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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0/2021-0046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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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9-30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1-09-30 |
名 称: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银川市本级政府资金2021年第三批投入计划的通知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
银川市本级政府资金2021年第三批投入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重点任务,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开工,持续扩大有效投资,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市本级政府资金第三批投入计划予以下达,本次下达项目22个,总投资4.02亿元,本批计划投资1.71亿元,其中,争取国家资金330万元,争取自治区资金8486万元,市财政安排资金7267万元(本次安排6967万元,继续使用2020年已安排资金300万元)。现就项目推进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各项目责任单位要全面落实市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按照雨浦书记提出的“严细深实勤俭廉”要求和“奋战100天、冲刺四季度”工作安排,认真落实领导牵头包抓等项目推进工作机制,紧紧抓住有效工期,明确项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经办科室和责任人员一线抓,制定项目进度工作计划,具体到月、到周、到天,并对照推进,真抓实干,大干快干,保障项目有序建设,增加全市投资实物量。
二、做实前期,加快推进。各项目责任单位要严格依照《政府投资条例》中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各项规定,不断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认真完善项目审批、规划、用地、资金等前期手续,强化要素保障,按照项目推进时序节点压茬推进,确保按期完成既定建设任务。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坚决杜绝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等“超”现象发生,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确保政府资金发挥最大使用效益。
三、依法统计,规范管理。各项目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统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确保本批次投入计划安排项目所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能够依法依规、按序入库,坚决杜绝虚报瞒报和少报漏报情况的发生。项目责任单位要与建设施工单位加强沟通联动,切实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和投资完成体量,协同统计部门加强对统计数据报送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到投资数据报送准确、财务凭证齐全,确保应统尽统。
四、督查督办,务求实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发改、财政等部门,加大对市本级投入计划项目的督查力度,把项目建设情况与绩效考核奖励挂钩,以督促改。市发改委牵头做好项目月度调度管理工作,对投入计划内项目按月开展跟踪调度,各项目单位要确定1名项目工作责任领导和1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本单位《2021年市本级政府资金第三批投入计划项目推进统计台账》的填报审定工作,填写完成的统计台账经责任领导和信息员签字确定后,于每月28日前报送市发改委。
2.2021年银川市本级政府资金第三批投入计划项目推进统计台账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