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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0/2017-4417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7-11-13
责任部门:银川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7-11-13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强化火灾防控措施,夯实消防工作基础,全力防止火灾发生,有效遏制亡人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

  二、主要任务及工作步骤

  (一)强化火灾隐患整治。突出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高层建筑、文物古建筑、城市综合体和地下建筑等9类容易发生大火的场所单位,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

  1.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按照职责分工,逐个行业、逐个区域、逐个场所开展排查,分别摸清9类场所单位的数量、生产经营规模、建筑消防设施状况及消防安全管理、监管部门履职等情况,并逐个场所单位详细登记,建立台账,全部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全国“两会”前,至少完成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两类场所的排查和录入工作。(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滨河新区管委会、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负责,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

  2.逐级压实监管责任。对排查出的9类场所单位,根据规模、行业、区域等特点,逐一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对依法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的,按照管辖分工明确公安消防部门监管责任;对有行业主管部门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相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对小单位、小场所,公安机关按照管辖范围明确公安派出所监管责任;对“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必须明确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属地网格化管理责任。(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滨河新区管委会、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负责,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

  3.逐一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专职经理人制度,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指导大型易燃易爆单位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严格落实“一厂一策”要求,提高专业处置能力。大力推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火灾高危单位,接入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积极推广应用热成像、电弧检测、智慧用电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早期火灾的可视监测和电气火灾的智能化处置。积极推动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设置应急广播、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设施,组织居民、员工开展逃生自救演练。全国“两会”前,督促场所单位开展1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1次电气线路检测,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滨河新区管委会、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负责,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

  4.深入推进消防综合治理。继续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在元旦前、春节前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依法对因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严肃问责;推动用户安装电气火灾监测系统。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春节前完成排查、摸底、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工作。探索建立高层建筑“互联网+N”消防管理机制,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引导没有物业管理单位的高层住宅成立自主管理机构,有条件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实施消防管理。全国“两会”前,每栋高层建筑要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挂牌制度,开展集中曝光行动,推动火灾隐患的整改。(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滨河新区管委会、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负责,各级综治、公安、民政、住建、安监、卫计、电力、市场监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5.全面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将“智慧消防”与“智慧城市”建设深度融合、有效衔接,综合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和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同步推进“智慧消防”建设。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期间重点抓好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一张图”实战指挥平台、高层住宅智能消防预警系统、灭火救援数字化预案编制和管理应用平台、智慧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系统等“五大项目”建设。要做好统筹规划、顶层设计,按照项目化管理的方式,加强过程检查评估、督导考核,全面推动五大项目落实。(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滨河新区管委会、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负责,市工信、公安、财政、大数据等部门和中兴(银川)智慧产业公司按职责分工配合)

  6.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紧盯全国“两会”和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发动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在烟花爆竹燃放区、老旧住宅区等重点区域场所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夜查,确保消防安全。(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滨河新区管委会、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负责,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

  (二)强化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1.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础综合服务等管理平台,推动街道乡镇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组织,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晰、力量整合、巡查有力的消防管理新机制。全国“两会”前,90%的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公安机关要推动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辖区小场所、小单位监督检查,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职责,结合治安巡防、户籍检查、社区警务等工作,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滨河新区管委会、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负责,市综治、公安、民政、住建等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2.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要按照《关于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的指导意见》(公消〔2016〕392号)要求,组织综治、民政、住建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全国“两会”前,90%的社区创建达标。推动社区居民住宅楼院确定消防楼院长,并加强业务培训,消防楼院长应熟悉楼院情况,会巡查、会宣讲、会灭火、会疏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组织社区居民集中开展1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元旦和春节前,组织居民清楼道、清阳台、清住宅周边,提醒居民出门要关火、关电、关气,防止发生火灾。(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滨河新区管委会、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负责,市综治、公安、民政、住建等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3.织密做实最小灭火单元。大力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提档升级,全国“两会”前,所有重点单位和90%的社区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强化联勤联训和演练拉动,完善调度指挥和区域联防机制,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要在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基础上,在老旧城区、商业密集区以及现有消防力量难以及时到达的区域,建成投用小型消防站,实现“救早、救小、救初起”。春节前,要结合实际开展微型消防站业务练兵活动,提高实战能力。(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滨河新区管委会、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负责,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

  4.全力推动消防规划实施。全国“两会”前,城市、县城和全国重点镇全部完成消防规划(消防专篇)修编工作。按照年度任务和有关规划,全面完成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8%以上。以城镇消防站点建设为牵引,同步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发展,及时配齐新建消防站点执勤力量。符合建队条件的乡镇和大型企业全部建成专职消防队,全面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发展任务。(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滨河新区管委会、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负责,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

  5.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针对城乡居民住宅、群租房、沿街小门店、养老院、厂房仓库等场所火灾多发的特点,开展专项治理,全力减少火灾总量,有效控制小火亡人事故。(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滨河新区管委会、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负责,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

  6.加强农村消防安全管理。针对农村冬春季火灾多发的特点,积极推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和村(居)委会切实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指导建立居(村)民防火公约,加强用火用电管理、清理柴草杂物、配备灭火器材,推动农村地区落实重点对象“一对一”盯防帮扶。(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7.加强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各级公安消防、住建部门和市供水企业要组织对辖区消防水源进行摸底排查,及时进行维护保养,落实防冻保暖措施。公安消防部门要深入辖区“高层、地下、综合体和石油化工”等重点单位以及火灾易发场所区域开展实地熟悉、建立台账,完善灭火救援数字化预案;加强对辖区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的指导,组织对微型消防站队员开展个人防护、灭火器材等装备操作应用训练,将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纳入指挥调度体系,每周测试一遍、每季度拉动一次,做到119指挥中心与辖区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联络畅通;借鉴历次大型安保活动成功经验,在关键时段、关键点位前置备勤力量,建立网格化灭火救援执勤体系,确保打早灭小。气象、水务、交通、地质、民政、电力等部门要与公安消防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不断修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完善应急联动响应机制,健全社会联勤保障机制。(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滨河新区管委会、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负责,市公安消防、住建、财政、气象、水务、交通、地质、民政、规划、电力等部门和供水企业按职责分工配合)

  (三)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开展社会化宣传培训。部署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活动,评选表彰消防宣传示范社区,督促指导网格长、楼院长、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活动。要推进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强化社区消防教育培训。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推进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到位”,60%的中小学生人手一册消防教材(读本)。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一懂三会”教育,对各级党政机关、行业部门、派出所消防民警和街道乡镇、社区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全部培训一遍。(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滨河新区管委会、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负责,各级综治、宣传、公安、教育、民政、财政、住建、文广、安监等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2.推进媒体宣传报道。在市级及以上报纸、电视台、电台及网站开设固定消防专栏,组织新闻记者深入各地开展专题采访活动,定期开展主题宣传,公益宣传提示做到经常化。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市级及以上媒体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针对辖区火灾特点,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短信等媒体广泛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普及。(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滨河新区管委会、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负责,各级宣传、公安、文广、安监、电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3.抓好重要节点宣传。集中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大力开展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宣贯工作,持续推进“全民消防我代言”大型公益行动,在城市公交站台、车站码头、街道社区及商场市场、学校、医院、企业、景区等场所醒目位置投放公益海报,社区实现全部张贴到位。开展“百城交通广播联动”活动,通过公益报时、有奖问答等形式广泛普及消防知识。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送有针对性的消防提示信息。(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滨河新区管委会、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负责,各级综治、宣传、公安、民政、住建、文广、安监等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五)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1月中旬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滨河新区管委会、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及时研究下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2.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1月中旬至全国“两会”结束)。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滨河新区管委会、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紧盯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消防安全。

  3.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组织检查考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三、职责分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一)各级政府职责及任务。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政府消防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强化督导检查,推动落地见效。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的组织实施。

  (二)市政府各部门职责及任务。

  1.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滨河新区管委会、银川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消防检查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和执法监督情况,对开展工作不力、推诿扯皮,任务不能完成,辖区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教学场所、人员集中的培训机构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学校师生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把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校教学内容。

  3.民政部门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社区等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并做好社区消防知识培训教育工作。

  4.商务部门负责商场、仓储物流和成品油销售网点等商务系统单位及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医疗卫生和计生系统内各单位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卫生计生系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6.民委(宗教)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各类宗教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组织教职人员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做好宗教场所消防知识培训教育工作。

  7.体育旅游部门负责星级宾馆饭店和旅游景点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对于未取得合法消防行政许可手续的宾馆饭店、景区不予进行星级评定和景区评定,对存在火灾隐患、消防设施不达标的,应撤销或降低等次。

  8.安监部门要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的作用,积极会同公安及消防等有关行业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督促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严肃查处事故。进一步做好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和其他列管单位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

  9.文广部门负责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和文物古建筑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对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和文物古建筑场所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严格依法查处行业内消防违法行为。要积极引导主流媒体参与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曝光企业存在的消防安全重大问题,营造浓厚隐患治理氛围,形成强大舆论监督压力。

  10.规划部门要严格审批,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企业和场所,一律依法不予审批;要检查城市、县城和全国重点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其他乡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消防专篇)情况;对城乡总体规划调整或消防规划到期的,要及时修订。

  11.住建(民防)部门要加强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质量监督等环节的管理,强化超大城市综合体、超高层建筑、高层地下建筑和施工现场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明确和完善住宅小区(包括零散小区)物业管理办法中有关消防方面的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企业认真组织实施。

  12.交通运输和城客运管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公交汽车、长途客运汽车、出租车和危险品运输等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

  13.工信和大数据部门要将“智慧消防”纳入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和建设方案,并按年度组织实施。同时工信部门还要加强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

  14.行政审批部门要与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建立信息交流沟通机制。对公安消防部门通报的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企业和场所,一律依法不予审批;对违章生产、经营,违章搭建的,严格依法查处;并落实好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15.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用足用好执法手段,集中整治火灾隐患。公安派出所要加大对居民小区、“九小场所”、群租房和“三合一”等区域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要加强与有关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技术支持服务,统筹推进火灾防控工作。

  (三)各有关单位职责及任务。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备案制度,每周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每月组织员工消防培训或应急疏散逃生演练,不断提高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聘请有资质的检测维保公司对本单位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保。对火灾隐患要落实资金、明确人员、限定时间,及时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设立机构。市政府成立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副市长谢冬伟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侯文莅、市公安局副局长王青山、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陈建民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滨河新区管委会、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全面负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在市消防支队下设办公室,陈建民支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滨河新区管委会、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也要迅速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组织集中约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推动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力量,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力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等工作(领导小组于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自行撤销)。

  (二)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滨河新区管委会、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和市直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把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纳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重大火灾隐患等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集中约谈大型连锁集团负责人,加强和规范所属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向社会承诺隐患整改时限和措施。要分行业、分领域约谈企业负责人,逐一明确任务,逐家落实责任,逐项强化措施,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地见效。

  (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市直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消防监管职能,分行业分系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全面摸清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状况,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隐患,要列出清单和时间表,逐一整治,力争排查整治一个行业系统单位、放心一条“线”的消防安全。要推动制定本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要落实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按照部门职责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切实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

  (四)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今冬明春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要掀起强大声势,宣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

  (五)严明纪律,畅通渠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期间,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分阶段、分重点、分专项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下级政府、行业部门及街道社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滨河新区管委会、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和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11月15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消防支队),自11月起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1日内报工作总结。重要工作情况请及时上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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