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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0/2018-07852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8-02-20
责任部门:银川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8-02-20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银川市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银川市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银川市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

                                                                                 2018220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

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推进现代预算管理体系建设,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就全面推进全市预算绩效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既是经济社会和财政改革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也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更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建设服务、高效、责任、透明、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推行预算绩效管理,有利于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增强单位支出责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节约公共支出成本。总体上看,我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思想认识还不够统一,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各发展不平衡,与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对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已成为当前和今后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逐步建立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目的,管理科学、运转高效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各县(市)区政府、财政部门、预算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行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扩大预算绩效管理的覆盖面,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作为突破口,积极探索,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2.强化问责,激励约束。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各政府效能考核范围,建立财政资金使用管理问责机制和激励机制,低效问责,高效奖励,督促部门、单位切实承担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管理责任。

3.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优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做到预算绩效管理程序规范,评价方法客观公正,评价结果依法公开,接受人大、审计、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三、职责分工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在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政府负责本地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制定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规划和顶层制度设计,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指导、推进本级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

各级预算部门是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负责组织、指导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对重点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或对预算单位绩效管理实施再评价。各级政府效能考核小组、审计部门等负责监督、考核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四、资金范围

预算绩效管理的资金范围包括纳入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范围的所有财政性资金。具体包括各类转移支付资金、各级财政部门安排的预算资金以及上级部门补助的财政性资金。

五、主要内容

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就是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使之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信息公开一起成为预算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逐步建立和完善绩效管理有制度、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一)完善制度。

1.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结合自治区关于县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方案,开展财政综合绩效管理评价和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规范绩效评价工作流程,制定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内部操作规程。规范中介机构、专家行为。研究制定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报管理办法、部门整体绩效编报办法以及绩效控制、绩效结果应用、数据库建立、档案管理等相关制度,通过制度顶层设计和具体规范,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

2.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一是明确绩效管理责任主体。预算部门是绩效评价的责任主体,各预算部门主导的项目,由各预算部门编制绩效目标;二是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在对各类财政支出基础资料、基础数据收集、整理的基础上,逐步积累经验,建立适应实际的,涵盖各类支出的可量化的绩效指标;三是建立健全专家学者库、中介机构库和监督指导库。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管理工作,规范第三方参与行为,充分利用已建立的各类智库,提高评价结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二)绩效目标管理。

  1.绩效目标设定。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系统的前提,包括绩效内容、绩效指标和绩效标准。预算部门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要根据本级政府的具体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计划,在成本效益分析的基础上,编制绩效目标,测算资金需求,制定实施方案。编制的绩效目标要与部门工作职责、工作任务紧密相关,并且是具体的、可衡量的、一定时期内可实现的。制定的实施方案要详细说明实现绩效目标的工作程序、方式方法、保障措施、资金需求、信息资源等。

  2.绩效目标审核。预算部门要加强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绩效目标的审核。财政部门要依据财政支出方向和重点、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对预算部门提出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目标与部门职能的相关性、为实现绩效目标拟采取措施的可行性、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实现绩效目标所需资金的合理性等。对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由财政部门要求报送单位调整、修改。审核合格的,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对不按照规定要求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列入预算。财政部门根据相关政策和重要性等原则,选择重点项目,组织专家对预算部门编制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意见作为项目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3.绩效目标批复。政府预算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财政部门应在批复部门预算中同时批复绩效目标。批复的绩效目标应当清晰、可量化,以便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进行监控和预算完成后实施绩效评价时对照比较。

  (三)绩效运行监控管理。

  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是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预算部门是实施绩效运行监控的主体。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要加强对项目绩效运行情况的跟踪监控,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程、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要根据绩效运行监控的管理要求,及时纠正项目绩效运行与预期绩效目标的偏差,促进绩效目标的实现。对预期无绩效、低绩效的项目,要停止执行和调整执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绩效运行监控的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机构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检查与财政支出绩效运行监控紧密结合的工作机制。

  (四)绩效评价实施管理。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手段。预算执行结束后,要及时对项目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进行绩效评价,重点评价其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实施绩效评价要编制绩效评价方案,拟定切实可行的评价计划,选择适合的评价工具,确定正确的评价方法,设计合理的评价指标。

1.预算部门开展自我评价。预算部门要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将实际取得的绩效与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2.预算部门组织项目绩效评价。预算部门要按照要求制定年度绩效评价计划,确定评价项目和评价方式,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有关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或再评价。对绩效评价所反映的问题,要从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上认真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及时制定改进管理的措施。

3.财政部门组织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财政部门要选择社会影响较广、与民生保障和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重点资金,组织实施重点评价。对预算部门报送的绩效自评报告选择重点进行审核,可实施再评价。

4.开展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财政部门要稳步推进对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预算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预算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5.开展财政预算绩效综合评价试点工作。逐步开展财政预算绩效综合评价试点工作,对各级财政的基础工作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应用、绩效管理创新、监督发现问题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促进财政部门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五)评价结果应用。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落脚点。要以促进预算管理、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实施结果奖惩为突破口,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有效应用。

  1.建立反馈整改机制。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制度,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预算部门。预算部门要认真研究绩效评价所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强化支出责任,提升管理水平,提高资金绩效。

  2.建立预算结合机制。财政部门通过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相结合的机制,逐步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优先考虑和重点支持绩效好的项目,减少对绩效差的项目资金安排,取消无绩效项目,优化公共资源配置。

3.建立绩效报告机制。预算部门要定期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部门支出管理绩效工作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下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报送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各级财政部门每年要向本级政府、人大和监察部门报告本级部门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情况

4.建立信息公开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将绩效评价结果在规定范围内公开。逐年扩大绩效目标、绩效报告、评价结果等绩效管理信息在本部门内部的公开范围,以及向社会公开绩效信息的范围,接受社会监督,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5.建立绩效监督和审计制度。各级财政监督机构和审计部门要积极探索实现绩效监督审计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开展绩效监督和绩效审计,客观反映预算绩效管理和财政支出绩效存在的问题并予以通报,督促部门整改,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提高财政支出效益。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政府领导、财政部门牵头、部门具体实施、各方共同参与的预算绩效管理组织体系。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牵头管理,健全组织机构,理顺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统筹工作规划,制定推进措施,充实管理人员,加强业务指导。各级预算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按照要求,统筹安排内部力量,明确具体责任科室,积极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完善制度体系。各县(市)区政府和财政部门要依据本意见要求,科学制定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配套制度,规范绩效目标、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各项管理流程,确保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有效衔接。研究制定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完善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指标框架。预算部门要研究并逐步形成涵盖本部门各类项目支出且符合项目目标要求,突出重点项目的绩效指标,并通过细化、量化项目指标内容,制订出具有较强操作性的绩效指标体系。

(三)强化监督机制。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政府网络平台等,积极宣传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监督环境。发挥各级人大的监督作用,建立人大、监察、财政、审计监督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方监督作用,取得监督实效。各级审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政府、本级预算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的审计监督,重点审计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性,审计结果向本级政府报送,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各级监察部门要把绩效评价结果与行政效能问责相结合,对不能按要求履行预算绩效管理职责、财政支出绩效达不到预定目标的下级政府、本级预算部门及其责任人员实行绩效问责。

  (四)建立考核机制。各县(市)区政府要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对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将预算绩效管理结果作为部门的考核依据,督促各部门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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