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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0/2021-0022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1-06-04
责任部门: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06-04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银川市本级政府资金2021年第二批投入计划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银川市本级政府资金2021年第二批投入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落实自治区“扩大有效投资行动”统一部署,深入推进“五晒五比五评”专项活动,充分发挥有效投资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作用,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审定,现将2021年市本级政府资金第二批投入计划予以下达,本次下达项目29个,总投资33亿元,本批计划投资3.5亿元。现就项目推进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意识,压实责任

各项目责任单位要按照市本级政府资金第二批投入计划安排,切实落实好“领导牵头包抓”、“五个一”等项目工作推进机制,抢抓黄金建设有利时机,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人,确保项目有人抓、问题有人管、工作有人促,主动作为,全力以赴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平稳推进。

二、做实前期,加快推进

各项目责任单位要不断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认真完善项目审批、规划、用地、资金等前期手续,强化要素保障,按照项目推进时序节点压茬推进,确保按期完成既定建设任务。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坚决杜绝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等“超”现象发生,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确保政府资金发挥最大使用效益。

三、依法统计,规范管理

各项目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统计入库工作,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确保本批次投入计划安排项目所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能够依法依规、按序入库。加强与辖区统计部门、项目施工单位对接沟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规范操作,确保新建项目及时办理入库手续,依法依规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畴,续建项目依法按月统计入库,坚决杜绝虚报瞒报和少报漏报情况的发生。

四、督查督办,确保实效

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发改、财政等部门定期加大对市本级投入计划项目的督查力度,实行一周一检查、两周一督办、半月一盘点、一月一公布,对推进落实不力的项目予以通报市发改委牵头做好项目月度调度管理工作,对投入计划内项目按月开展跟踪调度,各项目单位要确定1名项目工作责任领导和1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本单位《2021年市本级政府资金第二批投入计划项目推进统计台账》的填报审定工作,填写完成的统计台账经责任领导和信息员签字确定后,于每月28日前报送市发改委(电子邮箱:ycfgtz@126.com)。

附件:1. 2021年银川市本级政府资金第二批投入计划表.pdf

      2. 2021年银川市本级政府资金第二批投入计划项目推进统计台账.pdf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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