航空飞行营地和俱乐部发展,发展运动飞机、热气球、滑翔、飞机跳伞、轻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模型等航空运动项目,构建以大众消费为核心的航空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体系;推动极限运动、电子竞技、击剑、马术等时尚运动项目健康发展;推广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加强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 

  (八)完善各类体育组织建设。基层体育组织数量不断扩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在2020年市级各类体育协会达到40个。积极推进基层体育组织建设,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各行业等要建有相应的体育组织,形成由体育主管部门、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乡镇(街道)体育文化活动中心(站)、村(社区)文体活动中心(站)、健身活动点等构成的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覆盖率达到80%。规划建设标准化群众健身站(点)200个。 

  (九)推进全民健身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及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开办专栏,举办讲座;并在公益广告、科普图书、音像制品上,大力宣传全民健身,提高公民科学健身素养。借助“全民健身日”、重大体育赛事、全民健身运动会及各类体育活动,加强宣传报道,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十)拓展多样的冬季运动。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我市各类冬季运动场地的建设和发展,基本形成群众冬季运动开展地区广泛、场地设施供给充足、赛事活动丰富多彩、体育组织普遍建立、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冬季运动文化深入人心的群众冬季运动推广普及格局。鼓励公共体育场地、公园绿地、社区广场及有条件的学校采用多种方式设立季节性、临时性冰雪场地,积极利用广场、操场、公共绿地等人工浇筑滑冰场地,满足学校教学、课外活动及社区居民休闲娱乐需要。完善冰雪场地周边设施,打造集运动、餐饮、娱乐、休闲、度假于一体的冰雪特色小镇。充分利用国内外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建设旱冰场、仿真冰场、可拆装冰场等替代性冬季运动场地。鼓励冬季运动场地设施运营单位创新惠民举措,拓展服务项目,扩大公共服务范围,分时段向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大力开展冬季运动进机关、进部队、进厂矿、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不断满足不同人群参与冬季运动健身的需求。 

  (十一)引导健身消费。鼓励和引导市民体育消费,扶持和发展社会力量兴办体育健身休闲产业,为各种人群提供多元化的健身服务需求。建立和完善公共体育健身服务规范,提高公共体育健身服务水平。 

  (十二)推进全民健身法治建设。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等法律和规定,切实维护市民参与体育健身的权益。建立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组织协调、提供服务等方面的机制,加强执法和监督检查,强化全民健身长效管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加大对《全民健身条例》的执法检查力度和实施过程的绩效评估和过程管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体育旅游局作为牵头单位,要会同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共同做好此项工作。市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协调机构,负责督促和协调全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实施本计划。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制定本地区的全民健身计划,研究制定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保障政策,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激励机制,把全民健身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评价体系等各类评比、表彰活动的重要指标。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各行业体协等要各尽其能、各司其职,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执行本实施计划。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全民健身活动的经费投入,确保群众体育经费人均3元的标准足额发放,并逐年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推动财税等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要采取政府购买、政策扶持等方式,按照“政府资金引导、市场化运营”的新型发展方式,制定完善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目录、办法及实施细则,加大对基层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的购买比重。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好国家对体育场馆的各项税收政策。 

  (三)整合体育资源。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国家有关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规定,将城乡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城乡总体规划的体育设施专项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住建部门新建居住区要按照国家有关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标准,建造符合生态要求的体育健身设施;已建造的体育健身设施,不得挪作他用。进一步加大中小型、专项型、适用性强的体育场地设施建力度。充分利用公园、公共绿地、广场等配建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健身步道、健身路径等小型多样的多功能体育健身设施。有条件的景区、郊野公园、绿地,要规划具有生态体育旅游服务功能的青少年户外营地。学校体育场馆逐步向市民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创造条件建设体育健身设施,为职工参加体育健身创造条件。 

  (四)严格准入标准。进一步加强高危险性体育经营活动的监管,依法确定高危险性体育经营活动的准入条件、技术要求和服务规范。施行体育服务质量认证制度,切实推行各项体育类国家强制性标准。加快体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在全市体育经营场所全面推行体育行业职业资质持证上岗制度,提高体育服务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 

  (五)强化考核评估。根据国家有关评估标准,对本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全面评估。要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针对全民健身事业的年度实施成效,由各级体育部门会财政部门通过专家审核或委托第三方审核的方式对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相挂钩,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十三五”末,银川全民健身领导小组组织专项评估小组,对各县(市)区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行业体协等社会团体要各尽职能,创新工作方法,落实政策保障,将贯彻实施本计划纳入日常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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