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市政府(办)文件>银政办发

索 引 号:640100-100/2019-00184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9-07-05
责任部门:银川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9-07-05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应急能力建设的意见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应急能力建设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城市应急能力体系,提高保障生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打造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治区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宁党办发〔2019〕80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把“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相结合,按照高质量发展和“走在前、做表率”的要求,健全城市公共安全体系,以提升应急能力为核心,以强化应急准备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的指挥体系和应急机制,提高保障生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目标要求。到2020年,建成覆盖应急管理全过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体系,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应急救援能力显著增强,应急保障能力全面加强,社会协同应对能力明显改善,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军地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应急管理新格局。到2035年,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全面完善,安全文明程度显著提升,建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安全发展城市。

二、加强基础应急能力建设

(三)健全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健全地方性应急管理法规、规章体系。坚持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原则,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完善执法程序、明确执法依据、细化执法内容、规范执法过程,推动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制度化。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加大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力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推进落实以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为基础的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提高应急预案质量。按照“目标清晰、分工明确、任务清楚、操作可行”的原则,优化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市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要做好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编制本行业、本领域重点防护目标、重大危险源、危险区域及生命线工程单位等“一对一”应急预案。各县(市)区政府着力抓好乡镇(街道)、社区(存)及辖区内学校、商场、医院等人口密集场所、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加强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普及。制定应急演练评估指南,鼓励和推广“不预先通知演练时间地点、不预先设定演练内容”的“双盲”应急演练,提升应急预案的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推进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推进应急值守、预警信息发布、应急处置评估、应急队伍建设、应急演练评估、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基础信息平台建设等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结合实际动态调整修订相关标准,不断适应各类各级应急管理机构实际需求。

(六)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开展以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等为主要内容的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推进以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社区(村)应急志愿者服务站建设,强化基层隐患排查、预警信息传播、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能力。

三、加强核心应急能力建设

(七)提升公共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市级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定期开展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及时更新发布公共安全白皮书。市级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公共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按照管辖权限负责本辖区的公共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加快提升风险评估的智能化水平,实现对公共安全风险的信息共享、动态评估、实时监测、及时预警和系统管控。

(八)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健全突发事件监测、预测、预防制度和预警信息发布制度。优化预警信息发布机制,拓宽发布渠道,提升发布效率。利用传感技术、移动终端、智能数控、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重点加强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管线管廊、高层建筑火灾、食品安全事故、供水安全事故、网络攻击事件、金融风险事件、社会舆情等突发事件以及重大危险源、人员密集场所等敏感区域的智能态势感知网络建设。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建筑信息化模型等技术对突发事件风险进行预测分析。  

(九)强化信息报送和信息共享能力。各县(市)区政府、市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要按照《自治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要求加强值班室建设,全面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凡涉及公共安全的部门(单位)、专业监测机构、直接涉及公共事业的企事业单位都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乡镇(街道)、社区(村)实现24小时值班,相关负责人24小时通信畅通,实现值守工作“纵向到底”。不断拓宽信息获取渠道,规范信息报送内容,逐步增加图片、视频信息,完善信息核报机制。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和信息共享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内部响应制度。实行现场信息联络员制度,各级专项指挥机构在事发后要尽快掌握情况,指定1名现场联络员,与自治区、市、县(市)区党委政府保持通信畅通,随时报告事发地情况。

(十)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各级专项应急指挥部建设,健全快捷高效的应急指挥联动机制,提高组织协调、队伍调用、资源调度、救援指挥等工作的效率。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的原则,事发地政府相关专项指挥机构主要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市级专项指挥机构要指派专人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工作。现场处置实行现场指挥官制度,现场指挥长有权决定现场处置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现场处置工作。强化军地联动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要围绕应急预案对接、应急连训连演、应急物资储备联动、应急处置联动等方面,推动落实军地应急联动机制实施办法,完善巩固军地联动机制。

(十一)提升工程抢险能力。加大城市生命线工程的抢险处置能力建设,规范交通、市政、水务、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方面的工程抢险队伍建设。以企业协议储备的形式,鼓励工程施工队伍购置铲车、挖掘机、吊机等通用工程设备。以政府实物储备的形式,购置抓钢机、汽车吊、液压剪断机等大型工程设备。健全政企合同代管保养和调用补偿机制,提高政府、企业的快速响应和高效联动能力。

(十二)提高人员搜救能力。针对火灾、爆炸、建筑工程坍塌事故、地质灾害、地震灾害、地面塌陷等突发事件,开展人员搜索战术方法研究。加强生命探测仪、人体搜寻仪和红外热像仪等先进搜索装备的应用。完善空中救援机制,充分发挥救援直升机、无人机等救援装备的作用。推进市、县(市)区两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和应急心理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医学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能力。

(十三)提升消防救援能力。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将消防站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推动消防安全智能化,实现监管和管理单位对火灾风险的实时智能管理。利用新技术开展实战性模拟训练,提升队伍应战水平。配齐配全专用消防车、特种防火衣、火场雷达系统等装备,提升消防救援实战能力。

(十四)强化基础设施抗灾和恢复能力建设。加强城市防灾减灾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生命线系统保障水平。按照安全性和经济性兼顾的原则,提升基础设施设防标准,统筹推进交通、消防、供排水、防洪治涝、供电、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的抗损毁和快速恢复能力建设。建立重点设施和部位的应急责任公告牌制度,加强对河道、垃圾填埋场及水利基础设施、隧道桥梁、管线管廊等公共设施的系统性防护和快速恢复工程建设。

四、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十五)加大应急队伍建设力度。加快以消防救援队伍、公安特警、预备役民兵为骨干力量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明确人员配置、物资装备配备、响应程序、培训演练、后勤保障及评估考核办法,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依托公安警航力量,组建银川市政府应急救援飞行队,承担高层建筑灭火、伤员转运分流、应急人员物资紧急投放等。突出抓好抗震救灾、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气象灾害、危险化学品、公共事业保障、公共卫生、重大动物疫情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制定专业应急队伍管理办法,建设适应城市公共安全风险特点的专业应急队伍。建立健全社会化应急救援机制,各类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都要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积极参与社会应急救援。

(十六)完善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体系。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四级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制定应急物资储备标准,明确储备物资的种类、数量等,做好物资仓储、调用、更新、报废等环节的规范化管理。依托大中型企业和社会机构,完善以实物储备、协议储备、市场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等多形式有机结合的应急物资装备储备模式。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进行自储、以仓代储,共享应急物资装备。市、县(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完善应急物资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应急物资储备信息的共建共享。

(十七)加强应急管理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按照应急管理部统一规划和“一盘棋”的要求,结合智慧银川城市建设,整合应急资源,构建一体化覆盖全市的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建立统一完善的风险和隐患信息监督管理体系,实现重大风险和隐患在线监测,超前预警预报和灾害事故高效处置。凡涉及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领域的风险和隐患信息以及灾害事故信息都将纳入大数据应用平台。建立银川市“智慧应急”(互联网+应急)系统和重大灾害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实现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信息化应急指挥信息系统。

(十八)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形成全市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制定应急避难场所及配套设施建设标准,提高建设项目决策和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有序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建立和完善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规范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和使用。

(十九)完善应急管理资金保障机制。各级财政部门加大对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应急基础信息建设、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建设、应急队伍体系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及应急救援人员装备等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探索符合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需求的资金管理制度,发挥财政资金在应急管理全过程的保障作用。

五、加强社会协同能力建设

(二十)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建立健全巨灾保险制度,逐步形成多层次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加快安全生产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险、食品安全责任险、地震灾害险、应急救援人员人身险、社区公共安全综合险等险种的创新和推广。鼓励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等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风险防控、事故调查、善后补偿等工作。

(二十一)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明确应急志愿服务的范围和志愿者的权利义务,健全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应急管理的工作机制。鼓励、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社会团体、社会救援力量参与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成年应急救援队伍参加应急救援行动。鼓励各类专业人才加入应急志愿者队伍,持续提升应急管理的社会化水平。

(二十二)提升宣传教育与社会自救互救能力。鼓励高校、党校以及其他专业机构开展应急管理培训,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的应急管理能力。加快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基地建设,鼓励企业建设面向公众的培训演练和自救互救体验馆。推进安全应急知识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增强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二十三)强化组织领导和检查督导。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应急管理工作关口前移,把常态和非常态下的应急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层层分解工作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措施落地见效,促进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2019年7月底,各县(市)区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将应急能力建设实施方案上报市委市政府,抄送市应急管理局备案。2019年底,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各县(市)区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应急能力建设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2020年底,将进行全面验收考核。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点击查看:一图读懂《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应急能力建设的意见》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