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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0/2017-6884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7-12-15
责任部门:银川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7-12-15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大力发展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字解读』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大力发展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解读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大力发展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银川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银川市大力发展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大力发展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粮食局财政厅关于大力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9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优质粮食工程”顺利实施,取得实效,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大力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开发具有银川特色的粮油产品,促进广大种粮农民和粮食企业生产优质粮油,在优质优价中增加收入,促进城乡居民由“吃得饱”向“吃得好”转变。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立足本地,择优遴选原则。立足大中型粮油加工企业多集中于我市的有利条件,结合我市具有地方特色的优质粮油加工产品资源,积极开展“优质粮食工程”各子项目的申报工作。在推进优质粮食工程过程中,要严格依据标准开展产品的报送及遴选工作,努力打响我市粮油特色品牌产品。

  2.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原则。立足我区自然条件和粮油资源禀赋,聚焦优质粮油产品供给不足、粮油品牌不强、粮食社会化服务不健全等问题,通过实施 “优质粮食工程”,增加优质粮油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粮油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

  3.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原则。针对粮食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制约瓶颈,强化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扶持、监管服务等作用,着力营造产业发展良好环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突出市场主体地位,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4.坚持产业融合、协调发展原则。树立“大粮食”“大产业”“大市场”“大流通”理念,推动仓储、物流、加工等粮食流通各环节有机衔接,以相关利益联结机制为纽带,培育全产业链经营模式,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5.坚持理顺机制、保障安全原则。推动粮食价格形成机制、收储制度、产品评价体系、消费保障体系改革,加快形成种好粮、收储好粮、加工好粮、消费好粮的市场化粮食流通体系,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6.坚持分步推进,提质增效原则。在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建设过程中,要有规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工作,切忌一拥而上。同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监管,做到专款专用,专账管理。提高效率,为粮食产业提质增效。

  (三)主要目标。

  “优质粮食工程”是推进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是加快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优质粮食工程”的实施要以“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推进精准扶贫、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目标,打造极具银川地方特色的好粮油产品,进一步完善我市粮油质检体系建设,分批次有重点地建设一批符合我市粮食种植特点的产后服务中心。到2020年,全市产粮大县的粮油优质品率提高30%以上,示范县农民优质粮油种植收益提高20%以上,保障区域粮食安全的能力全面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积极做好“中国好粮油”产品的申报工作,拓宽我市粮油产品线上线下销售平台。“中国好粮油”产品的申报工作给我市的粮油加工产品树立了全新的标杆,我们要以“中国好粮油”产品申报标准为依据,加大本地区有机绿色产品生产力度。结合本地区优势特色和传统名牌、老字号等名优粮油产品发展实际,加大优质粮油科技成果转化利用,不断丰富宁夏地方特色品牌产品。按时完成“中国好粮油”产品的申报工作,做到“一品一报”,“一年一报”。认真总结经验,对在申报过程中反映出我市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思考并及时向企业反馈,力争使我市粮油产品可以成功申报“中国好粮油”品牌。同时,积极开展宁夏“好粮油”品牌建设工作。各县(市)区粮食职能部门应认真研究产品质量标准并积极做好产品的遴选、上报工作,争取使我市更多的粮油产品入选宁夏“好粮油”。做好“好粮油”的宣传工作,拓宽产品的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积极与大型商超及放心粮油店进行协商,开辟“好粮油”产品销售专柜。大力宣传我市符合“好粮油”标准的优质粮油产品,并与天猫、淘宝等电商平台进行对接,开辟网上“好粮油”产品销售专区,集合我市各企业优质产品开展集中宣传及线上销售活动,努力帮助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大力支持具有优质粮油生产潜力的永宁、贺兰等产粮大县和有示范带动效应的大中型粮油企业,开展示范县和示范企业建设,形成辐射效应,带动周边企业整合优质资源,开展深精加工及品牌建设活动,延伸产业链条,提升经济效益。加强粮食订单统计监管工作,掌握辖区内优质粮食种植及收购情况,从源头上保障供应企业粮食品质,依托企业先进的生产科技,努力创建优质名牌产品。

  (二)推进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流通环节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质检站的监测能力,力争使我市粮食质检站具备检验主要粮食质量指标、品质指标、主要安全指标和域内必检指标的能力,承担粮食质量安全调查、品质测报和监测,开展相关的检验把关服务,协助与支持自治区粮食质检中心开展相关业务工作,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同时,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选拔素质好、作风硬、专业对口的人员进入粮食质检队伍,大力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创新检验人员培养机制,切实提升我市整体粮食检验监测技术水平。同时,通过全面提升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监测能力,防止不合格粮食产品流入口粮市场,提高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的粮食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保障水平,切实把好食品质量安全源头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得安全”。

  (三)有重点,分批次地推进我市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为进入流通领域的粮食提供品质保障。按照提升产后粮食品质,减轻农民劳动强度,减少粮食产后损失等基本服务功能,努力建设布局合理、能力充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满足粮食产后处理需要的新型社会化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提高粮食产后服务水平。按照自治区产后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对我市的种粮大户、合作社、大型加工企业开展一次集中摸底调查统计工作,掌握符合土地、仓房、设备等建设条件并有意向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的建设主体,积极与其开展对接工作。2017年以永宁县为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推进一批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并在2018年向其他县(市)区逐步推开。同时,积极向自治区粮食局申报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为企业争取更多的建设资金。将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与宁夏“智慧粮食”综合管理平台、国家粮食交易平台联网,大力发展“互联网+粮食”产业,着力打造统一的粮食交易信息网络体系。进一步抓好“大农户”科学储粮工作,将科学储粮仓建设与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的功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要高度重视“优质粮食工程”建设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优质粮食工程”实施的责任主体,县(市)区长是第一责任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要将“优质粮食工程”实施工作与加强粮食宏观调控、推动粮食行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促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协调联动,抓重点、出亮点,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好典型的带动和示范作用。

  (二)加强资金筹措,放大资金效应。要本着“少花钱、办大事”的原则,充分发挥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资金投入的引领作用,放大资金带动效应;要引导企业加大投入,确保自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使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益。要积极建立健全“优质粮食工程”实施的长效工作机制和投入机制,探索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筹资渠道,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动“优质粮食工程”持续实施,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管理,保障资金安全。各县(市)区和银川市有关单位要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指导和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切实保障资金安全。实时跟踪了解和报送“优质粮食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争主动、真落实,提高项目的落地速度、实施进度和建设质量。

  (四)加强绩效考评,保障项目实施进度。“优质粮食工程”是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银川市粮食局、财政局要依照自治区制定的年度工作情况评价和工程实施综合考评机制,及时开展督导检查,确保任务落实。同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完善项目管理和考评机制。通过建立一系列约束机制和跟踪流程,实现规范化管理,确保各项制度和规定落到实处。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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