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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810C/2021-0066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1-12-03
责任部门:银川市体育局 发布日期:2021-12-10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图文解读』 一图读懂《银川市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综合试点工作方案》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

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银川市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综合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

综合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贺兰山体育场、湖滨体育场、银川体育馆、湖滨体育馆(两场两馆)公共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体育公共服务环境,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重要论述,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为时代使命,以推动体育场馆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提升场馆开放服务水平、使用效益,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以体育部门为主导,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扩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推动体育场馆公共服务市场化、多元化、优质化。

——突出主业,公益为本。着力发展运动健身、体育培训、竞赛表演等业态,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运动健身需求。

——试点先行,分类推进。坚持区域一体谋划、分类推进,进一步推动试点体育场馆服务提升,实现场馆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固强补弱,整体提升。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服务成效,着力补足公共服务短板、改革运营管理机制,全方位提升试点场馆服务水平。

(三)工作目标

以建立健全场馆运营管理新机制、改造完善场馆硬件设施、探索提升场馆开放服务水平新途径、完善公共服务功能等为重点,便民服务更加人性化、场馆运营更加智慧化、服务供给更加特色化、运营管理更加专业化,全面提升试点体育场馆服务水平。

2021年底,试点场馆在现免费晨练时间基础上延长1小时,全年服务健身群众不少于30万人次;全年组织赛事活动不少于12次;每个开放场馆进驻1个体育协会、1个健身俱乐部,成立1个国民体质监测小组、1支健身指导员队伍;每年进行1次国民体质监测,免费监测不少于800人。

2022年底,实施两场两馆智慧化管理系统工作,实现线上查找、导航、预订、支付、报修等功能;全市新建1个全民健身益站,逐步建立公共体育场馆内社会体育指导员挂牌服务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综合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成立银川市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长:李晓鹏  银川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王海军  银川市政府副秘书长

         陆    银川市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员: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国资委、市网信局、市市政管理局、市园林管理局、市文旅局、市应急管理局、银川新闻传媒集团、市总工会、市妇联、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具体职责分工附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落实、协调、检查、评估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情况。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便民服务内容。全年开放天数不少于330天,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设置第三卫生间、母婴室、轮椅坡道、专用观赛席等特殊群体服务设施。设立自助休闲区和共享站点,提供便民座椅、自助售卖机、自助寄存柜、共享充电设备、共享雨具等服务。对老年人、学生、残疾人等特定人群实行收费优惠政策,提供一定数量的免预约、现场购票名额,并设置现金收付窗口,保留人工窗口和电话专线,方便现场预约和电话预约。允许老年人家人、朋友帮助代为预约,老年人可凭有效预约码、购票信息截图等凭证进入体育场馆。提供必要的信息引导和人工帮扶,方便体育场馆进出、健身器材使用。在智能购物设备处放置标识明显、通俗易懂的操作指引,场馆内提供免费饮水,保留小卖部、超市等,方便购买健身必需品。合理设置场馆区域一体导览设备,快捷获取场馆布局、演出、培训及周边配置信息。畅通意见反馈渠道,完善意见建议征集平台和服务咨询投诉专线。指导各公共体育场馆规范设置应急伤病救助服务点,配置AED除颤仪。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完善硬件设施条件。将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建设维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为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的公共体育场馆提供财政补助。新增智慧场馆票务一卡通、体温筛查、智能灯控、智能水控、智能储物柜等智慧运营设备。对现有跳远及铅球沙坑进行修缮维护,改造锅炉房设备、训练馆外墙保温及其他设施设备,优化场馆硬件设施,引导群众参与运动健身。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网信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三)搭建公益服务平台。做好公共体育场馆低免开放,室外田径场跑道、健身路径等设施常态化免费开放。为试点场馆区域内健身群众统一投保公众责任险,保障群众运动健身合法权益。充分利用体育场馆设施,积极搭建公益服务平台,整合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及社会体育指导员等各类社会资源,为群众提供健身指导、体育培训、健康管理、运动康复等公益服务。鼓励和引导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体育社会组织、社会培训机构和企业入场开展公益赛事、公益培训等各类公益服务活动。支持工青妇等人民团体有计划地在试点场馆组织开展各系统、各单位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社区运动会,免费低收费支持各类学校在试点场馆举办学生运动会和体育比赛。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四)打造体育服务综合体。整合闲置资源,开发健身服务项目,带动场馆高效利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承接职业俱乐部主场或举办群众性体育联赛活动,积极开展冰上项目。扶持并监管各类体育协会、健身俱乐部健康发展。依托贺兰山体育场体育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开展体育培训、健身指导、咨询策划等中介服务,打造产业孵化、人才培训、信息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完成

(五)实施环境改造工程。适度改造场馆出入口、外立面及沿街屋面,进一步提升场馆整体形象。适当增加区域景观建设,丰富场馆景观元素,扩大绿化植被面积,美化场馆整体环境。巩固垃圾分类成果,指导场馆科学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统筹体育和公共卫生、应急避难(险)设施建设,推广公共体育场馆平战两用改造,在公共体育场馆新建或改建过程中预留改造条件,强化其在重大疫情防控、避险避灾方面的功能。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园林局、市市政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应急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完成

(六)注重体育文化宣传。积极引入国内高水平高规格体育赛事活动,营造良好体育文化氛围。结合场馆项目特点,大力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全方位展示冠军文化、运动健身、健康生活等内容。加强体育公益宣传,适当增加区域内体育公益广告投放量,普及体育公益理念。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银川新闻传媒集团、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七)推进智慧场馆建设。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与全民健身相结合,使全民健身服务更加便捷、高效、精准,提高全民健身指导水平和全民健身设施监管效率,促进体育场馆活动预订、赛事信息发布、经营服务统计等整合应用。落实好《体育场馆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技术规范》《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数据接口规范》文件精神,将试点场馆有关数据接入全民健身服务信息平台(www.js365.org.cn),用好平台服务功能。发展线上精品赛事,开展在线健身,推动线上体育消费。执行场馆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实现对场馆能耗、消防、灯光、重要设备的实时监测,在场馆配置完善客流监测、赛事直播等设施设备,打造智慧化场馆。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网信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八)深化运营管理水平。构建符合实际、类型多样、效能显著的场馆运营管理模式,增强面向市场、复合经营、服务群众的能力。通过自主经营、委托开发、合作经营、托管经营等方式,优化运营管理,提高运营效能。完善内部管理,规范服务体系,打造专业团队,运用移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实施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建立完善科学有效的人事、收入分配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绩效考核。建立体育场馆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和综合服务人才相结合的人才队伍,推行体育职业技能鉴定。进行场馆节能降耗改造,降低场馆能耗和管理运营成本。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领导小组职责,加强统筹指导,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责任,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在全社会营造崇尚体育、科学健身的良好氛围。

(二)实行项目管理。实行项目化管理机制,成立工作专班,试点场馆按照“一馆一方案”原则细化落实方案,列明具体计划和完成时间,做到工作到点、责任到人,并向社会公示。

(三)落实经费保障。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对试点场馆设施设备购置、维修及日常运营的投入力度,支持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体育设施的运营维护。


附件1

银川市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综合试点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市体育局:承担开展场馆开放使用综合试点主体责任,负责制定场馆试点具体实施方案、提出试点任务清单,组织协调各区及有关部门统筹安排资源支持试点工作。

2.市委宣传部、银川新闻传媒集团:组织协调各级媒体,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为试点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市网信局:联合体育部门推动“互联网+体育”发展,打造智慧化场馆。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与全民健身相结合,促进体育场馆活动预订、赛事信息发布、经营服务统计等应用整合。

4.市发改委:支持体育场馆硬件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专项资金扶持。

5.市教育局:支持各类学校在试点场馆举办学生运动会和体育比赛,开设体育课、体育培训,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

6.市民政局:对体育类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和服务。鼓励和引导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体育社会组织、社会培训机构和企业入场馆开展赛事、培训等各类活动。

7.市财政局: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统筹用于试点场馆的硬件改造及环境改造升级。加强对试点场馆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对所实施的项目跟踪问效,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8.市人社局:指导体育行业特有工种在试点场馆开展体育技术、人才培训等工作,推行体育职业技能鉴定。配合支持体育部门建立体育场馆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和综合服务人才相结合的人才队伍。

9.市自然资源局:按照《银川市全民健身条例》的相关规定,将场馆改造等公共体育设施纳入城乡规划,预留体育用地,满足场馆高质量发展需求。

10.市住建局:配合支持体育部门适度改造场馆出入口、外立面及沿街屋面,进一步提升场馆整体形象。

11.市商务局:支持体育部门打造体育场馆服务综合体。结合城市发展需要,完善试点场馆综合配套,促进体育消费。

12.市文旅局: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营造体育文化氛围。

13.市卫健委:将试点场馆工作纳入健康银川建设内容,在试点场馆内开展卫生服务机构体医融合、健康促进工作。统筹体育和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强化其在重大疫情防控方面的功能。

14.市应急管理局:配合做好试点场馆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保障体育生产安全。

15.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试点场馆内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安全,促进体育场馆、体育产业健康发展。

16.市国资委:支持体育场馆硬件设施改造提升,整合闲置资源用于场馆功能改造,助力提升场馆使用效率、运营管理水平。

17.市市政管理局:指导、监督三区政府适当增加区域内体育公益广告投放量,加强体育公益宣传。巩固垃圾分类成果,指导场馆科学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

18.市园林管理局:配合体育部门适当增加试点场馆周边区域景观建设,丰富场馆景观元素,扩大绿化植被面积,美化场馆整体环境。

19.市总工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和职工体育健身交流、展示活动。

20.团市委:举办和开展青少年运动会等体育活动,在青少年中营造健康向上的体育健身文化。

21.市妇联:广泛宣传和发动妇女参与科学健身,结合全民健身日、三八妇女节等节假日组织广大妇女和家庭在试点场馆开展健身展示、活动、比赛等,为妇女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搭建平台。

22.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人民政府:配合场馆试点工作,培育体育经营业态,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各类问题。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人员替补,不另行文。


附件:2.试点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项目表

3.试点体育场馆改造项目清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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