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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0/2017-17122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7-08-09
责任部门:银川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7-08-09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贺兰山东麓银川都市圈葡萄产业率先联动发展区域内土地高效利用和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贺兰山东麓银川都市圈葡萄产业率先联动
发展区域内土地高效利用和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大力推进银川都市圈建设,加快推动贺兰山东麓银川都市圈葡萄产业率先联动发展区域内永宁县、贺兰县、西夏区、青铜峡市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产要素统筹配置、公共服务共建共享,葡萄产业协同发展,做优做强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集群,打造贺兰山东麓世界知名葡萄酒产区,切实加强贺兰山东麓葡萄地理标志原产地保护,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加快葡萄产业转型升级,提高贺兰山东麓银川都市圈葡萄产业发展区内土地利用率和项目效益,现就进一步加强土地和项目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土地利用管理 

  (一)根据8月2日银川市委“贺兰山东麓银川都市圈葡萄产业规划布局专题会议”精神,银川市相关部门已经启动了对贺兰山东麓银川都市圈葡萄产业优化布局、公共基础设施配套等综合性规划的调整修编工作。在规划修订未报经市委市政府审定通过前,自即日起冻结银川市域及产业率先联动发展区相关县(市)区内未开发利用的存量土地,率先联动发展区各县(市)区政府和土地所有权单位对本行政区域内可发展葡萄产业的土地不再签订土地流转或承包合同。 

  (二)率先联动发展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土地所有权单位要抓紧组织对本区域内可发展葡萄产业的土地进行全面调查核实,摸清土地面积、土地权属、土地性质、利用现状等信息数据,并于8月25日前汇总至银川市国土资源局和贺兰山东麓银川都市圈葡萄产业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贺兰山东麓银川都市圈葡萄产业率先联动发展区土地资源信息库。 

  (三)率先联动发展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土地所有权单位要尽快对本行政区域葡萄产业规划发展范围内已建成的交通主干防护林带及生态公益林以外的宜林地、苗圃、经果林或小面积林地,提出调整林地规划或降低保护等级至可开发利用等级、并在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规划区以外区域进行生态占补平衡增补的意见,制定贺兰山东麓银川都市圈葡萄产业发展区内生态绿化计划,上报自治区林业厅批准并协调推进实施。 

  (四)率先联动发展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土地所有权单位要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结合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对影响葡萄产业发展的建筑进行清理整顿,加强贺兰山东麓葡萄原产地保护,为打造世界知名葡萄酒产区创造优良环境。 

  二、严把项目审批关 

  在贺兰山东麓银川都市圈葡萄产业发展布局、基础配套设施规划未经银川市委、市政府审定通过前,自即日起暂停贺兰山东麓银川都市圈葡萄产业区范围内土地、规划、酒庄及其他所有项目的受理审批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 

  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大力推进银川都市圈建设有关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8月2日银川市委“贺兰山东麓银川都市圈葡萄产业规划布局专题会议”要求,强化责任分工,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严格土地管理和项目准入审批的规定要求。对涉及多个部门(单位)协调审核把关的,相关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不得推诿塞责,切实形成落实规定要求的合力。对违反有关规定要求,随意审批项目、签订合同、转包土地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问责。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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