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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810C/2022-0039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2-06-02
责任部门:银川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2-06-02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银川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银川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结合地方性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相关要求,经广泛征求意见,认真研究论证,现将2022年银川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2件

    (一)修订《银川市城市供热条例》。随着城市东热西送工程的有序推进,我市供热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现行的《银川市城市供热条例》与当前实际出现一些不相适应的问题,为了适应新发展需要,进一步厘清各相关主体责任,规范供热市场行为,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亟待对条例进行修订。(市市政管理局负责起草并提请市政府研究)

    (二)修订《银川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四水四定”原则,修订《银川市水资源管理条例》,对依法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建设意义重大。(市水务局负责起草并提请市政府研究)

    二、拟修订的政府规章项目16件

根据银川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全面集中清理全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工作方案》,银川市司法局对银川市现行有效的47件政府规章与法律法规,上级政策规定不一致的内容进行清理。经梳理并与相关部门充分论证研究,拟打包修订政府规章16件。(市司法局负责起草,9月底前提请市政府研究)

    三、拟制定的政府规章项目1件

为提高立法质量,规范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发挥立法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作用。制定《银川市政府规章后评估办法》。(市司法局负责起草,12月底前提请市政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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